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按:为大家奉献择日经典。 御定星历考原 提要 臣等谨案:《御定星历考原》六卷,康熙五十二年,圣祖仁皇帝御定。初,康熙二十二年,命廷臣会议修辑《选择通书》,与《万年书》一体颁行,而二书未能画一[1][1],余相沿旧说,亦多未能改正。是年因简命旧臣明于星学、数学者,在内廷蒙养斋算辑算法、乐律诸书,乃并取曹振圭《历事明原》,诏大学士李光地等重为考定,以成是编。凡分六目:一曰象数考原,二曰年神方位,三曰月事吉神,四曰月事凶神,五曰日时总类,六曰用事宜忌。每一目为一卷。 考古者,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其日以卜不以择。赵岐《孟子注》:“天时为孤虚王相”,则战国时已渐讲之。然神煞之说,则莫知所起。《易纬乾凿度》有太乙行九宫法,太乙,天之贵神也。《汉志·兵家阴阳类》亦称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又阴阳家类,称出于羲和之官,拘者为之,则牵於禁忌,拘於小数,舍人事而任鬼神。则神煞之说,自汉代已盛行矣。 夫鬼神本乎二气,二气化为五行,以相生相克为用。得其相生之气,则其神吉;得其相克之气,则其神凶;此亦自然之理。 至其神各命以名,虽似乎无稽,然物本无名,凡名皆人之所加。如周天列宿,各有其名,亦人所加,非所本有。则所谓某神某神,不过假以记其方位,别其性情而已,不必以词害意也。历代方技之家,所传不一,辗转附益,其说愈繁,要以不悖於阴阳五行之理者近是。 是书简汰诸家,删其鄙倍,而括其纲要,于以顺天之道,宜民之用。大圣人之于百姓,事事欲其趋利而远害,无微之不至矣。 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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