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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转载]<<子平格局命法元钥.上>>三

 johnney908 2015-05-24

 原文: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何也?盖四柱之中,刑冲俱不为美,而刑冲用神,尤为破格,不如以另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矣。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冲之,而时逢子立,则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无力,虽于别宫刑冲,六亲不无刑克,而月官犹在,其格不破。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
  徐注:以别位之刑冲而解月令之刑冲者,有以冲而解,有以会而解,不一其例。
  丁 丙 丁 庚
  亥 午 卯 子
  此因子卯之刑,而解子午之冲也。为敝友陈君造。
  学人注:徐老所举陈君造,月日时组合成三战煞,子刑卯、卯破午、子冲午、亥午暗合的信息同时存在,只是由于距离的远近,亲疏感应有别。沈前辈所言,列举如下:
  年 月 丙 丁  或  年 月 丙 辛
  卯 子 日 酉     酉 子 日 卯
  既是丙生子月,有卯有酉,只能是上面这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由于酉金离得远,子卯照刑不误。第二种情况,也不是由于卯酉之冲而解子卯之刑的。读者自辨即明。

甲 丙 癸 壬
  戌 子 卯 戌
  此因卯戌之合,而解子卯之刑也。为海军总长杜锡珪造。
  学人注:其实无所谓因合解刑。此造卯与戌合,两戌伏吟,目的就是要得到戌官、财库。月柱禄上坐财,甲木生之,但时上壬劫冲丙,财星受伤,晚年身体欠佳。月日的子卯刑,是禄与寿星之刑,对身体也有不利的作用。壬运,壬劫出现,癸酉年冲破卯戌之合,寿星被损,故病逝。

原文:如此之类,在人之变化而己。
  徐注:命理变化,不外乎干支会合刑冲,学者于此辨别明晰,八字入手,自无能逃形。上述变化,尚有未尽,兹再举数例于下:
  庚 乙 癸 庚
  辰 酉 卯 申
  此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之造也。卯酉之冲,似解辰酉之合,不知申中之庚,与卯中之乙暗合,因暗合而解冲,遂成贵格。
  学人注:鄙人认为,刑冲合害等组合在命局中同时存在的,虽有先后、重轻之分,但无解救之理,其象是同在的。但是,岁运的加入,则有解救,既可以因合解冲,亦可以冲破合。冲合为先,刑穿在后,那么岁运之冲合亦可解原局之刑穿。鄙人所言是否正确,大家可以自行验证。

有所处之地位同,因支之性质,而有解不能解之别。如:
  丁 壬 辛 丙
  酉 寅 巳 申
  酉巳之会,因隔寅木而不成局;寅申之冲,亦因隔巳火而不成冲;且巳申刑而带合,去申中庚金,使其不伤寅木,财官之用无损,便成贵格。此造摘自《神峰通考》。
  学人注:此造贵因,不全在地支。申中壬透合丁,使丁杀不混丙官,月令官星透干与日主相合,故贵。

辛 丙 丁 壬
  未 申 亥 寅
  亥未隔申,不能成局;寅亥之合,似可解寅申之冲,无如申金秉令,亥中壬甲休囚,不能解金木之争;且丁壬寅亥,天地合而假化,旺金伤木,化气破格。此逊清光绪皇帝造也。
  学人注:徐老为了解释“化气破格”,牵强附会,不可信。申中壬水透干与日主相合,本来是正官之格。逢官看财,年上辛金之财被丙火合住,不能生官,丙火才是命中大病!不过毕竟官星清,官格成,才能当上皇帝(光绪帝并非慈禧之子,而是其侄)。月时申寅之冲并没有因合而解,他宫的财星坏了我宫的印,属于孤官无辅,体现命主有职无权。

又四柱之中,刑冲俱非美事,此言亦未尽然。喜用被冲,则非美事,忌神被冲,则以成格,非可一例言也。举例如下:
  辛 丁 庚 丙
  卯 酉 午 子
  煞刃格。天干丁火制辛,煞旺劫轻,喜子冲午,使火不伤金,酉冲卯,使木不助煞,此两冲大得其用。此逊清乾隆皇帝之造也。
  学人注:徐老所言乃是取任铁樵之意,不可尽信。酉月庚金阳刃之格,用官制刃(详见本书卷一《论阳刃》章)。丙杀出干混官,幸无根源,又得辛合而换,官星已清。地支四正齐全,乃是另外一种特殊的清气,天干配合得宜乃是大贵之命。去火护金使说,鄙人不甚赞同。

戊 甲 丁 己
  辰 寅 卯 酉
  寅卯辰气聚东方而透甲,印星太旺,时上酉冲卯,损其有余,去其太过,却到好处。此国府主席林森之造。或云戊申时,然不论其为申为酉,用神同为取财损印,特借以阐明刑冲会合之理而已。
  学人注:徐老的注解使人莫名其妙,难道不论是申时还是酉时,都是贵命?都能成为“国府主席”?丁火日元,柱无根源,附甲而生,支会东方,甲木盛旺,元神已移位,当以甲木立极。

六、论墓库刑冲之说

  原文:辰戌丑未,最喜刑冲,财官入库不冲不发——此说虽俗书盛称之,然子平先生造命,无是说也。夫杂气透干会支,岂不甚美?又何劳刑冲乎?假如甲生辰月,戊土透岂非偏财?申子会岂非印绶?若戊土不透,即辰戌相冲,财格犹不甚清也。至于透壬为印,辰戌相冲,将以累印,谓之冲开印库可乎?
  徐注:财官入库无冲不发之说,最为流俗谬谈。冲者,克也,克而去之也。辰戌丑未,皆属于土,同气刑冲,最少妨碍。盖余支或因刑冲而损格破用,而会合而势强,各支皆然,杂气何独有异?至于甲生辰月,透壬为印,以辰为壬水之根,被戌冲则根拔,不能谓无害,岂能因冲而发乎?足见俗说之无稽也。
  学人注:“财官入库,不冲不发”之说,真的是“子平先生造命,无是说”吗?真的是“最为流俗谬谈”吗?《渊海子平》云:“杂气财官在月宮,天干透露始為丰;財多官旺宜沖破,卻忌干支压伏重。”明明说的是“宜冲破”啊!为什么沈前辈却认为忌刑冲呢?其实,两者皆有其理,《三命通会》言之甚明:杂气财官格,不透要冲,透则忌刑冲。假如才官皆被月令收入库中,若无刑冲,库门不开,如何能得?库中财官透干,表示库门已开,我已能获取库中之物,此时再见刑冲,则是坏库也。当然,也有财官入库,没有刑冲也能发福的,那是由于有合,将财库官库合为我用,此时亦忌刑冲。

