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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解的中华古老民族:高句丽不是朝鲜族的祖先

 快活林88 2015-05-28

被误解的中华古老民族:高句丽不是朝鲜族的祖先


         






         

    高句丽是两汉至唐王朝时期我国东北的边疆少数民族,长期以来,山于受到非学术因素的影响,国内外的个别学者一直把高句丽所建立的政权看成是独立于我国历史上各王朝之外的政权,把高句丽和我国历代王朝的关系纳人中外关系史的研究范围之内,甚至出版的一些书仍然沿用这种观点,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从我国诸多史书,以及一些朝鲜汉文史书的记载看,高句丽和历代中央王朝的关系经历了一个由直接管理到割据称雄,再到直接管理的过程。高句丽一直是从属于历代王朝的少数民族。


    西汉王朝对高句丽的管理由玄菟郡和高句丽县具体负责。据《后汉书·东夷列传·高句丽传》载:“高句丽,在辽东之东千里,南与朝鲜、涉貊,东与沃沮,北与夫余(或称夫馀)接。……东夷相传以为夫余别种,故言语则多同,而跪拜曳一脚,行步皆走。凡有五族,有消奴部,绝奴部,顺奴部,灌奴部,桂娄部。本消奴部为王,稍微弱,后桂娄部代之。……武帝灭朝鲜,以高句丽为县,使属玄菟,赐鼓吹伎人。”《三国志·魏书·高句丽传》对高句丽和西汉王朝的关系也有记载,且更为详细而明确:“高句丽在辽东之东千里,南与朝鲜、涉貊。东与沃沮,北与夫余接。……本有五族,有涓奴部、绝奴部、顺奴部、灌奴部、桂娄部。本涓奴部为王,稍微弱,今桂娄部代之。汉时赐鼓吹伎人,常从玄览郡受朝服衣帻,高句丽令主其名籍。后稍骄恣,不复诣郡,于东界筑小城,置朝服衣帻其中,岁时来取之,今胡犹名此城为帻沟溇。”


    进人王莽新朝时期之后,随着高句丽势力的发展,高句丽国成了王莽新朝的一个边疆少数民族“侯国”,但王莽新朝对高句丽的管理仍然是由边郡太守负责的。


    史书关于高句丽和王莽新朝关系的记载有以下几件大事:


    一是王莽改高句丽王为高句丽侯。《汉书·王莽传中》载:始建国元年(9年),王莽遣使者改“四夷”诸王为侯,“其东出者,至玄菟、乐浪、高句丽、夫余……尽改其王为侯。”高句丽服从了王莽新朝的改王号为侯的措施。


    二是征调高句丽的军队进攻匈奴。即《三国志·东夷·高句丽传》所载:“王莽初发高句丽兵以伐胡,不欲行,强迫遣之,皆亡出塞为寇盗。”《汉书·王莽传中》、《后汉书》、《魏书》、《资治通鉴》、《三国史记》等史籍也有大致相同的记载。


    三是高句丽对王莽新朝的反叛。《汉书·王莽传中》载:始建国四年(12年),王莽为征伐匈奴,“发高句丽兵,当伐胡,不欲行,郡强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为寇。辽西大尹田谭追击之,为所杀。州郡归咎于高句丽侯驺。严尤奏言:'貉人犯法,不从验起,正有它心,宜令州郡且尉(慰)安之。今猥被大罪,恐其遂畔,夫余之属必有和者。匈奴未灭,夫余、秽貉复起,此大尤也。'莽不尉(慰)安,秽貉遂反,诏尤击之。尤诱高句丽侯驺至而斩焉,传首长安。莽大悦,下书曰:'……其更名高句丽为下句丽,布告天下,令咸知焉。'于是貉人愈犯边。”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王莽新朝时期高句丽和王莽新朝的关系基本上是延续了和西汉王朝的关系,王莽新朝对高句丽的管理基本上延续了西汉王朝的管理方式,王莽新朝不仅可以随便更改高句丽王的称号,而且可以任意调动高句丽的军队,用来征伐其他边疆少数民族的反抗。唯一的变化只是高句丽在王莽新朝时期成为了边疆地区的一个“侯国”。


