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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诉非衔接”八项典型做法和经验被最高法院上报中央司改办和中央综治办

 双吉 2015-05-29
    近期,最高法院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报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的中期评估情况报告》,详细报告了全国42家“诉非衔接”试点法院试点工作情况及探索形成的做法和经验。
    《报告》共10次述及眉山法院,涉及眉山八项改革试点做法和经验。一是增编设立诉调对中心:四川眉山设立单独编制的诉调对接中心,共设立正县级、正科级诉调对接中心3个,新增诉调对接机构领导职数5名,新增专职调解员事业编制27名,设立专门调解室36间,邀请18名调解员常驻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二是以市委名义下发试点文件:四川眉山以市委办名义转发《试点方案》,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三是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四川眉山中院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定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工作制度,共有入册特邀调解员43名、特邀调解组织26名。六区县法院共有入册特邀调解员503名、特邀调解组织475个。四是积极探索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四川眉山积极探索建立了中立评估机制,研究制定了中立评估规定,建立了中立评估员网络库,共聘请法律、医疗、建筑、质监领域专家的在册中立评估员13人。五是党政充分保障试点经费:四川眉山争取到罚没收入返还的试点工作经费政策支持,探索形成了调解员有偿服务制度。六是开展调解员职业技能培训:四川眉山承办全国首届调解技能培训会,邀请英国和香港的知名调解人士进行调解技能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七是组织协调得力:四川眉山由政法委书记担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诉调对接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加大了检查监督力度,提升了试点工作高度。八是改革措施务实:四川眉山的社、村、乡镇三级逐级调处三次的“三三调解制”,有效整合纠纷解决社会资源,确保了大量纠纷在诉讼外快速解决。
    最高法院的《报告》充分说明眉山法院“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许多典型做法和经验将为我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立法提供参考和借鉴。按照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最高法院将在今年年底组织试点工作考核验收,眉山法院有望成为全国首批“诉调对接示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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