原文:况四库之中,虽五行俱有,而终以土为主。土冲则灵,金木水火,岂能以四库之冲而动乎?故财官属土,冲则库启,如甲用戊财而辰戌冲,壬用己官而丑未冲之类是也。然终以戊己干头为清用,干既透,即不冲而亦得也。至于财官为水,冲则反累,如己生辰月,壬透为财,戌冲则劫动,何益之有?丁生辰月,透壬为官,戌冲则伤官,岂能无害?其可谓之逢冲而壬水之财库官库开乎?
  徐注:财官属土,冲则库启,亦囿于俗说。要知甲生辰月,仅水为库耳,土乃本气,乙为余气,皆非库也。如土为用,冲则土动,岂能无碍?以乙木为用,冲则戌中辛金起而克木,亦非美事;若水木透干,则根受其损,不透则本非可用之物,冲否殊无关系耳。
  学人注:杂气财官印绶,透则忌刑冲,此为至理,然亦死法。若干支财官多,而入于月库,我不能得之,若有刑冲,则库必开,开则透干之字有用,我亦能获取也。如:
  乾 辛 辛 甲 丙
    巳 丑 寅 寅
  天干两辛,入于丑库,丙欲合而不能得之。戌运,刑开丑库,辛金得出,官职连升。

原文:今人不知此理,甚有以出库为投库。如丁生辰月,壬官透干,不以为库内之壬,干头透出,而反为干头之壬,逢辰入库,求戌以冲土,不顾其官之伤。更有可笑者,月令本非四墓,别有用神,年月日时中一带四墓,便求刑冲;日临四库不以为身坐库根,而以为身主入库,求冲以解。种种谬论,令人掩耳。
  徐注:投库入库之说,皆由术者不讲原理,以讹传讹也。己用壬为财,逢辰则水止而不流,为财归库;丁用壬为官,逢辰为官投墓。亦有以归库投墓为吉者,逢冲反为不利,即使不宜墓库,亦当虽求引化之方,非刑冲所能解也。倘墓库在年日时支,有会合则以会合之五行论(如辰会子以水论,戌会午以火论)。全一方之气势,则以一方之五行论(如辰连寅卯同作木论,戌连申酉同作金论)。无会合连接,则以土论。日临四库,如壬辰丙戌均作通根身库。若丙辰壬戌,即非为身库也。
  学人注:库中财官印绶,透一干为出库,而透多干则为入库,出库则忌刑冲,入库则不忌。库的作用,即是收与放,有我收他物,亦有他收我物。他之财官为我所收,乃得名得利;我之财官为他所收,则是名损利败也。读者不可不明。天干有墓库,地支亦有墓库:天干墓库者,木在未、火在戌,土在戌、金在丑、水在辰;地支墓库者,木在未,火在戌,土在辰,金在丑,水在辰。阴支见墓,多以半合论,阳支见墓,多以入库论。此不易之法也。

原文:然亦有逢冲而发者,何也?如官最忌冲,而癸生辰月,透戊为官,与戌相冲,不见破格,四库喜冲,不为不足。却不知子午卯酉之类,二者相仇,乃冲克之冲,而四墓土自为冲,乃冲动之冲,非冲克之冲也。然既以土为官,何害于事乎?
  徐注:癸生辰月,透戊土官星,逢冲不破格者,即因辰戌同气,故少妨碍,并非喜冲也十二支中以寅申巳亥之冲为最剧,以其为五行生地也。子午卯酉之冲,有成有败,则以四皆败地,亦是旺地。忌者冲而去之为成,喜者逢冲为败,至于墓之冲,最少关碍。然有须注意者,人元用事是也。如辰中乙木,在清明后十日内,乙木余气犹旺,则乙木尚可为用,特与冲否无关系耳。
  学人注:沈前辈认为逢冲而发者,是因以土为财官的,刑冲则是土旺,不害事,其实也不尽然。如果仅把四库之冲看成是土与土的相冲,因冲而土旺的,乃是肤浅之论。辰为水库,戌是火库,辰戌冲是水火相克;丑为金库,未为木库,丑未冲是金木相克。冲是如此,刑之理亦同,如未戌刑,乃是木生火。

原文:是故四墓不忌刑冲,刑冲未必成格。其理甚明,人自不察耳。
  徐注:四墓不忌刑冲,刑冲未必成路。此十二字最精当,幸阅者注意及之。
  学人注:前面鄙人已经说到,墓库的作用,不外乎是收与放,有因刑冲而收,亦有因刑冲而放者。那么什么时候会因刑冲而收,什么时候却因刑冲而放呢?打个比方,墓库就如同一个仓库,当仓库里没有东西的时候,打开仓库门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将外面的东西放进仓库?同理,当仓库里装满东西的时候,打开仓库门的目的就是要将库里的东西搬出来。而刑冲,即是开库门之意,是收是放,关键要看库里有没有东西。原局如此,岁运亦同。

七、论外格用舍

  原文:八字用神既专主月令,何以又有外格乎?外格者,盖因月令无用,权而用之,故曰外格也。
  徐注:此篇议论,似未明显。盖本书以月令为经,用神为纬,用神者,全局之枢纽也。月令之神,不能为全局枢纽,则不得不向别位干支取用。用虽别取,而其重心仍在月令。如木生冬令,水旺木浮,取财损印,取火调候,正以月令水旺而寒之故也。木生秋令,金坚木缺,取火制金,取水化金,正以月令金神太旺之故也。若此之类,不名不外。外格者,正格之外,气势偏胜,不能以常理取用,在正轨之外,故名为外格也。
   学人注:沈前辈这里所说的“外格”,指的是月令无用,局中又无财官,要用特殊的组合获得财官的格局,与《渊海子平》里的“外十八格”不同,读者不要混淆。徐老的注解,已经违背了沈前辈的意思,从扶抑、通关、调候的所谓“取用神法”进行解释,错得离谱。

