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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6个原则性标准,给电动车行业判了死刑

 游刃有于 2015-05-22


新国标,说多了都是泪。


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国标委等六个部委,对电动车的国家标准给出了6个原则性框架。如果真的按照这个出台,基本上给电动车行业判了死刑。


1、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有脚蹬子的电动车越来越少,未来这个款式的车型可能会被市场淘汰。这一项要是写进新国标,也太落后时代步伐了。


2、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V

大功率电摩基本被废除!


3、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

呵呵,从之前征求稿的29km/h降到25km/h,也就比普通的自行车快那么一丁点。超速这事儿得看人,汽车限速120,可是没有哪个品牌的汽车只生产限速120的车款。


4、电动机标称功率不大于400W。

电摩基本被排除在外,那些号称双动力爬坡王的车款,电机功率都在800w以上,甚至是1500w。


5、含电池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含电池)

除锂电车基本可以控制在50公斤以内,绝大部分的电动车都不符合要求。


6、可取消电助动要求(注:电助动指只有通过人力踩踏脚蹬驱动电动自行车时电机才助力的模式,目前日本、欧盟采用此类模式);

这一项简直就是扯淡,这样的车市场早就被淘汰了。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标准和市场现状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这样的新国标要不要?




我个人的态度很明确:这样的国标要是真的出台,各地方政府(广州、深圳等)要是严格执行的话,基本算是给电动车行业判了死刑。


对于新国标,我想表达3个想法:


1、 电动车行业需要一个标准,让行业有一定的门槛,这个门槛是用来维护正规企业利益的,而不是给山寨杂牌提供机会和入口的。让大家知道,电动车这行不是谁都能干。


2、 电动车的行业标准到底该由谁来制定?

应该是每天使用电动车作为生存工具、出行工具的消费者,而不是那些开着公车从来没骑过电动车的**部位的领导们、拍脑袋想出来的。


3、 评判一个标准是否合理,最终还是得市场说了算。迎合市场需求的标准才是最好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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