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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滴天髓.任铁樵评注》六

 johnney908 2015-05-22

         《滴天髓.任铁樵评注》六

             ——(二十六到三十七)

             二十六、假神

真假参差难辨论,不明不暗受困顿。提纲不与真神照,暗处寻真也有真。
原注:真神得令,假神得局而党多;假神得令,真神得局而党多。不见真假之迹,或真假皆得令得助,不能辨其胜负而参差者,其人难无大祸,一生迍否而少安乐。寅月生人,不透木火,而透金为用神,是为提纲不照也;得己土暗邀,戊土转生,地支卯多酉冲,乙庚暗化,运转西方,亦为有真,亦或发福。以上特举真假一端言耳,其会局、合神、从化、用神衰旺、情势象格,心迹才德邪正、缓急、生死、进退之例,莫不有真假,最宜详辨之。
任氏曰:气有真假,真神失势。假神得局,法当以真为假,以假为真;气有先后,真气未到,假气先到,法当以真作假,以假作真。如寅月生人,不透甲木而透戊土,而年月日时支,有辰戌丑未之类,亦可作用;如不透戊土,透之以金,即使木火司令,而年日时支,或得申字冲寅,或得酉丑拱金,或天干又有戊己生金,此谓真神失势,假神得局,亦可取用,若四柱真神不足,假气亦虚,而日主爱假憎真,必须岁运扶真抑假,亦可发福。若岁运助真损假,凶祸立至,此谓以实投虚,以虚乘实,是犹医者知参芪之能生人,而不知参芪之能害人也,知砒虻之能杀人,而不知砒虻之能救人也。有是病而服是药则生,无是病而服是药则死。且命之贵贱不一,邪正无常,动静之间,莫不有真假之迹。格局尚有真假,用神岂无真假乎?大凡安享荫庇现成之福者,真神得用居多;创业兴家,劳碌而少安逸者,假神得局者居多,或真神受伤者有之,薄承者厚创驳杂者,真神不足居多;一生起倒,世事崎岖者,假神不足居多。细究之,无不验也。
乙酉 戊寅 壬午 庚戌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壬水生于立春二十二日,正当甲木真神司令,而天干土金并透,地支通根戌酉,此谓真神失势,假神得局,用以庚金化煞,法当以假作真,纯粹可观。虽嫌支全火局。克金灼水,喜其火不透干,又得戊土生化更妙。运走西北,所以早登云路,甲第蜚声,仕至封疆,有利民济物之志,禀秀德真儒之器。总嫌火局为病,仕路未免起倒耳。
庚戌 戊寅 癸未 癸丑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癸水生于立春二十六日,正当甲木真神司令,而天干土金并透,地支丑戌通根。伤官虽当令,而官杀之势纵横,即使伤敌杀,而日主反泄,况未能敌乎?庚金虽是假神,无如日主爱假憎真,用以庚金,有两歧之妙:一则化杀官之强暴,二则生我之日元,时干比肩帮身,又能润土养金。第中运南方,生杀坏印,奔驰不遇;至甲申,运转西方,用神得地,得军功飞升知县:乙酉更佳,仁至州牧:一交丙,坏庚,不禄。
丙子 己亥 辛酉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此造以俗论之,寒金喜火,金水伤官喜见官,且日主专禄,必用丙火无疑。不知水势猖狂,病窃去命主无元神,不但不能官,即或用官,而丙火全无根气,必须用己土之印,使其止水生金卫火。丙入亥宫临绝,欲使丙火生土,而丙火先受水克,焉能生土?所以己土反被水伤,真神无情,假神虚脱。初运庚子辛丑。比劫帮身,叨荫之福,衣食颇丰:壬运丁艰;一交寅运,东方木地,虚土受伤,破荡祖业,刑妻克子,出外不知所终。