原文:如春木冬水、土生四季之类,日与月同,难以作用,类象、属象、冲财、会禄、刑合、遥迎、井栏、朝阳诸格,皆可用也。若月令自有用神,岂可另寻外格?又或春木冬水,干头已有财官七煞,而弃之以就外格,亦太谬矣。是故干头有财,何用冲财?干头有官,何用合禄?书云“提纲有用提纲重”,又曰“有官莫寻格局”,不易之论也。
  徐注:春木冬水,乃阳刃建禄也。要知刃禄虽不能为用,而用之关系仍在月令。如煞刃格,以官煞制刃,是用在官煞也;建禄身旺,以泄秀为美,是用在食伤也。土生四季,用木疏土,或用金泄秀,用在木金,此类皆非外格也。必四柱气象偏于一方,如春木而支连寅卯辰,或亥卯未,四柱无可扶抑。日与月同,则从强从旺;日不与月同,而日元临绝,则从官煞、从财、从食伤。或日干化合,则为化气,如类象属象之类,方为外格也。外格虽非常轨,而自有一种意义,合于五行正理,方有可取。若倒冲、刑合、遥迎、朝阳等格,理不可通,亦不足信也(井栏即食伤格)。至于月令有用神、四柱有扶抑,岂有舍之别取之理?“提纲有用提纲重”者,言用神以月令为重也;“有官莫寻格局”者,言四柱有扶抑,不必别寻格局(不可拘执官字)。是诚取用神不易之法也。
  学人注:春木冬水,夏火秋金,土生四季,多为建禄月劫,也不一定是月令无用。沈前辈在这段话中说得相当明白,只要局中有财官可取,则不必取外格。“有官莫寻格局”,语出《渊海子平·玄机赋》,这里的“格局”指的是外格,而不是月令格局。月令格局用神得用,则是《滴天髓》里说的“真神得用”。至于倒冲、刑合、飞天禄马、阴朝阳、乙鼠贵等格,成格的条件就是局中无官星、财星。

原文:然所谓月令无用者,原是月令本无用神,而今人不知,往往以财被劫官被伤之类。用神已破,皆以为月令无取,而弃之以就外格,则谬之又谬矣。
  徐注:财被劫官被伤者,当观其有无救应之神,无救应则为破格(参观成败救应节)。本来八字佳者少不佳者多,故富贵之人少而贫贱之人多,成功之人少而失败之人多。无如以命就评者,每怀挟未来之希望而来,问凶不问吉,不过口头之词,若闻财劫官伤之说,有不掩耳欲走者乎?于是术士之流,迎合来者之心理,往往屏用神而不谈,专以星辰、格局、纳音为敷衍。此谬之所由来,亦谈命理者所当知也。
  学人注:“月令无用”,沈前辈在这里作了进一步的解释:月令里没有用神,而不是月令里的财官被伤而不能用。“无用”是没有可用之神的意思,而不是没有用。财被劫,官被伤的八字,关键要看救应:财喜食伤通关,喜官星保护;官喜财来滋生,喜印来保护。星辰、纳音真如徐老在注解里说的那么没用吗?真的是敷衍之词吗?徐老对神煞缺乏研究,对纳音亦不甚熟悉,这里只是他一家之言,不足为训。(关于星辰,参看本书卷一《论星辰无关格局》章)

八、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原文:人有六亲,配之八字,亦存于命。
  徐注:六亲之名,由来甚古,义简而赅。汉代京焦说卦,以克我为官鬼,我克为妻财,生我为父母,我生为子孙,同气为兄弟,并本身为六亲(详见《命理寻源》)。命理之配六亲,实脱胎于此,名目虽殊,其理则一也。
  学人注:六亲者,祖上、父母、兄弟姐妹、丈夫、妻子、子女也。八字以十神代表六亲,也叫“六亲星”,故曰“亦存于命”。六亲关,为命理一大难关,鄙人拟著《子平六亲命法元钥》详细论述,本书仅作简述。

原文:其由宫分配之者,则年月日时,自上而下,祖父妻子,亦自上而下。以地相配,适得其宜,不易之位也。
  徐注:宫分者,地支之宫分也。年支为祖基,月支为父母,日支为妻宫,时支为子孙宫,自上而下,以支辰之地位相配也。凡喜用聚于年月支者,祖基必丰,父母之荫庇必厚,幼年享用现成;喜用聚于日支者,妻宫必得力;聚于时支者,子孙必得力,晚运尤佳。年为出身之区,时为归宿之地,出身美则祖基荫庇可知,结局佳则子孙得力可知,亦自然之理也。
  学人注:这段说的是宫位与六亲的对应关系:年柱为祖辈宫,月柱为父母宫,日柱为夫妻宫,时柱为子女宫。“不易之位”,意思是不变的宫位,说明这是定理、法则。我们在实际运用当中,还可以加以引申:根源在年柱的天干,必与祖辈或父母有关;根源在月柱的天干,必与父母兄弟有关;根源在日柱的天干,必与夫妻有关;根源在时柱的天干,必与子女有关。其中奥妙,须当细审。详见《子平六亲命法元钥》之阐述。

原文:其由用神配之者,则正印为母,身所自出,取其生我也。若偏财受我克制,何反为父?偏财者,母之正夫也,正印为母,则偏才为父矣。正财为妻,受我克制,夫为妻纲,妻则从夫。若官煞则克制乎我,何以反为子女也?官煞者,财所生也,财为妻妾,则官煞为子女矣。至于比肩为兄弟,又理之显然者。
  徐注:偏财为母之正夫者,譬如甲以癸为正印,戊为偏财,戊癸合也;丙以乙为正印,庚为偏财,乙庚合也。余可类推。五阴干从阳干取,如六乙日生,亦以癸为母,以戊为父也。甲乙日干如有戊无癸,则以壬水为父母。总之言父母则庇我者皆其类,言妻财则奉我者皆其类,言官鬼则制我者皆其类,言子孙则后我者皆其类,言兄弟则同气者皆其类。非可刻舟求剑,以为论定。至如我克之偏财,何以为父?克我言官煞,何以为子女?乃出于自然之理,凡人受父母之禁约少,受子女之拘束多也。《滴天髓征义》以印为父母,以食伤为子女,颇合于京焦之易,理论相通,无须拘执。又有以偏印为继母,比肩为兄,劫财为弟者,亦每有验。总之以用神配六亲,更须察其宫分地位,以及喜忌,则大致不谬。命不甚显著。譬如前清时代,父母丁忧为仕宦升沉一大关节,命运之中,每显而著,今者礼制废除,父母存亡,无关进退,则命运中亦不甚显著矣。妻宫为一生幸福所系,得力与否,最为明显,学者神而明之,自能子解也。
  学人注:此言六亲星之理。但亦是死法,还须活看。父亲,未必尽是偏财,有时官可作父,有时印亦可为父;母亲,未必全是正印,有时食神可为母,有时禄亦可为母。比肩劫财,兄弟姐妹之星,但不见得所有的八字都是以此代表,与日主同一根源所出者,亦是手足。夫妻、子女亦然,其理同上。至于徐老所云,比肩为兄,劫财为弟,虽“每有验”,但亦有不少不验者,为何?盖因宫位大小有别也,年月为大,日时为小;天干为显为先,地支为隐为后。学者应当多实践去检验,必有心得。

