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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压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新改)
2015-05-23 | 阅:  转:  |  分享 
  


静压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云浮市云龙房地产公司

发包人(全称):(深圳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肇庆市建筑工程公司基础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云浮市河滨南路特色商业街A6~A8幢桩基施工

工程地点:云浮市河南路金华桥至凤凰桥段

工程内容:根据设计施工图纸,本工程采用:

①按(SG409)图集的Φ300㎜,壁厚(70)㎜(A)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单桩承载力500KN,桩长6~13米,设计桩位叁佰多个,采用静压桩施工。工程量约A6~A8幢3000米。(详细请看设计图纸)

②按(~)图集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单桩承载力~KN,桩长~米,设计桩位~个,采用~施工。工程量约~米。(详细请看设计图纸)

工程立项批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桩基础施工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试桩之次日计。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3天。

因甲方原因,设计图纸变更,遇地上、地下和空中障碍物、场地下陷,工程款不能按期拨付等原因和自然灾害耽误时间者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下列条款执行:

按照国家及省、市颁发的最新规范、规定。

按照经会审后的设计图纸中说明,要求及三方认可的修改或通

知施工,(指甲、乙及设计三方)。

以质监部门的验收合格结果为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约)贰拾伍万元(人民币)

¥:(约)250000.00元(人民币)

以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为准。

六、甲乙双方的主要工作

发包人工作:

1、办妥正式工程和临时工程范围内的土地征(借)用手续,左邻右舍

的有关签订。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道路占用许可证。

2、开工前搞好三通一平,工程放线,全部桩位定插签,清理地上和地下及空中障碍物,桩位探桩。并保证桩周有五米的施工范围。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及相邻的民事关系,运输道路平实畅通,施工机械及材料顺利到达施工现场及确保施工场地不下陷。以免影响正常施工及因场地问题造成桩的施工质量等问题由甲方承担有关费用。

3、提交施工图纸两份(包括:基础结构图、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和地质资料(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壹份。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并提供会审记录书。

4、派卢日生、张万锋同志(技术职称)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督,负责处理施工中的各种问题,负责签证。

5、安排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人的住宿及饭堂。

6、接通水源、电源,用电量每台机为80千瓦时,或提供用电表组250千瓦,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费在工程结余款项中扣除)

承包人工作:

1、组织桩机及人员进场前,编制施工方案,制订质量、安全措施。

2、提供有关的资料给甲方办理施工报建手续。

3、如果由甲方供应材料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材料进场计划。

4、负责做好整项工程的技术资料。完工时按分项分部把资料整理归档,并作为工程结算和交工验收的依据。

5、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七、本合同发生的经济责任界限

本工程量结算按自然地面至桩端入土深度累计工程量,工

程价款按壹佰零叁元/米单价乘以总工程量计算收取。

因地质原因(斜岩、溶洞、岩缝、弧石、场地下沉等)及旧基

础未处理干净,回填土中的障碍物等非乙方原因使桩身断裂或桩端破碎造成的废桩计入工程量,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因桩身质量问题及施工原因造成的废桩,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的桩损耗按贰米伍以上的截桩经乙方处理后可作底桩用。

(四)桩机组的进退场费分别按机种收费:压桩机每台叁万元。

打桩机机每台~元人民币由乙方包干使用,结算时按独立费另行计算,由甲方支付。

(五)本工程的水电费乙方负责支付,水电、电表(组)的报

装由甲方负责,供电点配电箱离施工现场不大于100米。

(六)本工程的税项由甲方负责,乙方收工程款时只开具收款收据。

(七)本工程的临设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机械停置费:由于甲方施工手续未完善或甲方未能处理好四周

的民事关系及停电、运输、道路、场地下陷影响运料、桩机不能正常施工,遇障碍物、设计变更、复核停工、待料(指甲方供料者)、工程款未能如期拨付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者,机械的停置台班费由甲方负责支付,累计停工叁天以上,从第肆天起计每台班贰仟伍佰元,结算时由甲方按独立费列入计算支付给乙方。

(九)乙方按设计图纸,三方认可的修改图(或通知)和施工方案进

行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如质量不合格,经鉴定分析属于乙方造成者需返工、补强,其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如非乙方负责者应由甲方或造成质量事故方负责。

(十)本工程按规定需要进行的桩静压、动测……等试验费用全部

由甲方负责。试验数量多少应由质监部门确定。经试验部分(或全部)不合格,而无法进行本工程的桩基础评价,需增加试压(或动测)试验者,再增加的试验费用应分析属为乙方、甲方、设计方和勘察方的,费用应由属方负责。

(十一)如果本工程没有工程地质勘探资料,或资料不全,或使用参照相邻资料者,乙方可以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但不承包单桩承载吨位,对本合同第七条的(九)、(十)点不负任何责任。

八、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工程款兑付办法按如下执行:

①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支工程购桩款~万元,其后按施工进度每完成壹仟伍佰米付款80%,到工程完成时,工程款同时付至80%,余下20%的工程款待桩试验合格后壹个月内付清。

②如果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付清工程款,乙方有权追加甲方付息和滞纳金,按月息2%计收,直至付清款项为止。

九、补充条款

①如本工程需发施工,乙方应自备发电机施工,其费用再另行协商。

②如第一期幢完成需转场,其费用另行协商。

③本工程由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乙方,由云浮市云龙房地产公司对乙方直接拔付工程款并负责结清余款,乙方无需向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缴管理费。

④工程款必须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收款时给甲方有票据印章必须是我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叁份,副本叁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肇庆市西江南路四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2855573

传真:传真:

帐号: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006年月日200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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