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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无罪,人有罪

 秋天枫叶正变黄 2015-05-22

本周热点事件不少,好几起热点事件都有一个共同的关键词,就是“人肉搜索”。

 

云南女导游骂游客事件,导游和游客先后遭人肉;成都男司机痛殴女司机,女司机遭人肉;陕西洛川县一精神病人暴打幼童,路人遭人肉;上海小学生为女教师打伞,女教师遭人肉;黑龙江庆安县火车站枪击案,慰问开枪民警的副县长遭人肉。


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众。传说中的屠龙刀,在现实中有了对应之物。人肉搜索刀锋所至,血光四溅,尸横遍野。

 

这把在许多网友心目中代表正义的刀,本周显得面目狰狞。成都女司机身份信息、开房记录乃至经期等大量个人信息被扒出来在网络上示众,试问这些信息与该女司机“别车”行为可有半毛钱的关系?这不是伸张正义,而是赤裸裸的侵犯公民隐私。

 

如果说人肉女司机属于用力过猛,本周另一起不太为人所关注的人肉事件则是明显的“错杀”。成都武侯祠博物馆《前出师表》石刻遭人刻字“路培国一游”,此后有网友通过人肉搜索指认刻字者为扬州大学毕业生路培国,并对其进行辱骂。扬州大学官微证实,此路培国非彼路培图,该校毕业生路培国从未到过成都,属无辜躺枪。

 

比“错杀”更可恶的是毫无原则的人肉。导游有错人肉导游,待舆论风向转变又开始人肉游客。且不说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人肉者祭出屠龙宝刀时到底有没有个准星?会不会对自己的朝秦幕楚感到一丝愧疚?大概觉得反正自己是站在道德至高点上,代表正义化身,因而刀下之鬼无论是谁,皆为“该死”之辈。

 

关于人肉搜索,有个著名的论断是“人肉搜索无原罪”。这个论断至今成立,但刀无罪,并不意味着持刀的人都是为国为民的侠之大者。而如今的情形是,众多持刀者离“正义化身”的形象越来越远,更像是一群网络暴民,其所作所为玷污了这把宝刀的威名。

 

鉴于人肉搜索暴力色彩日隆,不少人建议立法规范人肉行为,比如哪种情况下可人肉,哪些信息可人肉,而哪些人肉行为必须明令禁止。制度建设固然重要,但法律并非万能,即便有相关法条,也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什么都靠法律,又将人心置于何地?缺少法律约束,人的心中就没有底线了吗?

 

很多事情不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也有一些最基本的原则可以遵循。常言道“对事不对人”,人肉搜索亦应如此。比如路培国躺枪事件,人肉的应该是“到此一游”的陋习,而不是只要见到“路培国”就杀无赦。

 

就算对准某个人,比如人肉贪官——坊间有个共识,人肉贪官不应在禁止之列,官员隐私权小于普通公民——但人肉贪官也是有限度的,你可以曝光他的供职单位、履职情况乃至家庭财产等事关公共利益的信息,但若把他家住哪里、私宅电话、孩子就读何校等一并公之于众,就既不厚道,也涉嫌侵权。

 

一些网友不是不明白这些道理,却依然挥舞屠龙刀乱砍一气,肆无忌惮,大概是觉得躲在电脑屏幕后面做个“键盘侠”,既解气,又安全,所谓“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法治社会,这样的“好日子”不会太久了。

 

有个很诡异的现象是,一些人在网上喊打喊杀、正气凛然,现实中却麻木不仁,遇事就做缩头乌龟。精神病人当街暴打幼童无人制止,网络上却是一片义愤填膺,类似事件远不是第一次发生。有本事就挺身而出做个现实中的行侠仗义者,只知“人肉”算哪门子英雄好汉?

 

正义和暴力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人肉搜索何去何从令人担忧。这样下去只会有两种结果,一是自废武功——若人肉搜索太过暴力,日后必遭严禁,玉石俱焚;二是挥刀自宫——人在江湖飘,谁能保证自己不会有挨刀的一天?

 

--http://blog.sina.com.cn/nuosong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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