原文:其间有无得力,或吉或凶,则以四柱所存或年月或日时财官伤刃,系是何物,然后以六亲配之用神。局中作何喜忌,参而配之,可以了然矣。
  徐注:以印为母,以财为妻,局中如无财印,则将如何?用食而逢印夺食,用印而逢财破印,又将如何?是则当参合活看,未可拘执也。大抵从印之喜忌看父母,非必以印为母也;从财之喜忌看妻宫,非必以财为妻也。日主喜印而逢财破,则败祖业;日主忌印而逢财破,则兴家立业矣。身旺喜财而逢比劫分夺,则克妻,反之身弱财重,则以无比劫分夺为克妻矣。伤刃参配喜忌,见下论妻子节。六亲配合,以《滴天髓征义》卷五六亲节所论为最详,宜参阅之。
  学人注:沈前辈在本篇中只说了个大概,并没有将论六亲的具体方法说出来。如今不少命理书籍都有关于六亲的预测方法,但鄙人觉得都较粗糙,下断语的时候有点模棱两可、似是而非,或是包山包水的感觉。比如,手拿一命造,能否直断其双亲是否健在?先丧父亦或先丧母?是否为养子命?是否有双父或双母?兄弟姐妹的数量及排行如何?哪个兄弟或姐妹对我有助益?哪个兄弟姐妹与我无缘或受其连累?命主婚姻是否顺利?是否离婚?是否丧偶?会离几次婚?会丧几次偶?亦或终身无婚?子女多寡如何?哪个孩子孝顺?哪个孩子不孝?哪个孩子富贵?哪个孩子贫贱?若是克子女,克子还是克女?会克哪个孩子?如此等等,诸多六亲命理,岂是三言两语能够说得明白的!命理学博大精深,六亲方面更是难关,有志研易者不能固步自封,须穷其毕生精力去研究与探索。

九、论妻子

  原文:大凡命中吉凶,于人愈近,其验益灵。富贵贫贱,本身之事,无论矣,至于六亲,妻以配身,子为后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财子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验。所以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双全得力。至于祖宗兄弟,不甚验矣。
  徐注:命运吉凶,属于本身之利害,富贵贫贱,进退顺逆,皆为本身之事,故可于八字中推之。妻财子禄,以本身利害相关,荣辱与共,故亦可推。若将来欧风东渐,父子分立,夫妻异产,利害不相连属,吉凶即无可征验。如子贵而父贱,妻富而夫贫,各不相谋,即无可推算。同时得利害关系相连属者,依然可见。命之理如是,非今昔有不同也。年为祖,仅能见其祖其厚薄,出身美恶;兄弟互助而有益,或连累而相害,皆为可见。若分道扬镖,各自为谋,即无可见。此所以近验而远无验也。
  学人注:沈前辈认为六亲当中,与命主切身之事相关的父母、夫妻、子女才有预测的价值,才有一定的准确率,而祖上、兄弟姐妹方面,就没有多高的准确率了。“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双全得力”,假若提纲得力而年干无用者,亦或提纲不得力而年干有用者该如何论断?父母得力者一定身健寿长吗?父母不得力者是否亦主短寿?徐老的注解亦不可取:父子分立后,就不能算其父母之事?夫妻异产者,也是其命之所然,照样能看出,缘深缘浅,缘之长短,在命中皆有体现。至于兄弟,有高手(如民间盲师)可以通过考证兄弟数量排行来判定时辰正误,怎么能说“远无验”呢?

原文:以妻论之,坐下财官,妻当贤贵;然亦有坐财官而妻不利,逢伤刃而妻反吉者,何也?此盖月令用神,配成喜忌。如妻宫坐财,吉也,而印格逢之,反为不美。妻坐官,吉也,而伤官逢之,岂能顺意?妻坐伤官,凶也,而财格逢之,可以生财,煞格逢之,可以制煞,反主妻能内助。妻坐阳刃,凶也,而或财官煞伤等格,四柱已成格局,而日主无气,全凭日刃帮身,则妻必能相关。其理不可执一。
  徐注:印格者,身弱以印为用神也。不论是否月令印绶,若日支临财,对我为不利,则反为之美矣。伤官为用,忌见官星,妻宫坐官,则与我背道而驰,岂能顺意乎?然冬令金水伤官,妻宫见官,又为吉兆(参观配气候得失节)。所谓以喜忌为配,不可执一也。妻宫坐伤官,而财格煞格,逢之反美;妻宫坐阳刃,而身弱逢之反美,其理相同。总之妻宫为喜神,则为美,妻宫为忌神,则为凶;财为喜神则为美,财为忌神则为凶。以此互参,不离左右矣。
  学人注:沈前辈在这段旨在说明一妻宫(日支)配合月令格局看喜忌,以辨妻之优劣,其理颇真(月为缘宫,日为份宫)。而徐老却以日主之强弱分喜忌,显然已违沈之原意。日支配月令格局看妻,亦“不可执一”,倘若日支藏干透出,又要看其天干在局中做些什么事情,是否对我有利,更要配合时柱细论,因为时为果,与六亲吉凶皆有莫大关联。月日相同而时辰有异者,婚姻情况则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单凭日支喜忌论夫妻,是片面的。

就以日支而论,日支的十神与配偶的心性有密切的关系,日支所临的神煞与婚姻好坏也有关系,日支与他支发生刑冲合害时又各有不同的征验。如日坐亡神、劫煞又遇刑冲的,十有八九婚姻不顺,离婚、丧偶者皆不乏其人。所以,以日支看婚姻的时候,不仅要看其与月令格局的配合情况,更要顾及其他方面的组合。

