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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松平常

 昵称2083420 2015-05-28

      

有人视法庭为禁地,尤其是做被告,就像上断头台,惶惶不可终日。法庭是讲法讲理的地方,堂堂正正,分辨是非,何惧之有?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流氓阿飞、车匪路霸猖狂一时,正值全国“严打”, 公检法一时人手奇缺。当年,我老人家正是弱冠之年,刚出校门,未及三月,热血沸腾,干劲十足。我被“借用”于检察院经济检察科(反贪局的前身)打零工,跟着老检察员(其实也就三、四十岁的样子,但对我来说就是前辈了)屁股,日查夜审,把一个个犯罪分子起诉到法院。我不是正式检察官,当然没有资格做公诉人,但常充当检察院的“书记员”,坐在公诉人席上,在检察官旁边疾书,将法庭上发生的一切言行,尽可能的用文字记录下来;一次二次无数次,久而久之,上法庭就象上班一样,稀松平常。

 这样混了一年。其间,我原单位的上级机关将我调到了该机关;乡下进城,喜不自胜,我也就结束了“打零工”的生活,变回了本行的“正式工”。此后,我老人家一直从事“本行”工作,东奔西跑,干过好几个地方。

 我老人家别无所长,坐冷板凳却无怨无悔,从事纠纷调解工作有年,随时可能上法庭见律师见法官。我老人家上过几次法庭,做过原告也做过被告(名义上为长官的委托代理人),但只要心底无私,行事公正,合理合法,上法庭就像参加座谈会,当作工作的一部分。通过法庭,正确的得以维护,错误的得以纠正,社会公正得以体现。

    上法庭,何惧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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