         二十七、刚柔

柔刚不一也,善为制者,但引其性情而已矣。
原注:刚柔相济者也,柔者济之以刚,刚者济之以柔,而不得其情,而反助其刚暴,犹之武士而得士卒,则成杀伐。如庚金生于七月,遇丁火而激其威,遇乙木而助其暴,遇己土而成其志,遇癸水而益其锐;不如柔之刚者,济之可也,壬水是也,盖壬水有正性,而能引通庚之情故也。若以刚之刚者激之,其祸曷胜言哉?太柔者济之以刚,而不驭其情,而反益其柔也,譬之烈妇而遇恩威,则成淫贱。如乙木生于三月,遇甲、丙、壬而喜,则输情;遇戊庚盛而畏,则失身;不如刚之柔者,济之可也,丁火是也,盖丁火有正情,则能引动乙木之情故也。若以柔之柔者合之,其弊将何如哉!余皆类推。
任氏曰:刚柔之道,阴阳健顺而已矣。然刚之中未尝无柔,所以阳喻乾,乾生三女,是柔取乎刚;柔之中未尝无刚,所以阴喻坤,坤生三男,是刚取乎柔,夫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得时当令,原局无克制之神,其势雄壮,其性刚健,不泄则不清,不清则不秀,不秀则为顽物矣。若以刚斩其柔,谓寡不敌众,反激其怒而更刚矣。春金、夏水、秋木、冬火、仲土,失时无气,原局无生助之神,其势柔软,其性至弱,不劫则不辟,不辟则不化,不化则为朽物矣。略以柔引其刚,谓虚不受补,反益其弱而更柔矣。是以泄者有生生之妙,克者有成就之功,引者有和悦之情,从者有变化之妙。克、泄、引、从四字,宜详审之,不可概定,必须以无入有,向实寻虚,斯为玄妙之旨。若庚金生于七月,必要壬水,乙木生于八月,必要丁火,虽得制化之义,亦死法也。设使庚金生于七月,原局先有木火,而壬水不见,又当如何?莫非弃明现之木火,反用暗藏之壬水乎?乙木生于八月,四柱先有劫印,而丁火不现,莫非弃现在之劫印,反求无形之丁火乎?大凡得时当令,四柱无克制之神,用食神顺其气势,泄其菁英,暗处生财,为以无入有;失时休囚,原局无劫印邦身,用食神制杀,杀得制则生印,为向寻虚。宜活用,切勿执一而论也。
壬申 戊申 庚辰 甲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庚金生于七月,地支三申,旺之极矣,时干甲木无根,用年干壬水,泄其刚杀之气。所嫌者,月干枭神夺食。初年运走土金,刑丧早见,祖业无恒;一交辛亥,运转北方,经营得意,及壬子癸丑三十年财发十余万。其幼年未尝读书,后竟知文墨,此亦运行水地,发泄菁华之意也。
壬戌 戊申 庚寅 丙戌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庚金生于七月,支类土金,旺之极矣,壬水坐戌逢戊,枭神夺尽,时透丙火,支拱寅戌,必以丙火为用。惜运走四十载土金水地,所以五旬之前,一事无成:至甲寅运克制枭神,生起丙火,及乙卯二十年,财发巨万,所谓蒲柳望秋而凋,松柏经冬而茂也。
辛酉 丁酉 乙未 丁丑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乙木生于八月,木凋金锐,幸日主坐下库根,干透两丁,足以盘根制杀,祖业丰盈,芹香早采。但此造之病,不在杀旺,实在丑土;丑土之害,不特生金晦火,其害在丑未之冲也。天干木火,全赖未中一点微根,冲则被丑中金水暗伤,以致秋闱难捷。至癸巳运,支全金局,癸水克丁,遭水厄而亡。
戊辰 辛酉 乙亥 甲申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乙木生于八月,财生官杀,弱之极矣,所喜者,坐下印绶引通官杀之气,更妙甲木透时,谓藤萝系甲。出身虽寒微,至亥运入泮,壬子联登甲第,及壬癸运,早遂仕路之光;丑运丁艰,甲寅克土扶身,不次升迁;乙卯仕至侍郎。此造之所喜者,亥水也。若无亥水,不过庸人耳。然亥水必要坐下,如在别支,不行生化之情,功名不过小就耳。

         二十八、顺逆

顺逆不齐也,不可逆者,其气势而已矣。
原注:刚柔之道,可顺而不可逆。昆仑之水,可顺而不可逆也,其势已成,可顺而不可逆也;权在一人,可顺而不可逆也;二人同心,可顺而不可逆也。
任氏曰:顺逆之机,时退不悖而已矣,不可逆者,当令得势之神,宜从其意向也。故四柱有顺逆。其气自当有辨,五行有颠倒,作用各自有法,是故气有乘本势而不顾他杂者,气有借他神而可以成局者,无有从旺神而不可克制者,无有依弱资扶者,所以制杀莫如乘旺,化杀正以扶身,从杀乃依权势,留杀正尔迎官。其气有阴有阳,阳含阳生之兆,阴含阴化之妙;其势有清有浊。浊中清,贵之机,清中浊,贱之根。逆来顺去富之基,顺来逆去贫之意,此即顺逆之微妙,学者当深思之。书云去其有余补其不足,虽是正理,然亦不究深浅之机,只是泛论耳。不积压四柱之神,不拘财、官、杀、印、食伤之类,乘权得势局中之神,又去助其强暴。谓二人同心或日主得时秉令,四柱皆拱合之神,谓权在一人。只可顺其气势以引通之,则其流行而为福矣,若勉强得制,激怒其性,必罹凶咎。须详察之。
庚辰 庚辰 庚申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天干皆庚,又坐禄旺,印星当令,刚之极矣,谓权在一人。行伍出身,壬午癸未运,水盖天干地支之火,难以克金,故无害;一交甲申,西方金地及乙酉合化皆金,仕至总兵;丙运犯其旺神,死于军中。
癸酉 甲子 庚辰 甲申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庚辰日元,支逢禄旺,水本当权,又会水局,天干枯木无根,置之不论,谓金水二人同心,必须顺其金水之性。故癸亥壬运,荫庇有余;戌运制水,还喜申、酉、戌全,虽见刑丧地而无大患,辛运入泮,酉运补廪,庚运登科,申运大旺财源;一交已未,运转南方,刑妻克子,家业渐消。戊午触水之性,家业破尽而亡。
壬子 辛亥 乙亥 丙子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壬水乘权坐亥子,所谓昆仑之水,冲奔无情,丙火克绝,置之不论,遗业颇丰,乙卯甲寅,顺其流,纳其气,入学补廪,丁财并益,家道日隆。一交丙运,水火交战,刑妻克子,破耗异常;辰运蓄水无咎;丁巳运连遭回禄两次,家破身亡。