原文:既看妻宫,又看妻星。妻星者,干头之财也。妻透而成局,若官格透财、印多逢财、食伤透财为用之类,即坐下无用,亦主内助。妻透而破格,若印轻财露、食神伤官、透煞逢财之类,即坐下有用,亦防刑克。又有妻透成格,或妻宫有用而坐下刑冲,未免得美妻而难偕老。又若妻星两透,偏正杂出,何一夫而多妻?亦防刑克之道也。
  徐注:妻透成局者,谓财透露干头为喜神用神也。若官格透财,以财生官为用;印重透财,以财损印为用;食伤透财,以食伤生财为用。若此之类,皆藉财以成局,即使日支无喜神用神,亦主内助得力,盖财为妻星也。若财透破格,如身弱用印,而逢财破,食神制煞,而见财化食生煞之类,即日支之神有用,亦防刑克,盖财为忌神也。又或坐下财星透干成局,则妻宫妻星皆美矣。而逢刑冲,而逢子冲,戊子日支坐财,而逢午冲,为美难偕老之佂。又财星偏正杂出,势必财旺身轻,而财为忌神,若无比劫分夺,亦主克妻。是须以喜忌配合,非可执一也。
  学人注:财星为妻,虽有五行之理,但亦不全然。因为有很多八字并不是以财为妻的。财星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代表妻呢?1.与日主关系密切;2.与日支感应强烈(相合、透藏等);3.与时柱有其关联(时为果,又为性生活、生育子女)。当命中的财星不能代表妻子时,则须另寻妻星,另寻之法,如同上述三点。断六亲,最难的就是六亲星的定位,其位若没定准,算命如同猜谜语,预测者自己都没有多大把握,求测者岂不是被忽悠而不知?
  妻星寻出,就必看其在局中的状态、生克情况,关键的是看此十神在命中做了些什么事情——与何宫何十神发生何感应?临于何神煞?与日主向背如何?婚姻之象皆从此而出,男女皆然。

原文:至于子息,其看宫分与星所透喜忌,理与论妻略同。但看子息,长生沐浴之歌,亦当熟读,如“长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双保吉祥,冠带临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没儿郞,除非养取他之子,入墓之时命夭亡,受气为绝一个子,胎中头产养姑娘,养中三子只留一,男子宫中子细详”是也。

   徐注:官煞者,子星也;时支者,子息之宫分也。配合喜忌,与论妻略同,但有须注意者。看官须兼看财,看煞須兼看食,此就身强论也。若身弱须看有无印绶,所以《滴天髓征义》以食伤为子,财为妻,财旺暗生官煞,即使四柱不明见子星,亦必多子,如食伤生财格等是也。官煞旺而无制化,身轻而财旺破印,亦必无子,故论妻子,均须参配活看,执一而论,必无是处。详《滴天髓征义》六亲节。  《长生沐浴歌》者,官煞之长生沐浴也。如时支为官煞之长生,则应有四子;中旬半者,司令之权已退也。如寅为丙戊长生,而中旬之后,甲木司令,丙戊退气,故减其半(参阅人元司令图)。沐浴之位二子,与中旬后之寅同,冠带临官之位三子,旺位五子,胎位女,养位三子留一。此歌诀以五子为最多数,而子女多者一二十人不等,将从何定之耶?从喜用之生旺衰败断其多少,以喜用之成败救应决其有无,如是而已。幸勿为古人所欺也。

   学人注:时柱为子女宫。男命以官杀为子女星,女命以食伤为子女星。宫位之理不变,子女星则非定数,其理同妻。“长生沐浴之歌”,其歌在《百年经》、《象吉通书》、《獒头通书》、《阳宅秘奥》等书中均有载,但略有区别。《獒头通书》所载“论子女多寡诗诀”是:

  “长生之位中旬半,沐浴一双保吉昌,冠带临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没儿郞,除非领取他之子,入墓之时难保双,受气为绝一个子,胎中头女有姑娘,养中三子只留二,男女宫中仔细详。”

   《象吉通书》所载“论子息多寡时”是:

  “长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双保吉昌,冠带临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病中一子衰中二,死中至老无儿郞,除非领取他之子,入墓之时难保双,受气为绝一个子,胎中头女有姑娘,养中三子只留二,男女宫中仔细详。”

   《阳宅秘奥》所载“长生断子诀”为:

  “长生之位中旬半,沐浴一双保吉昌,冠带临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没儿郞,墓库仍产半个子,绝中入赘与过房,胎中一郎头多女,胎中头女有姑娘,养中三子留一双。”

   综合上述诸诀,整理如下:

  长生:二~四子。

  沐浴:二子。

  冠带:三子。

  临官:三子。

  帝旺:五子。

  衰: 二子。

  病: 一子。

  死: 无子。

  墓: 一子。

  绝: 一子。

  胎: 一子,头胎女。

  养: 三留一、二。

   关于此诀的用法,徐老所说的不错。男命以官杀对照时支,以其状态而论断。但是,诀中的“男女宫中仔细详”的“男女宫”,并不是四柱的时柱,而是七政法里的男女宫,即命宫逆数第五宫。假如命宫在子,逆数五宫为申,申即是“男女宫”。所以,真正的用法是:  1.用时柱天干五行对照男女宫。  2.用克年柱纳音的五行对照男女宫。

原文:然长生论法,用阳而不用阴。如甲乙日只用庚金长生,巳酉丑顺数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数之子申辰。虽书有官为女煞为男之说,然终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阳局,乙用辛男而阴局。盖木为日主,不问甲乙,总以庚为男辛为女,其理为然,拘于官煞,其能验乎?
  徐注:十干即五行也,仅有五行长生而无十干长生。所谓阳长生与阴长生者,乃后人不知原理,妄加揣测而推定者也。所谓官为女煞为男者,乃阳干为男,阴干为女。以甲为例,则辛官为女,庚煞为男。若以乙为例,即庚官为男辛煞为女矣。不可误会,参阅十干阴阳生克节。
  学人注:断子息长生诀用阳不用阴,沈前辈言之甚明,不管阴日干还是阴日干,男命皆以阳官杀为子,阴官杀为女,实践证明这个理论是正确的。至于女命子女,其理亦同,不论阴日阳日,均以阳食伤为子,阴食伤为女。当然,这必须是命局以官杀、食伤作为子女星时,才作此论,因为有些命局并不是以官杀、食伤为子女星的。六亲通变,命理之奥在此。

