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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楠同志全票当选眉山市中级人法院院长

 双吉 2015-05-30
文章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9日 阅读:686次 【字号: 】 (双击屏幕滚动阅读)
  2011年11月29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刘楠全票当选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楠,男,汉族,1966年3月生(45岁),四川乐至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英国伦敦大学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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