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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石头、剪刀、布”说开去

 阿杰280 2015-05-29

从“石头、剪刀、布”说开去

 

昨天,妻子给我讲了一个小故事。

传说很多年以前,有一对夫妻,形影不离,非常恩爱。

他们的故事被死神知道了。

有一天,死神对这对夫妻说:“人们都在说你们恩爱无比,我将信将疑。我现在就给你们做一个'生死大考验’的游戏,赢者生,输者死。你们中必定要有一个人死去。”

死神话毕,这对夫妻就按照死神的要求做起了“石头、剪刀、布”的游戏。

女的伸出了“剪刀”,而男的伸出了“布”,女赢男输。

男的受死时,女的抱着他嚎啕大哭:“我们说好都伸出'石头’的,你为啥要伸出'布’啊?”

原来,在这场生死游戏开始之前,这对夫妻就约定好:两人同时都伸出“石头”,好让死神判个“平局”。但是想到死神对这场游戏有“赢者活,输者死”的特别规定,于是各自发生了转念。

女的想把“生”的机会留给男的,她伸出了“剪刀”。

男的则在生死关头动摇了,他想保住自己的性命,伸出了“布”。

于是,造成了与他们的愿望截然相反的结果。

游戏规则规定:“剪刀剪布”。

结果:女的活命,男的受死。

——妻子给我讲了这个小故事,或许没有啥特别的用意。但是我却认为:这个小故事的含义是非常深刻的,值得议论一番。

我等皆知:一对合法、正常的夫妻,从理论上说,应该是恩恩爱爱的,他们之间应该是世界上最亲近、最甜蜜的两个人。

然而事实上,从深层次的角度分析:夫妻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极其微妙的、错综复杂的,追求利益是方式各异、扑朔迷离的,各自的思维是多元化的、非常私密的。

在此,我请各位注意已经制约我们观念几千年的两句“中国老话”:

一是:“贫贱夫妻百事哀”。

二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由此可见,“穷”与“难”,是制约通常夫妻关系问题的两个非常突出的因素。一旦“穷到了头、难到了底”,甚者“面临死亡”,原来尚属正常、平静、恩爱的夫妻关系将会掀起波澜、甚至发生骤变。社会上这样的例子真是太多、太多了,恕不例举。

华夏文化博大精深,但是长期以来主导我们思维的则是“对等规则”(我斗胆创造的一个新词语)。夫妻之间的根本内涵,说绝了,就是:“冤是忧,家是愁,不是冤家不聚头!”

已经成为夫妻的男女,虽然已经确立了某种“契约关系”,但是他们实际上依然有着各自相对独立的空间,手里始终捏着“最后一张牌”。他们在一起共同生存、生活,实际上只是一种心照不宣、彼此默认的利益交换、利益维持和利益共享。

夫妻之间,一旦某些利益元素、关系、诉求发生了分歧、更改或裂变,势必要求及时调整利益格局,进行重新分隔、配置与组合,否则必将走向精神与肉体出轨,婚姻解体,最后导致彻底的分道扬镳。

在很多状况下,夫妻一方的强势主张,坚持、刻意与任性,必定意味着另一方的闭嘴、忍让、妥协与放弃。

特别是在“生离死别”或“行将死亡”的极端情况下,人具有那种“怕死求生”的本能,一般凡人(意志坚定、胸襟坦荡的人除外)都会暴露出其最自私、最阴暗、最彻底的本质一面。

中国,现在正处在一个深入变革的社会转型期。

国人的心态啊,现在正是最浮躁的时候。

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在我们的四周,充斥着、演绎着大量的“凑合型婚姻”,所谓“合则混、不合则散”的说法与思潮非常流行。

在当前的国情状态下,当你冷静地去观察、思考两性、夫妻关系的“坚固度”时, 你或许会非常惊讶地发现:

1、离婚率非常高。

2、彩礼风盛行。

3、女人择富而嫁。

4、同居现象严重。

5、剩女、剩男比比皆是。

6、小三、二奶、代孕活跃。

7、娼妓疯狂。

8、“山盟海誓”不值钱。

9、只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

10、交男女朋友、论婚谈嫁,言必“门当户对”。

——以上种种现象的客观存在,无情地折射出“男女两性关系”、“夫妻关系”的扭曲、灰暗与变态。

当你看到美女帅哥们在花前月下搂搂抱抱、亲亲密密,当你看到现实生活中的夫妻们说说笑笑、和和美美,这其实是常态之下的一种宁静与和谐,只是一种动态性的平衡,说不定是“山雨欲来”之前的异常寂静,说不定是“火山喷发”前的短暂平息。一旦风险(如穷、难等)积聚或爆发,一旦生离死别或面临丢命,人们则会本能地想到、并最后选择的可能就是自己的利益、自己的生死了,所谓的亲密朋友呀,所有的骨肉至亲呀,日夜相守的夫妻呀,统统会被抛开了,原先的正常关系都会全部变形了,甚至变质了。

我坚持这样认为:一场恋情、一场婚姻、一对夫妻,最圆满、最精彩的结局应该是风雨同路、痴心不变、白头偕老。

人与人的关系里,或受穷、或受死,是两大“关口”。

夫妻之间,不论穷与富,不论贵与贱,能相知、相守一辈子的;在死神降临的那一刻,能毫不犹豫,慷慨地将“活”的希望留给对方的,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啊!我们歌颂的是那个在生死关头亮出傲然大气、伸出“剪刀”的女人,而那个在关键时刻伸出“布”的男人,无疑是非常可怜、低劣与龌龊的,虽死犹可责、可恨、可蔑。

                                            上海闵行 李杰  201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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