    东汉王朝建立后,高句丽和东汉王朝的关系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高句丽开始以一个边疆少数民族政权的形式参与东汉王朝的政治生活,即《后汉书·东夷列传·高句丽传》载:“建武八年,高句丽遣使朝贡,光武复其王号。”所谓“复其王号”是指王莽新朝将高句丽王改为高句丽侯,所以才有东汉王朝的“复其王号”。


    东汉王朝对高句丽的管理从史籍的记载看仍是由玄菟郡和辽东郡负责。据《后汉书》、《三国志》、《资治通鉴》等史籍的记载,建光元年(121年),高句丽王宫死,其子遂成为高句丽王,玄菟郡太守姚光上书建议趁高句丽有丧事和王位更迭之机发兵高句丽,但因尚书陈忠反对而未能实施。另据《后汉书·东夷列传,高句丽传》载:延光元年(122年)。“遂成还汉生口,诣玄菟降。诏曰:'遂成等桀逆无状,当斩断菹醢(菹醢[zūhǎi]古代酷刑。把人剁成肉酱--FS7000。com注),以示百姓,幸会赦令,乞罪请降。鲜卑、秽貊连年寇抄,驱略小民,动以千数,而才送数十百人,非向化之心也,自今以后,不与县官战斗而自以亲附送生口者,皆与赎直,缣人四十匹,小口半之'遂成死,子伯固立。其后秽貊率服,东垂少事。顺帝阳嘉元年,置屯田六部。……建宁二年,玄菟太守耿临讨之,斩首数百级,伯固降服,乞属玄菟云。”由上述记载,可以看出玄菟郡仍然是东汉王朝管理高句丽的机构。


    总之,高句丽出现于西汉王朝末期,由于其势力还十分弱小,无法和西汉王朝相抗衡,也并没有引起西汉王朝的重视,所以西汉王朝将其纳人高句丽县的管辖之下。在王莽新朝后期,尤其是到了东汉王朝时期以后,随着高句丽势力的增强,以及在臣服东汉王朝的同时又不断侵扰边郡,高句丽开始引起东汉王朝的重视,在由边郡管理高句丽的同时也设立了屯田六部以防备高句丽。


    东汉王朝后期,由于中原大地政权分立,中央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的控制有所放松,高句丽的势力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强,但随着曹魏王朝的建立,高句丽也很快和曹魏王朝建立起了臣属关系。


    有关高句丽和曹魏王朝关系的记载,最早是在青龙四年(236年)。据《三国志·明帝纪》载:青龙四年(236年),“秋七月,高句丽王宫斩送孙权使胡卫等首,诣幽州”。这一事件明确表明高句丽希望通过杀孙吴王朝的使者以取悦曹魏王朝,进而建立和加强与曹魏王朝的臣属关系。高句丽和曹魏王朝建立起臣属关系后,开始积极地参与曹魏王朝对北方、东北的统一。据《三国志·公孙度传)载:景初元年(237年),公孙渊“自立为燕王,置百官有司。遣使者持节,假鲜卑单于玺,封拜边民,诱呼鲜卑,侵扰北方”。二年(238年),太尉司马宣王“率众讨公孙渊,(高句丽王)宫遣主簿大加将数千人助军”。此一役,有高句丽参加的曹魏军队大获全胜,辽东、带方、乐浪、玄菟诸郡纳入了曹魏王朝的统治范围。


    值得指出的是,高句丽虽然与曹魏王朝建立了臣属关系,但是它并未放弃向西扩张的企图。据《三国志·东夷传·高句丽》载:正始三年(242年),高句丽王宫“寇西安平,其五年,为幽州刺史毌丘俭所破”。也正是由于高句丽的扩张,终于导致了曹魏王朝幽州刺史毌丘俭对高句丽采取了一次几乎是毁灭性的征伐。正始五年(244年),幽州刺史毌丘俭以“高句丽数侵叛,督诸军步骑万人出玄菟,从诸道讨之。句丽王宫将步骑二万人,进军沸流水上,大战梁口,宫连败走。俭遂束马悬车,以登丸都,屠句丽所都,斩获首虏以千数。句丽沛者名得来,数谏宫,宫不从其言。得来叹曰:'立见此地将生蓬篙。'遂不食而死,举国贤之。俭令诸军不坏其墓,不伐其树,得其妻子,皆放还之。宫单将妻子逃鼠,俭引军还。六年,复征之,宫遂奔买沟。俭遣玄菟太守王欣追之,过沃沮千有余里,至肃慎氏南界,刻石纪功,刊丸都之山,铭不耐之城。诸所诛纳八千余口,论功受赏,侯者百余人。”