          二十九、寒暖

天道有寒暖,发育万物,人道行之,不可过也。
原注:阴支为寒,阳支为暖;西北为寒,东南为暖;金水为寒,木火为暖,得气之寒,遇暖而发;得气之暖,逢寒而成。寒之甚,瞹之至,内有一二成象,必无好处,若五阳逢子月,则一阳之候,万物怀胎,阳乘阳位,可东可西;五阴逢午月,则一阴之候,万物收藏,阴乘阴位,可南可北。
任氏曰:寒暖者,生成万物之理也,不可专执西北金水为守则,东南木火为瞹。考机之所,由变上升,必变下降,收合必变开辟,然质之成,由于形之机;阳之生,必有阴之位,阳主生物,非阴无以成,形不成,亦虚生;阴主成物,非阳无以生,质不生,何由成?惟阴阳中和变化,乃能发育万物,若有一阳而无阴以成之,有一阴而无阳以生之,是谓鳏寡,无生成之意也。如此推祥,不但阴阳配合,而寒暖亦不过矣。竟四时之序,相生而成,岂可执定子月阳生,午月阴生而论哉?本文末句不可过也,适中而已矣。寒虽甚,要暖有气,暖虽至,要寒有根,则能生成万物。若寒甚而瞹无气;过于暖者,反以无寒为宜也。盖寒极暖之机,暖极寒之兆也,所谓阴极则阳生,阳极则阴生,此天地自然之理也。
甲申 丙子 庚辰 戊寅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此寒金冷水,木凋土寒,若非寅时,则年月木火无根,不能作用矣,所谓寒虽甚,要暖有气也。由引论之,年得者寅也,地气上升,木火绝处逢生,一阳解冻。然不动丙火高亦不发,妙在寅中遥冲,谓之动,动则生火矣。凡四柱紧冲为克,遥冲为动,更喜运走东南,科甲出身,仕至黄堂,所谓得气之寒,遇暖而发,此之谓也。
己酉 丙子 庚辰 甲申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此亦寒金冷水,土冻木凋,与前大同小异,前则有寅木,火有根,此则无寅木,火临绝,所谓寒甚而瞹无气,反以无瞹为美,所以初运乙亥,北主水地,有喜无忧;甲戌暗藏丁火,为丙火之根,刑丧破耗;壬运克去丙火,入申运食廪,癸酉财业日增,辛未运转南方,丙火得地生根,破耗多端;庚午运逢寅年,木火齐来,不禄。
丁丑 丙午 丙午 壬辰
己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此火焰南离,重逢刽刃,暖之至矣。一点壬水,本不足以制猛烈之火,喜其坐辰,通根身库;更可爱者,年支丑土,丑乃北方湿土,能生金晦火而蓄水,所谓暖虽至而寒有根也。科甲出身,仕至封疆,微嫌运途欠畅,多于起伏也。
癸未 丁巳 丙午 癸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此支类南方,又生巳时,暖之至矣。天干丙癸,地支全无根气,所谓暖之至,寒无根,反以无寒为美。所以初运丙辰,叨荫庇之福;乙卯甲寅,泄水生火,家业增新;癸丑寒气通根,叹椿萱之并逝,嗟兰桂之摧残;壬子运,祝融之变,家破而亡。

         三十、燥湿

地道有燥湿,生成品汇,人道得之,不可偏也。
原注:过于湿者,滞而无成;过于燥者,烈而有祸。水有金生,遇寒土而愈湿;火有木生,遇暖土而愈燥,皆偏枯也。如水火而成其燥者吉,木火伤官要湿也;土水而成其湿者吉,金水伤官要燥也。间有土湿而宜燥者,用土而后用火;金燥而宜湿者,用金而后用水。
任氏曰:燥湿者,水火相成之谓也,故主有主气,内不秘乎五行;局有局气,外必贯乎四柱,湿为阴气,当逢燥而成;燥为阳气,当遇湿而生。是以木生夏令,精华发泄,外有余而内实虚脱,必藉壬癸以生之,丑辰湿土以培之,则火不烈,木不枯,土不燥,水不涸,而有生成之义矣,若见未戌燥土,反助火而不能晦火,纵有水,亦不能为力也。惟金百炼,不易其色,故金生冬令,虽然泄气休囚,竟可用丙丁若见丑辰湿土,反助水而不能制水,纵有火,亦不能为力也。此地道生成之妙理也。
丙辰 辛丑 庚辰 丙子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此造以俗论之,以为寒金喜火,干透两丙,独杀留清,推其木火运中,名利双全,不知支中重重湿土,年干丙火,合辛化水,时干丙火无根,只有寒湿之气,并无生发之意,只得用水,不能用火矣。所以初运壬寅癸卯,制土卫水,衣食颇丰;至丙午丁未二十年,妻子皆伤,家业破尽。削发为僧。
丁未 壬子 庚戌 丙戌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此造如以水势论之,此则仲冬水旺,所喜者支中重重燥土,足以去其湿气。只为相克,使子不能助壬;丁壬一合,使壬不能克丙。中运土金,入部办事,运筹挫折,境遇违心;丁未南方火旺,议叙出仕,至丙午二十年,得奇遇,仕至州牧。
癸未 丁巳 甲午 庚午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辛亥
   