原文: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时支。如甲乙生日,其时果系庚金何宫?或生旺,或死绝,其多寡已有定数,然后以时干子星配之。如财格而时干透食,官格而时干透财之类,皆谓时干有用,即使时逢死绝,亦主子贵,但不甚繁耳。若又逢生旺,则麟儿绕膝,岂可量乎?若时干不好,子透破局,即逢生旺,难为子息。若又死绝,无所望矣。此论妻子之大略也。
  徐注:时干有用,看时干所透之神,为喜为用,即有用,不必定是官煞也。以官煞之生旺死绝,假定子息之数目,再参以时干喜用,亦是活法,特未可拘执耳。附多子大王王晓籁君之造,生于前清光绪十二年十二月二四日申时:
  丙 辛 壬 戊
  戌 丑 午 申
  戊土七煞,透于时干,土居中央,寄生于寅申,是申亦土之生地也。以长生歌诀论,当有四子。丙辛相合,壬水通源,身旺敌煞,而壬日坐午,禄马同乡,取财生煞为用神。时干有用,可为多子之征;财为喜神,亦内助得力之征。然倍之亦仅得八。今王君子女多至三十余人,更从何处看之乎?
  学人注:官杀为子,时干亦为子。沈前辈的意思,是以官杀在时支的状态来论子之多寡,以时干与用神的配合论子之优劣。但此亦是“大略”之论,要细断子女的具体情况,则又要与四柱各干支配合而看。
  诚然,仅以“长生诀”来论子之多寡,对于一些特殊的命,是无法判断的。就如徐老所举多子大王的八字,不论用什么方法,都难以得出“子女三十余人”这样的结论的。

下面兹举几例,用上述方法略说一二:
  乾 癸 癸 丙 戊
    酉 亥 午 子
  男女宫为丑,土在丑为“养地”,故有二子。
  乾 己 丙 壬 甲
    卯 寅 午 辰
  男女宫为未,木在未为“墓”地,故仅一子。
  乾 癸 辛 丁 庚
    卯 酉 丑 戌
  男女宫为午,金在午为“沐浴”,故有二子。
  乾 丁 癸 丙 庚
    丑 丑 寅 寅
  男女宫为酉,金在酉为“帝旺”,当有五子,实际也只有四子。

所以,用“长生诀”断子女数是不可拘泥的,就算用沈前辈所论的方法也不一定很准确。如上丁丑一造,以水为官杀,水五行在时支寅是“病”地,应该只有一个儿子,但命主却有四个儿子。不过此造为正官之格,逢官看财,时上庚金财星是官格的“相神”,所以其子女都孝顺。庚金墓于年月,绝于日时,时财不旺,所以子女虽孝而贫。

经验上,以时柱、子星配合格局预测长子的情况确实比较准确,而对于子女多的命,子女的素质等各方面参差不齐,便不能一概而论了。七政四余法,是以“男女宫”推算长子的吉凶情况,次子看夫妻宫,季子看迁移宫。本门用四柱推算子女运,是以时柱为长子,往后推两柱为次子,再往后推两位为季子。具体方法,详见拙作《子平六亲命法元钥》。举例:
  乾 壬 癸 戊 乙
    寅 丑 辰 卯
  乙卯柱为长子,而此造乃是以时为日主所忌(专禄花草,月时皆忌),泄财制身。乙为官,故长子不贵,学历低,而且曾惹出事端令父母操心。乙卯往后推两位是丁巳,为其次子。丁为戊之印,又与年上壬财相合,故其次子学习勤奋认真,目前成绩不错,很听话。

十、论行运

  原文: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看命以四柱干支,配月令之喜忌,而取运则又以运之干,配八字之喜忌。故运中每运行一字,即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为喜为忌,吉凶判然矣。
  徐注:富贵定于命,穷通系乎运,命如植物之种子,而运则开落之时节也。虽有佳命而不逢时,则英雄无用武地,反之,八字平常而运能补其缺,亦可乘时崛起。此所以有“命好不如运好”之说也。看命取用之法,不外乎扶抑、去病、通关、调候、助旺诸法(详论用神节)。取运配合,不过助我喜用,补其不足,成败变化,大致相同,原文甚明不赘。特运以方为重,如寅卯辰东方,巳午未南方,申酉戌西方,亥子丑北方是也。如庚申辛酉,甲寅乙卯,干支相同,无论矣。甲午、乙未、丙寅、丁卯,木火同气,庚子、辛丑、壬申、癸酉,金水同气,为喜为忌,大致相同。如丙子丙申,火不通根,庚寅辛卯,金不通根,则干之力微,而方之力重。干为喜则为福不足,为忌则为祸亦不足。故看运须十年并论,不能以一字之喜忌,断章取义也。
  学人注:沈前辈在这里把话说得很清楚:大运是配合命局的。“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也就是说,大运是引发原局信息的,对原局干支能起到损益等作用。《滴天髓》云:“战冲视其孰降,和好视其孰切。”所以徐老说“富贵定于命,穷通系乎运”,《滴天髓》也说:“休咎系乎运”。但徐老后面的解说是越来于离谱了,不是正法。

原文:何为喜?命中所喜之神,我得而助之者是也。如官用印以制伤,而运助印;财生官而身轻,而运助身;印带财以为忌,而运劫财;食带煞以成格,身轻而运逢印,煞重而运助食;伤官佩印,而运行官煞;阳刃用官,而运助财乡;月劫用财,而运行伤食。如此之类,皆美运也。
  徐注:命中喜神或用神,行运助之,即为吉运。官格见伤,忌也,用印制伤,可以去病。行运助印者,如以木为印,而行东方甲乙是也。如印露伤藏,官煞运亦美。伤露印藏,忌见官煞,而财运破印,则大忌矣。
  身弱用印,带财为忌,运行劫财,则去其病。身强印旺,喜财损印,则以财乡为美,而忌劫财矣。
  食神带煞,身弱则克泄交加,运逢印绶,制伤化煞滋身,三得其美,若身强煞旺,以食制煞为用,则喜行食伤运矣。
  伤官佩印者,月令伤官,日元持印,印露通根,运行官煞,生起印绶为美,若印藏伤露,则官煞忌见矣。
  更有伤官太旺,运喜财乡,泄伤之气,四柱虽佩印而不为用,则不能以官煞为美也。
  阳刃用官煞,而原局刃旺,则喜行财乡,生起官煞,若刃轻而官煞重,则宜助其刃。月劫用财,则惟有食伤为美,若行财运,要四柱原有食伤方可,即通关之意也。此其大概,更于八格取运详之。
  学人注:沈前辈说:“命中所喜之神,我得而助之者是也。”意思是原局中我已得到的东西,大运就要使这个东西更强旺,比如原局是得财的结构,那么大运就要助财;如是得官结构,大运就要助官。我们还可以继续引申:原局中我要得到却没有得到的,大运帮助我得到;原局中有破坏格局的,大运控制破坏之神,等等这些都是“喜”。

