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名男子在新加坡犯下强暴和抢劫罪,被判坐牢17年和24下鞭笞(示意图)。 (新加坡28日讯)马来西亚一名男子在新加坡强暴和抢劫一名女子,周四被判17年监禁和24下鞭笞。事发于2013年3月8日,27岁的Chang Kar Meng(钟姓男子,译音)在巴耶利峇(Paya Lebar)干案。 新加坡《今日在线》报导,钟姓男子为一家餐厅的厨房工,于凌晨1时30分返家,途中看见案件中的受害者。受害者是一名跟新加坡人结婚的外籍女子,她当时在组屋楼下,背着单肩背包,看着手机。手头紧的钟男脱下拖鞋,走近女子意图抢劫。他从后方击中女子,导致女子昏迷,抢走女子的财物。他把女子抬起时,身体接触竟让他色心大起,把她拖到附近的草地强奸。该名35岁受害女子当时渐渐恢复意识,但由于感到恐惧,被迫继续装晕,不敢反抗。男子兽欲得逞后,更用手机拍下女子的胸部照片,接着把女子抬到组屋的电梯口,然后离开现场。受害女子的丈夫之后报警,钟男在5个半月后被捕。法院周四判处钟男强暴罪入狱12年和鞭笞12下,抢劫伤害罪则判处入狱5年和鞭笞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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