甲午日元,支全巳午未,燥烈极矣。天干金水无根,反激火之烈,只可顺火之气也。初运木火,顺其气势,财喜频增,至癸丑,叹刑丧,遭挫折,破耗多端;壬子冲激更甚,犯人命,遭回禄,破家而亡。
癸丑 丁巳 甲辰 庚午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此与前造只换辰丑二字,丑乃北方湿土,晦火蓄水,癸水通根而载丑;辰亦湿土,又是木之余气,日元足盘根;庚金虽不能生水辅用,而癸水坐下余气,竟可作用。初运木旺,帮身护用,和平迪吉;至癸丑北方水地及壬子辛亥三十年,经营得意,事业称心。

                                       三十一、隐显

吉神太露,起争夺之风;凶物深藏,成养虎之患。
原注:局中所喜之神,透于天干,岁运不能不遇忌神,必至争夺,所以有暗用吉神为妙。局所忌之神,伏藏于地支者,岁运扶之冲之,则其为患不小,所以忌神明透,制化得宜者吉。
任氏曰:吉神太露,起争夺之风者,天干气专,易于劫夺故也,如财物无关锁,人人得而用,假如天干以甲乙为财,岁运遇庚辛,则起争夺之风,必须天干先有丙丁官星回克,方无害;如无丙丁之官,或得壬癸之食伤合化亦可,故吉神宜深藏地支者吉,凶物深藏,成养虎之患者,地支气杂,难于制化故也。如家贼之难防,养成祸患。假如地支以寅中丙火为劫财,岁运逢申,冲申中庚金,虽能克木,终不能去其丙火,岁运遇亥子,仍生合寅木,反滋火之根苗,故凶物明透天干,易于制化。所以吉神深藏,终身之福;凶物深藏,始终为祸。总之吉神显露,通根当令者,露亦无害;凶物深藏,失时休囚者,藏亦无妨,鬼谷子曰,阴阳之道,与日月合其明,与天地合其德,与四时合其序,三命之理,诚本于此,若不慎思明辨,孰能得其要领乎?
己卯 辛未 丙子 辛卯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丙火生于未月,火气正盛,坐下官星,被未土伤尽,只得用天干辛金。所嫌者,未为燥土,不能生金,又暗藏劫刃;年干己土,本可生金,又坐下印地,所谓吉神显露,凶物深藏者也。初运己巳戊辰土旺之地,财喜辐辏,事事称心;交丁卯,土金两伤,连遭回禄三次,又伤丁七人,丙寅妻子皆克,出外不知所终。
壬午 乙巳 丁丑 丙午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丁火生于孟夏,柱中劫旺逢枭,天干壬无根,置之不用。最喜丑中一点财星,深藏归库,丑为湿土,能泄火气,不但无争夺之风,反有生财之谊。因初交丙午丁未,所以身出寒门,书香不继;喜中运三十载西方土金地,化劫生财,财发十余万。所谓吉神深藏,终身之福也。

                                  三十二、众寡

强众而敌寡者,势在去其寡;强寡而敌众者,势在成乎众。
原注:强寡而敌众者,喜强而助强者吉;强众而敌寡者,恶敌而敌众者滞。
任氏曰:众寡之说,强弱之意也,须分日主四柱两端而论也。如以日主分众寡,如日主是火,生于寅、卯、巳、午月,官星是水,四柱无财,反有土之食伤,即使有财,财无根气,不能生官,此日主之党众,敌官星之寡,势在尽去其官,岁运宜扶众抑寡则吉。如以四柱分众寡,则分四柱之强弱,然又要与日主符合,弗反背为妙。假如水星是官星,休囚无气,土是伤官,当令得时,其势以去其官星,岁运亦宜制官为美;日主是火,亦要通根得气,则能生土,或有木而克土,则日主自能化木,转转相生,所谓日主符合者也。官星是水,虽不及时,却有财生助,或财星当令,或成财局,此官星虽寡,得财星扶则强,岁运宜扶寡而抑众者吉。虽举财官而论,其余皆同此论。
戊辰 乙丑 戊戌 辛酉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此造重重厚土,乙木无根,伤官又旺,其势足以敌官星之寡。故初交丙寅丁卯,官星得地,刑耗多端;戊辰得际遇,捐纳出仕,及已巳二十年,土生金旺,从佐二而履琴堂。至未运破金,不禄。
戊午 壬戌 丁卯 癸卯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此伤官当令,印星并见,官煞虽透无根,势在去官。初年运走北方,官星得势,一事无成;丙寅丁卯,生助火土,经营发财巨万;戊辰己巳,去尽官煞,一子登科,晚景峥嵘。此造戌午拱火,日时逢印,日主旺极,莫作用印而推,亦不可作去官留杀论也。
癸丑 壬戌 丙午 庚寅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丙火生于九月,日主本不及时,第坐阳刃会火局,谓之强寡。年干癸进气,癸水通根余气丑土,泄其火局,庚金生助壬癸为众也。势在成乎众,故交辛酉庚申,金生水旺,遗业丰盈,其乐自如;一交己未,火土并旺,父母双亡;及戊午二十年,破败家业,妻子皆伤,至丙辰流落外方而亡。