原文:何谓忌?命中所忌,我逆而施之者是也。如正官无印,而运行伤;财不透食,而运行煞;印绶用官,而运合官;食神带煞,而运行财;七煞食制,而运逢枭;伤官佩印,而运行财;阳刃用煞,而运逢食;建禄用官,而运逢伤。如此之类,皆败运也。
  徐注:命中用神或喜神,宜其生旺者,而行运抑之,即逆运也。如正官为用,以财生官为喜,而运行食伤,若原局有印,尚可回克食伤以护官星,无印则用神被伤矣。
  财不透食者,柱有食神而不透支也。运行七煞,若透食伤,尚可回克以护财,不透则食生财而不制煞,煞泄财之气以攻身。
  印绶用官者,月令印绶而透官星,以官生印也。运合官者,如甲生子月,透辛为用,而运行丙火;丙生卯月,透癸为用,而运行戊土。合去官星,为破格也。
  食神带煞,谓月令食神而干带煞也。运行财地,则财化食以生煞。七煞食制者,月令七煞,取食制煞为用也。运行枭地,则枭夺食以护煞,同为破格矣。
  月令伤官,身强用财,身弱佩印。用财而行劫财之乡,佩印而行财破印之地,是为破用。
  阳刃用煞,建禄用官,同以日元太旺,取官煞裁制禄刃为用,运逢食伤,去其官煞,则禄刃太旺而伤身。
  总之取运与看命无二法,日元为主,合我之需要为用神,助我之需要为喜神,行运助我喜用为吉运,逆我喜用为劣运。
  学人注:沈前辈说:“命中所忌,我逆而施之者是也。”意思是原局已成格的东西,而大运来破坏,并且原局里没有救应。“正官无印,而运行伤”,无印护官,运行伤官必祸,局中有财星感应通关可免。“印绶用官,而运合官”,逢印看官而遇官,是贵征,大运合官则是断印之源,必失其贵。“食神带煞,而运行财”,食神带杀,可以富贵,大运行财则是泄食生杀,祸患必至。“七煞食制,而运逢枭”,杀逢食制为贵命,是通过食神去制杀而得贵的,这是途径,而大运逢枭,食神被夺,不但贵气大损,而且有祸。其实不但逢枭如此,正印亦不适宜,特别是阴日干的杀逢食制格,正印能合食神,使其不制杀,所谓贪合忘克是也。我们也可以引申:原局中我已得到我所要的,而大运使我失去,这也是为“忌”。

原文:其有似喜而实忌者,何也?如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印逢官运,而本命用煞之类是也。
  徐注:凡取运必兼顾四柱之神,方能定其喜忌,所谓“运行一字,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是也。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者,如甲木日元,辛酉月,戊辰年,行癸水印运,则戊癸合,反伤官星也。用官星者以才印为辅,如用才生官者,亦忌印运,泄官之气,不必定有合也。用印逢官,本为吉运,然原命为煞重身轻,用印化煞之局,则以印劫扶身为美,再行官煞,均非所宜,非指官煞混杂论也。
  学人注:许多读者看到这里都会觉得不太好理解,特别是“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似乎是把印看成是忌,印本是护官之神,为什么“本命有合”的就为忌了呢?这个“有合”是怎么合的呢?是阴日干与官星的合吗?非也。这里的“有合”,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假如甲用辛官,时上有丙,其得官的方式就是以丙食合辛官,若运行壬癸,则丙遭伤被困,不能合官,官不为我所用,必失其贵,故为忌。第二种情况,假如甲用辛官,命中有戊财生官(逢官而看财,见财而富贵),运行癸水,则戊财贪合癸印而不生官,这时的癸印是破坏了官的原神,故为之忌。徐老的注解把“有合”解释成流年之合,不确。然“有合”的也不一定就是忌,关键是看合什么。假如甲用辛官,局中有丁伤辛,运逢壬印合丁,去其伤官,不但不为忌,反为之喜。“印逢官运,而本命用煞”,徐老说“非指官煞混杂论”,误,沈前辈的原意就是指官杀混杂,原局用杀,不宜见官,原局用官,不宜见杀。

原文:有似忌而实喜者,何也?如官逢伤运,而命透印,财行煞运,而命透食之类是也。
  徐注:徐注:用官星者,以伤官为忌,若原局透印绶,则可以护官制伤,不畏伤官之运。用财星者,以七煞为忌,若原局透食神,则可以生财制煞,不畏官煞之地。虽非佳运,而有解神,所谓逢凶化吉是也。
  学人注:沈前辈在这里仅言大概,只是说明一个意思,我们在实际预测当中还要看具体的组合情况。比如用官有印,运行伤官时却是印之墓地,印被伤而不能护官,此时解救不及,当为凶运。余仿此。财行杀运的,原局有比劫夺财为忌,大运七杀制去比劫,亦属于“似忌而实喜”的情况。

原文:又有行干而不行支者,何也?如丙生子月亥年,逢丙丁则帮身,逢巳午则相冲是也。
  徐注:丙生子月亥年,壬癸水秉令乘旺,行丙丁运则为比劫帮身,行巳午运则为衰神冲旺,反增水势,是行干而不行支也。
  学人注:沈前辈老早就提出干支分用了,可惜现在还有不少人取用只以五行论,如木为用神就行甲乙寅卯运为吉,以金为忌则行庚辛申酉运皆凶,不明干为阳为动、支为阴为静,天干专论生克制化合,地支专论刑冲合穿墓。读者阅至此处,当有所感悟了。