    经过曹魏王朝的这次打击,高句丽向西扩张的企图暂时受到了遏制,直至曹魏王朝灭亡再未见到有关高句丽寇扰边郡的记载。同时,曹魏王朝通过这次历时一年之久的讨伐战争,不仅消除了高句丽对边郡的骚扰和威胁,也使自东汉王朝以来为高句丽所占据的地区得以恢复,推动了对这一地区的开发,另一方面则是将二部分高句丽部众迁徙到内陆。据《资治通鉴》卷83晋惠帝元康九年正月条记载:“正始中,毌丘俭讨句丽,徙其余种于荥阳。始徙之时,户落百数。”据此可知,曹魏王朝在攻占丸都城,赶走高句丽王之后,为加强对高句丽地区的统治,采取了迁徙高句丽部落于塞内的政策。


    晋王朝取代曹魏王朝,统一中原之后,高句丽作为边疆少数民族政权仍然和晋王朝保持着臣属关系,晋王朝对高句丽的管理是由东夷校尉具体负责的,这种状况为以后的各王朝所承袭,一直持续到北魏王朝太和十五年(491年)高句丽王的封号中有东夷校尉的官称为止。


    北魏王朝太和十五年(491年)之前,两晋南北朝时期各王朝委任的东夷校尉见于(晋书》、《宋书》、《魏书》、《北齐书》、《北史》、《资治通鉴》等史书记载的有如下十余位:鲜干婴、何龛、段文鸯、李臻、封释、崔毖、阳鹜、石勒、封抽、慕容俊、冯祟、拓跋元婴、拓跋浑、永全、拓跋休、公孙邃等。


    北魏王朝在太和十五年(491年),将东夷校尉授予高句丽王之后,中原王朝对高句丽的管理开始由直接向间接转化。据(魏书·东夷列传·高句丽》载:太和十五年(491年),高句丽王琏死,北魏王朝册其孙云为“使持节、都督辽海诸军事、领护东夷中郎将、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神龟二年(519年),云死,北魏王朝“遣使策(册)赠车骑大将军、领护东夷校尉、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高句丽王云成为第一个得到领护东夷校尉官职的高句丽王,只是这一官职是作为对死者的册赠给予的,不过自此之后,东夷校尉就成了北魏王朝对高句丽王册封的官职之一。同传又载:太和十五年(491年),北魏王朝在赠高句丽王云的同时,“又拜其世子安为安东将军、领护东夷校尉、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之后高句丽王延、成、汤等都接受过这一官职。东夷校尉一职授予高句丽王,并不是一般简单地委任,它应是高句丽在北魏王朝后期成为东北地区势力强大的边疆少数民族政权的标志。


    北魏王朝在太和十五年(491年)将东夷校尉授予高句丽王,虽然是对高句丽称雄东北边疆地区这一事实的承认,但并不是由此放弃了对高句丽的管理,实际上这些属于各王朝臣下性质的官职本身也反映着高句丽仍然是各王朝的边疆少数民族政权,只是各王朝对高句丽的管理开始由直接向间接转化,即由直接统治转为羁糜统治。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称臣纳贡。从太和十五年(491年)至总章元年(668年),据对有关史书粗略统计,高句丽向北魏王朝纳贡70余次,有时一年多达三次;向南梁王朝朝贡11次;向东魏王朝纳贡12次;向北齐王朝纳贡7次;向隋王朝纳贡11次;向唐王朝纳贡12次。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记载比实际纳贡次数要少。总之,由于高句丽和各王朝保持臣属关系的程度不同,各王朝对高句丽的要求也有不同。像北魏王朝由于与高句丽接壤,对高句丽的要求较为严格,它不仅要求高句丽称臣和纳贡,而且还要求高句丽纳质、纳高句丽王室女为妃、限制高句丽对其他王朝称臣等;隋王朝则一直要求高句丽王前来觑见;其他王朝则多是要求高句丽称臣纳贡,保持隶属关系即可。