            三十三、震兑

震兑主仁义之真机,势不两立,而有相成者存。
原注:震在内,兑在外,月卯日亥或未,年丑或巳时酉是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兑为敌国,必用火攻;主之所喜者在兑,以震为奸宄,备御之而已,不必尽去,不必兴兵也。兑在内,震在外,月酉日丑或巳,年未或亥时卯者是也。主之所喜者在兑,以震为游兵,易于灭而不可党震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兑为内寇,难于灭而不可助兑也。以水为就客,相间于一下,或年酉月卯日丑时亥,年甲月庚、日甲时辛之例,亦论主之所喜所忌者何如,而论攻备之法。然金忌木,木不带火,木不伤土者,不必去木也。若木忌金,而金强者不可战,惟囚金而木茂,木终不能为金之害,反以成金之义;春木而金盛,金实足以制木之性,反以全木之仁。其月是木,年日时皆金者,不必问主之所喜所忌,而亦宜成金之性。
任氏曰:震阳也,先天之位在八白,阴固阴而阳亦阴矣;兑阴也,先天之位在四绿,阳固阳而阴亦阳矣。震为长男,雷从地起,一阳生于坤之初;兑为少女,山泽通气,故三阴生于乾之终。长男配少女,天地生成之妙用;若长女配少男,阳虽生而阴不能成矣。是故兑为万物之所悦,至哉言乎!是以震兑虽不两立,亦有相成之义也。余细究之,震兑之理有五,攻、成、润、从、暖也。春初之木,木嫩金坚,火以攻之;仲春之木,木旺金衰,土以成之;夏令之木,木泄金燥,水以润之;秋令之木,木凋金锐,土以从之;冬令之木,木衰金寒,火以暖之。则无两立之势,而有相成仁义之势矣。若内外之说,不过衰旺相敌之意也。当泄则泄,当制则制,须观其金木之竟向,不必拘执而分内外也。
丙寅 庚寅 甲申 乙丑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甲木生于立春后四日,春初木嫩,天气寒凝,日主坐申,月透庚金,丑土贴生申金,木嫩金坚,用火以攻之。喜得年于透丙,三阳开泰,万象回春,何其妙也!初运辛卯壬辰,有伤丙火,蹭蹬芸窗;癸巳运转南方,丙火禄旺,纳粟入监,运捷南宫;甲午乙未,宦海无波,申运不禄。
庚戌 己卯 甲寅 丁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甲木生于仲春,坐禄逢刃,木旺金衰,用土以成之,方能化土生金,斩削以成真。初游幕,获利纳捐,至癸未运出仕;甲申乙酉,木无根,金得地,从佐二升知县而迁州牧。
庚辰 壬午 甲辰 丁卯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甲木生于仲夏,时干丁火透出,用水以润之,然水亦赖金生,金亦赖水养;更妙支逢两辰,泄火生金蓄水,一气相生,五行俱足。是以早游泮水,科甲联登,仕至观察,一生惟丙戌运金水两伤不利,其余皆顺境。
庚戌 甲申 甲戌 乙丑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甲木生于孟秋,财生杀旺,虽天干三透甲乙,而地支不载,木凋金锐,用土以从之也。格成从杀。戌运武甲出身;丁亥运生木克金,刑耗多端;戊子己丑,财生杀旺,仕至副将。
辛酉 庚子 甲子 丙寅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甲木生于仲冬,木衰金寒,用火以暖之,金亦得其制矣;况乎时逢禄旺,一阳解冻,所谓得气之寒,遇暖而发。故寒木必得火以生之也。所以科甲联登,仕至侍郎。