原文:又有行支而不行干者,何也?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犹弱,逢申酉则官植根,逢庚辛则混煞重官之类是也。
  徐注:此须分别官星之旺弱。若官星弱,运至西方申酉,为官星得地,逢庚辛为混煞重官,嫌其夹杂。若官星旺,则申酉庚辛同忌矣。又须辨其透与不同,若官星弱,藏支而不透支,运逢辛为官星透清,非重官也。
  学人注:沈前辈所说的“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犹弱”当为“甲用酉官,辛金透而官犹弱”之误,因为酉月之辛是弱不到哪里去的。值得注意的是,纵行申酉官星植根之运,亦要分辨其组合利害关系,地支的刑冲合穿墓最为要紧,所谓“天战犹且可,地战急如火”是也。另外,天干的官星到了地支,这时还要看运干与运支的生克,如甲以辛为官,酉运虽为官之旺地,但运干为丁,则官星被伤也。

原文:又有干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丁生亥月,而年透壬官,逢丙则帮身,逢丁则合官之类是也。
  徐注:合煞为喜,合官为忌。如丙生亥月,透壬为煞,逢丙帮身,逢丁合煞,虽同为吉运而不同,盖丙仅助身,而丁合煞为权也。丁生亥月,透壬为官,逢丙帮身,逢丁合官为忌也。丁生亥月,透壬又透戊,为官星遇伤,逢壬为伤官见官,逢癸则化伤为劫,不但帮身,且解官星之厄。若此之类,不胜备举,为喜为忌,须体察原局干支日主喜忌而定之。
  学人注:由此可见,看运之喜忌吉凶,并非易事,须详细辨别。沈前辈是以日干取格为例进行说明,鄙人再引申举例:假如乙用丁食制辛杀,运逢丁则是制神到位,七杀被制的吉应之期,若是丙运,则丙与辛合,是对辛杀的保护,使丁不能制辛,辛杀所代表的权力就失去了。所以徐老所说的“合杀为喜,合官为忌”也不是金科玉律。丙生亥月,透壬为杀,逢丁运有时是合绊壬杀而日主得救为吉,有时却是壬杀因合而动,反去制身为凶。学者不可不辨。

原文:又有支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戊生卯月,丑年,逢申则自坐长生,逢酉则会丑以伤官之类是也。
  徐注:支之变化,较之天干尤为复杂。如上例戊生卯月,生于子年,逢申则会水生官,逢酉则伤克官星;丁生酉月逢午为禄堂劫财,逢巳则会成财局;丁生酉月辰年,辰酉本可合金,而又生财,运逢子,子辰会起水局,反泄财之气。若此之类,亦不胜备举也。
  学人注:沈前辈所举,不一定要是丑年,戊生卯月本是月令官星,逢酉运即是伤官见官破格,逢申还有卯申暗合的组合,却也未必为吉。比如原命本在申年生,卯月戊日,戊土欲得卯官,而卯官却被申金暗合,申运乃是申金重现,是卯被申合的应期,吉从何来?所以“支之变化,较之天干尤为复杂”,此言甚是。

原文:又有同是相冲而分缓急者,何也?冲年月则急,冲日时则缓也。
  徐注:此说未可拘定。冲提纲月令为重,余支为轻;冲喜用所在地为重,非重用所有地为轻。又有就支神性质分别者,盖寅申巳亥四生之地为重,气尚微弱,逢冲则坏也。子午卯酉气专而旺,或成或败,随局而定,而辰戌丑未为兄弟朋冲,无关紧要。《滴天髓》所谓“生方怕动库宜开,败地逢冲仔细推”是也。
  学人注:徐老的注解有一定的道理,沈前辈之言确实“未可拘定”。本书卷一《论相神紧要》一章中,沈前辈已将“伤用甚于伤身,伤相甚于伤用”的道理说得很清楚,那么如果大运以冲的方式伤害命局的某支,是要看被冲之支在原局所起的作用。其实,冲,不一定就是伤害,也有冲动、冲起、冲开的含义。至于冲的缓急,除了《滴天髓》里所说的之外,还要结合限运(年月日时四限),冲如本限运为急,否则为缓。

原文:又有同是相冲而分轻重者,何也?运本美而逢冲则轻,运既忌而又冲则重也。
  徐注:冲克须看喜忌,运喜而冲忌则轻,运忌而冲喜则重。更须推看流年,或运虽为喜而流年并冲,亦不为吉。
  学人注:轻与重,本来是形容程度的,什么程度?吉凶的程度。沈前辈说“运本美而逢冲则轻”指的是“吉”的程度减轻,“运既忌而又冲则重”指的是忌神冲坏用神时凶的程度加重。徐老说的“运喜而冲忌则轻”是指忌被冲而凶的程度减轻,“运忌而冲喜则重”是指喜神被冲坏而凶的程度加重。所以这里的轻与重并不是说冲的力量的大小。

原文:又有逢冲而不冲,何也?如甲用酉官,行卯则冲,而本命巳酉相会,则冲无力;年支亥未,则卯逢年会而不冲月官之类是也。
  徐注:逢冲不冲者,因有会合解冲也。甲用酉官,原局有巳丑,则官星会局,卯冲无力;原局有亥或未,运至卯则三合会局而不冲。参阅刑冲会合解法。
  学人注:本书卷二《论刑冲会合解法》对冲合关系言之甚详,请参阅。合处逢冲则不合,冲中逢合则不冲,此是一定之理。

原文:又有一冲而得两冲者,何也?如乙用申官,两申并而不冲一寅,运又逢寅,则运与本命,合成二寅,以冲二申之类是也。
  徐注:两申不冲一寅之说,未可尽信。冲者,克也,寅即甲,庚即申,甲遇两庚,岂不克乎?特两申一寅,气不专注,譬如两庚一乙,妨合不专,运再逢乙,则两庚各合一乙而情专。冲亦如是,运再逢寅,以一冲而引起两冲也(参阅刑冲会合解法)。
  学人注:二不冲一的理论,源于《五言独步》。前面鄙人的注解中早已说明,只有夹冲的情况,才是二不冲一,如果是同方向之冲,照冲不误。原局有冲,大运再逢,是吉凶信息的引发。

原文:此皆取之要法,其备细则于各格取运章详之。
  学人注:关于岁运的看法,读者宜细心研究《滴天髓》里的《岁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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