    2。接受册封。高句丽在向各王朝称臣纳贡的同时,也接受各王朝的册封。北魏王朝至唐王朝都对高句丽王进行册封,封号虽然因王朝的不同而有不同,同一王朝的封号也有变化,但基本如下:北魏王朝赐予的封号是安东将军、领护东夷校尉、辽东郡开国公、高句丽王;南宋、南齐王朝是使持节、散骑常侍、督平营二州诸军事、征东大将军、高句丽王、乐浪公;南梁、南陈王朝是使持节、散骑常侍、督平营二州诸军事、宁东将军、高句丽王、乐浪公;东魏、北齐王朝在北魏王朝的基础上加侍中、骠骑大将军;北周王朝是上开府仪同大将军、辽东郡开国公、辽东王;隋王朝是开府仪同三司、辽东郡公、高句丽王;唐王朝是上柱国、辽东郡王、高句丽王等。从这些封号名称不难看出,各王朝赐予高句丽王的封号几乎都是各王朝臣下的官称,也就是说各王朝是把高句丽王作为臣下进行封赐的。


    3、服从各王朝的诏令。高句丽作为离中央王朝较近并紧邻边郡的边疆少数民族政权,不仅要称臣纳贡,其内政外交也多受中央王朝的干涉,这种干涉是通过由使者或专职管理机构传达中央王朝皇帝的诏令给边疆少数民族政权来实现。只是高句丽对中央王朝的诏令听从的程度,受当时中央王朝力量强弱的影响而表现不一。史书曾记载,北齐王朝的使者在高句丽王不服从诏令的情况下甚至对高句丽王拳脚相向,而高句丽王和其所谓大臣对此也无可奈何,最终还是要听从使者的吩咐。而隋王朝面对高句丽王屡次不听从诏令前来觐见则采取了武力征伐的措施。唐王朝也是如此,在高句丽王多次不听从诏令的情况下,开始了对高句丽长达数十年的讨伐,终于在总章元年(668年)灭亡了高句丽。


    唐王朝在总章元年(668年)灭亡高句丽后,恢复了中央政府对自先秦以来就归属于中国的辽海地区的行政管辖权,对高句丽采取了基本与西汉王朝性质相同的统治方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有:


    1、设官立府,委派官吏直接管理。据《资治通鉴》卷201,唐总章元年十二月条载:“分高丽五部、百七十六城、六十九万余户,为九都督府、四十二州、百县,置安东都护府于平壤以统之,攫其酋帅有功者为都督、刺史、县令,与华人参理。以右威卫大将军薛仁贵为检校安东都护,总兵二万人以镇抚之”。《新唐书·地理志七下》载:“突厥之别部及奚、契丹、靺鞨、降胡、高丽隶河北道,为府十四,州四十六。”所谓“九都督府”,据《新唐书·地理志七下》载:安东都护府辖都督府九,即新城州都督府、辽城州都督府、哥勿州都督府、卫乐州都督府、舍利州都督府、居素州都督府、越喜州都督府、去旦州都督府、建安州都督府。“四十二州”仅载十四,即南苏州、盖牟州、代那州、仓岩州、磨米州、积利州、黎山州、延津州、木底州、安市州、诸北州、识利州、拂涅州、拜汉州等。由此可知,唐王朝在这一时期对高句丽的管理体制是由安东都护府-九个都督府-四十二个州-一百个县,以及各军、镇、守捉等边疆防御军事机构组成。


    安东都护府始置于总章元年(668年),初设于平壤城,之后不断迁徙,名称也时有变化。上元三年(676年)二月迁至辽东郡故城,即今辽宁省辽阳市;仪凤二年(677年)迁至新城,即今抚顺市城北高尔山山城;圣历元年(698年)六月改称安东都督府,神龙元年(705年)又恢复旧称;开元二年(714年)迁至平州,即今河北省唐山市东北;天宝二年(743年)迁至辽西故郡城,即今辽宁省锦州附近。至德年间(756一758年)以后,安东都护府逐渐废弃。


    安东都护府是上都护府,具有以下职能:一是管理高句丽等东北边疆少数民族,平时对边疆少数民族进行“抚慰”,遇有边疆少数民族反叛则领兵“征讨”。二是对辖下都督府的都督、州刺史,以及辖区内的边疆少数民族首领等有监督统领之责,对有功者则“叙功”,对有过者则“罚过”。三是负责辖区内边境的安宁,防止外敌人侵。安东都护府的职责也不仅仅是总领政务,而是集军政为一身的边疆管理机构。