上五造举甲木为例,乙木亦同此论。

         三十四、坎离

坎离宰天地之中气,成不独成,而有相持者在。
原注:天干透壬癸,地支属离者,乃为既济,要天气下降;天干透丙丁,地支属坎者,乃为未济,要地气上升。天干皆水,地支皆火,为交媾,交媾身强则富贵;天干皆火,地支皆水,为交战,交战身弱,岂能富贵?坎外离内,谓之未济,主之所喜在离,要水竭,主之所喜在坎,则不详;离外坎内,谓之既济,主之所喜在坎,要离降,主之所喜在离,要木和。水火相见于天干,以火为主,而水盛者存;坎离相见于地支,喜坎而坎旺者昌。夫子、午、卯、酉专气也,其相制相持之势,宜悉辨之;若四生四库之神,皆所以党助子午卯酉者,其理亦可推详。
任氏曰:坎阳也,先天位右七之数,故为阳也;离阴也,先天位左三之数,故为阴也。坎为中男,天道下济,故一阳生于北;离为中女,地道上行,故二阴生于南。离为日体,坎为月体,一润一暄,水火相济,男女媾精,万物化生矣。夫坎离为日月之正体,无消无灭,而宰天地之中气,是以不可独成,必要相持为妙也。相持之理有五,升、降、和、解、制也。升者,天干离衰,地支坎旺,必得地支有木,则地气上升;降者,天干坎衰,地支离旺,必得天干有金,则天气下降;和者,天干皆火,地支皆水,必须有木运以和之;解者,天干皆水,地支皆火,必须有金运以解之;制者,水火交战于干支,必须岁运视其强者而制之。此五者,坎离之作用如此,则无独成之势,而有相持礼智之性矣。
丙子 己亥 丙寅 戊子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火生于孟冬,又逢两子,天干离衰,地支坎旺,用寅木以升之也。至壬寅,东方木地,采芹折桂;卯运出仕,一路运走东南,仕至观察。
壬午 壬寅 壬戌 庚戌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壬水生于孟春,支全火局,虽年月两透比肩,皆属无根。天干坎衰,地支离旺,用庚金以降之也。惜乎运途东南,在外奔驰四十年,一无成就;至五旬外,交戊申,娶妻三,年已六旬矣。连生三子,至戌运而终。
丙子 丙申 丙子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此造地支,两申两子,水逢生旺,金作水论;天干四丙,地支无根,离衰坎旺,须以木运和之也。惜乎五行不顺,五十年西北金水之地,故艰难险阻,刑伤颠沛;五旬外运走壬寅,东方木地,财进业兴,及癸卯甲辰,发财数万。

癸巳 壬戌 壬午 壬寅
辛酉 庚申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壬午日元,生于戌月,支会火局,年支坐巳,天干皆饮,地支皆离,必须金运以解之也。初交辛酉庚申,正得成其既济,解其财杀之势,叨化日之光,丰衣足食;一交己未,刑耗异常,戊午财杀并旺,出外遇盗丧身。
壬子 丙午 壬子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造水火交战于干支,火当令,水休囚,喜其无土,日和不克。初交丁未,年逢戊午,天克地冲,财杀两旺,父母双亡,流为乞丐;交申运逢际遇,己酉运发财数万,娶妻生子成家。

       三十五、  夫妻

夫妻因缘宿世来,喜神有意傍天财。
原注:妻与子一也,局中有喜神,一生富贵在于是,妻子在于是。大率依财看妻,如喜神即是财神,其妻美而且富贵;喜神与财神不相妒忌亦好,否则克妻,亦或不美,或欠和。然看财神,又须活法,如财神薄,须用助财;财旺身弱,又喜比劫;财神伤印者,要官星;财薄官多者,要伤官。财气未行,要冲者冲,泄者泄;财气流通,要合者合,库者库。或财神泄气太重,比劫透露,及身旺无财者,必非夫妇全美者也。至于财旺身强者,必富贵而多妻妾,看着当审辨轻重何如。
任氏曰:子平之法,以财为妻,财是我克。人以财来侍我,此理出于正论,又以财为父者,乃后人谬也。若据此为确论,则翁女同宗,岂不失伦常乎?虽分偏正之说,究竟勉强。财之偏正,无非阴阳之别,并不换他气,且世无犯上之理,宜辨而辟之。如果财为父,官为子,则人伦灭矣,不特翁妇同宗,则显然祖去生子孙,有是理乎?是以六亲之法,今当更定。
   
