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记者 李琼 通讯员 榕警 鼓交综/文 福州晚报记者 陈暖/摄 福州晚报讯 福州警方对乱停车实行常态化管理,每天8时至22时,均有民警上路巡查乱停车行为。针对234条禁停路段,警方将通过拖车、锁车、现场拍摄的方式逐条进行治理,违者一律罚款150元记3分(详见福州晚报5月13日A7版、5月14日A7版、5月15日A3版)。记者昨日从警方获悉,“拍摄交通违法告知单”本周已经投入使用,目前已有200多辆车被贴罚单。 华林路四车占道挨罚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跟随鼓楼区违停整治小组上路巡查。在华林路一家银行门口,人行道上虽然有一排停车位,但“闽A765S0”、“闽AHB859”、“闽A830E2”、“闽A5N075”这4辆小车却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将整条非机动车道堵得死死的,途经此处的电动车和自行车只得骑上人行道。 执勤民警发现后,一名民警拿出随身携带的摄像机,对这4辆车违法乱停的事实逐辆进行拍摄取证。另一名民警则拿出“拍摄交通违法告知单”填写,然后将填写好的告知单粘贴在车辆左前方的车窗玻璃附近。整个过程,民警均有拍摄存证。 昨日上午,民警还对停在温泉支路和金汤路的两辆小车进行了拍摄违法处罚,车牌号分别为“闽A699Z1”和“闽AHS033”。“闽A699Z1”的女司机在处罚结束时出现并将车开走。她告诉记者,她知道该路段禁停,但急着拿东西,没想到还是被警察贴了单。同时她也表示,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 新规拟推广到 四城区 昨日18时30分许,记者从鼓楼交警大队获悉,昨天的查处行动中,民警在禁停路段共粘贴50张“拍摄交通违法告知单”,此外还锁车10辆,拖车2辆。而自本周实行拍摄执法以来,已经有200多辆违停车辆被贴上告知单。 “拍摄违法的数据会直接上传到警方系统中,作为处罚依据。”执勤民警告诉记者,在禁停路段,这个处罚标准和路边探头拍摄乱停车违法行为时的标准一致。也就是说,民警加手中的摄像机就相当于路边的“移动探头”。以上违停车辆都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罚,司机将被罚款150元,记3分。 “以前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只能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对乱停车司机处以100元罚款,处罚力度相对较低。”执勤民警说,现在拍摄违法的方式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也可以缩减民警的执法时间。相较于以往的锁车方式,新的执法方式只需要现场拍摄取证,贴单告知,不需要再回到现场进行解锁,而是由车主在汽车年检前自行到各交警大队或派出所窗口处理掉该违法。 记者从警方获悉,今后,“违法停车告知单”将主要用于对非禁停路段违停车辆的处罚,而“拍摄交通违法告知单”则主要用于对禁停路段违停车辆的处罚。目前,对违停车辆进行拍摄违法方式处罚还只在鼓楼交警大队试用,今后将推广到四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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