    由于都护府是由“都护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罚过,总判府事”。为了有效地实施对高句丽等东北各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唐王朝对安东都护府长官安东都护的人选也十分注意。如薛仁贵、唐休景、薛仁贵子薛讷、唐玄宗第十三子颖王、王玄志、高侃等多是有功的武将或王子。


    安东都护府最初归河北道,开元七年(719年)归平卢军节度使管辖,二十年(723年)由幽州节度使统领,以后由于契丹的兴起,安东都护府对高句丽等东北边疆少数民族的管理职能逐渐削弱了。


    2、任用高句丽一些旧有的官吏来管理高句丽。


    唐王朝在灭亡高句丽后,除利用一些有功的高句丽部落的首领担任都督、刺史、县令与“华人”共同管理高句丽部众外,也时常利用原高句丽的王或其后裔来管理高句丽余众。仪凤二年(677年)二月,唐王朝“授高藏开府仪同三司、辽东都督,封朝鲜王,居安东,镇本蕃为主。高藏至安东,潜与靺鞨相通谋叛。事觉,召还,配流邓州。”垂拱二年(686年),封高句丽王高藏的孙子高宝元为朝鲜郡王:圣历元年(698年),进授高宝元左鹰扬卫大将军,更封忠诚国王,“使统安东旧部,不行”。圣历二年(699年),唐王朝又以高句丽王高藏的儿子高德武为安东都督,“以领本蕃。自是高丽旧户在安东者渐寡少,分投突厥及靺鞨等,高氏君长遂绝矣”。


    此外,有不少原来高句丽的官吏在高句丽灭亡后加人了唐王朝对其他各族的统治体系中,如泉男生、高仙芝、王毛仲、王思礼、李正己等都是原来高句丽的官吏或其后裔,他们在唐王朝对北方、西北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过程中立下了不少功劳。


    3、徙高句丽部众于内陆,置于内陆的府州县管理体制之下。


    史书记载,总章二年(669年)四月,“高丽之民多离叛者,敕徙高丽户三万八千二百于江、淮之南,及山南、京西诸州空旷之地,留其贫弱者,使守安东”。仪凤二年(677年)二月,为安定高句丽余众,唐王朝封高句丽王高藏开府仪同三司、辽东都督、朝鲜郡王,领内徙的高句丽一部至新城,归安东都护府管理。据《资治通鉴》卷202唐仪凤二年二月条载:后高藏预谋反叛,唐王朝在开耀元年(681年)又召回了高藏,流配于邛州,高句丽人又被徙往河南、陇右诸州。正因为唐王朝对高句丽余众采取了迁徙的政策,高句丽部众在辽东地区的人数逐渐减少,最终造成了上引史载所说“高丽旧户在安东者渐寡少,分投突厥及靺鞨等,高氏君长遂绝矣”的情况。这一记载同时也说明高句丽并不是以后兴起于今朝鲜半岛的朝鲜民族的主要来源,因为绝大多数高句丽人被迁徙到了内陆,只有极少的一小部分留在了原地,而这极少的一小部分又有一些融合到了突厥、靺鞨等民族中。从唐王朝对高句丽采取的这些管理方式看,唐王朝对高句丽的统治是直接而有效的,甚至可以说比西汉王朝的统治方式还要直接,这为高句丽在唐王朝后期绝大部分与汉族或边疆少数民族融合在一起创造了条件。


    通过对中国历代王朝对高句丽管理历史的考察,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高句丽最初是西汉王朝的边疆少数民族政权,接受西汉王朝的直接管理,其间高句丽乘中原大地各王朝分立之机一度称雄东北边疆地区,但高句丽和各王朝的臣属关系一直没有中断,到唐王朝时期高句丽终于又被唐王朝统一,重新成为接受唐王朝直接统治的边疆少数民族。高句丽和各王朝的这种臣属关系并不是各王朝强加给高句丽的,高句丽在中原各王朝刚刚成立之始即遣使称臣纳贡,甚至对与自己并不接界的南朝各王朝也是如此,以及在唐王朝灭亡高句丽后大量高句丽人加人到了唐王朝的统治队伍中,并有不少人取得了显著政绩等一系列历史事实,也说明高句丽一直认为自己是从属于各王朝的边疆少数民族。也就是说,高句丽自始至终都是我国的边疆少数民族,这也是隋唐两朝为何屡征高句丽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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