生我者为父母,偏正印绶是也;我生者为子女,食神伤官是也。我克者为妇妾,偏正财星是也,克我者为官鬼,祖父是也;同我者为兄弟,比肩劫财是也。此理正名顺,乃不易之法。
   
夫财以妻论,财星清,则中馈贤能;财神浊,则河东狮吼。清者,喜神即是财星,不争不妒是也。浊者,生煞坏印,争妒无情是也。
   
旧书不管日主之衰旺,总以阳刃劫财主克妻,究其理则实非,须分日主衰旺喜忌之别,四柱配合活看为是。
   
如财神轻而无官,比劫多,主克妻。
    
财神重而身弱,无比劫,主克妻。
   
官杀旺而用印,见财星,主妻陋而克。
   
官杀轻而身旺,见财星,遇比劫,主妻美而克。
   
劫刃重,财星轻,有食伤,逢枭印,主妻遭凶死。
   
财星微,官杀旺,无食伤,有印绶,主妻有弱病。
   
劫刃旺,而财轻,有食伤,妻贤不克,妻陋必亡。
   
官星弱,遇财星,妻陋不克。
   
身强煞浅,财星滋杀,官轻伤重,财星化伤,印绶重叠,财星得气者,主妻贤而美,或得妻财臻富。
   
杀重身轻,财星党杀,官多用印,财星坏印,伤官佩印,财星得局者,主妻不贤而陋,或因妻招祸伤身。
   
日主坐财,财为喜用者,必得妻财。
   
日主喜财,财合闲神而化财者,必得妻力。
   
日主喜财,财合闲神而化忌神者,主妻有外情。
   
日主忌财,财合闲神而化财者,主琴瑟不和。
   
皆以四柱情势、日主喜忌而论。若财星浮泛,宜财库以收藏;财星深伏,宜冲动而引助。须细究之。
癸卯 乙丑 庚申 丁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寒金坐禄,印绶当权,足以用火敌寒。所忌者,年干癸水克丁为病,全赖月干乙木通根,泄水生火,此喜神即是财星也。更喜财星逢合,谓财来就我,其妻贤淑勤能,生三子,皆就书香。
丁未 乙巳 丁酉 癸卯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丁火生于孟夏,柱中枭劫当权,一点癸水,不足相制,最喜坐下酉金,冲去卯木,生起癸水。出身贫寒,癸运入学,又得财巨万;壬运登科,辛丑选知县,仕至郡守。此造若无酉金,不但无财,而且名亦不成矣。
乙亥 庚辰 丙申 壬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丙火生于季春,印绶通根生旺,日主坐财,时干又透壬水,必以乙木为用。可嫌者,乙庚化金,生杀坏印,其妻不贤,妒悍异常,无子而绝。财之为害。可畏哉!

              三十六、  子女

子女根枝一世传,喜神看与杀相连。
原注:大率依官看子,如喜神即是官星,其子贤俊,喜神与官星不相妒亦好,否则无子,或不肖,或有克。然看官星,又要活法,如官轻须要助官;杀重身轻,只要印比;无官星,只论财;若官星阻滞,要生扶冲发;官星泄气太重,须合助遥会;若杀得身轻而无制者,多女。
任氏曰:以官为子之说,细究之,终有犯上之嫌。夫官者,管也。朝廷设官,官治万民,则不敢妄为,循守规矩。家庭必酋长为管,出入动作,皆遵祖父训是也。不服官府之治者,则为逆子;夫命者理也,岂可以民为子而犯上乎?莫非论命竟可无君无父乎?谚云,父在子不得自专,若以官为子,父反以子管治,显见父不得自专矣,故俗以克父克母为是,有是理乎?今更定以食伤为子女。
   
书云,食神有寿妻多子,时逢七煞本无儿食神有制定多儿,此两说,可谓确据矣。然此亦死法,倘局中无食伤无官杀者,又作何论?故命理不可执一,总要变通为是,先将食伤认定,然后再看日主之衰旺,四柱之喜忌则用之。故喜神看与杀相连者,乃通变之至论也。
   
日主旺,无印绶,有食伤,子必多。
   
日主旺,印绶重,食伤轻,子必少。
   
日主旺,印绶重,食伤轻,有财星,子多而贤。
   
日主旺,印绶多,无食伤,有财星,子多而能。
   
日主弱,印绶轻,有财星,子必无。
   
日主弱,食伤重,印绶无,亦无子。
   
日主弱,食伤轻,无比劫,有官星,子必无。
   
日主弱,官杀重,印绶轻,微伏财,必多女。
   
日主弱,七杀重,食伤轻,有比劫,女多子少。
   
日主弱,官杀重,无印比,子必无。
   
日主旺,食伤轻,逢印绶,遇财星,子少孙多。
   
日主旺,印绶重,官杀轻,有财星,子虽克则有孙。
   
日主旺,食伤旺,有印绶,遇财星,虽有若无。
   
日主弱,官杀旺,有印绶,遇财星,有子必逆。
   
又有日主旺,无印绶,食伤伏,有官杀,子必多者。
   
又有日主旺,比劫多,无印绶,食伤伏,子必多者。盖母多灭子之意也。故木多火熄,金克木则生火;火多土焦,水克火则生土;土重金埋,木克土则生金;金多水渗,火克金刚水克火则生水;水多木浮,土克水则生木。以官杀为子也,此之谓也。明虽以官杀为子也,暗仍以食伤为子,此逆局反克相生之法,非竟以官杀为子也。大率身旺财为子,身衰印作儿,此皆余之试验者,故敢更定,仔细推之,无不应也。(用神为子,忌神为女)
辛丑 辛丑 戊戌 癸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此造日主旺,比劫多,年月伤官并透通根,丑为湿土,能生金蓄水,戌为火库,日主临之,不致寒冻也,是以家业富厚,更喜运走西方不悖,余虽断其多子,实不敢定其数目,询之云,自十六岁生子,每年得一子,连生十六子,并无损伤。此因命之美,印星不现,辛金明润不杂木火之妙也。
癸亥 甲子 丁酉 癸卯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此造杀官当令,嫌其甲木透干,不能弃命从杀,只得杀重用印,则忌卯酉逢冲,去甲木之旺地。所生妻生八女,妾生入女,竟儿子。所谓身衰印作和,此财星坏印之故也,。
乙未 辛巳 戊戌 丁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戊土生于巳月,柱中火土本旺,辛金露而无根;兼之己时,丁火独透克辛,局中全无湿气;更嫌年干乙木,助火之烈,所以克两妻,生十二子,刑逝十子。现存二子。
戊子 癸亥 壬戌 甲辰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壬水生于孟冬,喜其无金,食神独透,所以书香小就,甲寅入泮,有十子皆育。其不妻者,无财之妙也;秋闱不利者,无地寅卯也。此造如戌土换之以木,青云得路矣。
庚寅 丙戌 辛亥 辛卯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辛金生于戌月,印星当令;又寅拱丙生天干,比劫不能下生亥水;又亥卯拱木,四柱皆成财官,二妻四妾生三子皆克,生十二女又克其九。还喜秋金有气,家业丰隆。
丁酉 丁未 戊戌 丁巳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土生夏令,重叠印绶 ,四柱全无水气,燥土不泄火生金,克三妻五子。至丑运湿土晦火生金,又会金局,得一子方育。
   
由此数造观之,食神伤官为子也明矣。凡子息之有无,命中有一定之理,命中子只有五数,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也。当令者倍之,休囚者减半,除加减之外而多者,此秉赋之故也。
辛卯 辛卯 甲辰 丁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此造春木雄壮,金透无根,喜其丁火透露,伤其辛金,所以已丑戊子运中,不但得子不育,而且财多破耗,丁亥支拱木而干透火,丁财并益,丙戌俞美,生五子,家业增新,由此观之,凡八字之用神即是子星,如用神是火,其子必在木火运星,或木火流年得;如不是木火运年得,必子息翕中多木火,或木火日主,否则难抬,或不肖,试之屡验,然命内用神,不物妻财子禄,而穷通寿夭,皆在用神一字定之,其可忽诸?

              三十七、  父母

父母或降与或替,岁月所关果非细。
原注:子平之法,以财为父,以印为母,以断其吉凶,十有九验,然看岁月为紧。岁气有益于月令者,及岁月不伤夫喜神者,父母必昌。岁月财气斩丧于时干者,先克父;岁月印气斩丧于时支者,先克母。又须活看其局中之大势,不可专论财印,中间有隐露其兴亡之机,而不必在于财印者。与财生印生之神,而损益舒得所,及阴阳多寡之论,无有不验。
任氏曰:父母者,生身之根本,是以岁月所关,知其与替之不一,可谓正理不易之法也。原注竟以财印分属父母,又论克父母之说,无把握,仍惑于谷书之谬也。夫父母届可以克字加之?当更定丧亲、刑妻、克子为至理。如年月官印相生,日时财伤不犯,则上叨荫庇,下受儿荣;年月官印相生,日时刑伤冲犯,则破荡祖业,败坏门风。年官月印,月官年印,祖上清高;日主喜官,时日逢伤,日主喜印,时日逢财,必败祖辱宗,年财月印,日主喜印,时日逢官印者,知其帮父兴家;年伤月印,日主喜印,时日逢官者,知其父母创业之命。年印月财,日主喜印,时上遇官者,知其父母破败;时日逢印者,知其自创成家。年官月印,日主喜官,时日逢财,出身富贵,守成之造;年伤月劫,日主喜财,时日逢财或伤者,出身寒窘,创业之命。年劫月财,日主喜财,遗绪丰勇,日主喜劫,清高贫寒。年官月伤,日主喜官,时日适官必跨灶,时日遇劫,必破败。总之财官印绶,在于年月,为日主之喜,父母不贵亦富;为日主之忌,不贫亦贱,宜详说察之。
癸卯 乙丑 丙子 己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官印透而得禄,财星藏而归库,格局未尝不美,所嫌者,丑时伤官肆逞,官星退气,日主衰弱,全赖乙木生火而卫官。年月官印相生,亦出身官家,至亥支入泮;壬戌水通根,破耗异常加捐出仕,不过清规;至酉运,财星坏印,竟伏国刑。
乙卯 丁亥 戊午 丙辰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戊土生于孟冬,财星临旺,官印双清坐禄,日元临旺逢生,四柱纯粹可观,五行生化有情,喜用皆有精神,所以行运不破局,身出官家,连登科甲,生五子皆登仁籍,富贵福寿之造也。
丁巳 辛亥 戊子 戊午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此造柱中三火二土,似乎旺相,不知亥子当权,冲坏印绶,天干火土虚脱,其祖上大富,至父辈破败;兼之初运西金地,生助旺水,半生颠连不遇。及交丁未,运转南方,接连丙午二十年,大遂经营之愿,发财十余万。
乙亥 辛巳 丙辰 癸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此造支逢两禄乘权,年干印透通根,凡推命者,作旺论用,以财星断其名利双收。然丙火生于孟夏,火气方进,年干印绶,被月干财星所坏,巳亥逢冲,破禄去火,则金反得生扶,木火失势。又坐下辰土,窃去命主元神,时干癸盖头,巳火亦伤,必作弱推,用以巳火。初运东方木土,出身遗业丰厚,丙子火不通根,官星得地,定多破耗,丑运生金泄火刑克异常,定粗十去八九,夫妇皆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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