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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商业综合体消防设计不能不看的十二条

 昵称7969961 201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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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商业综合体消防设计不能不看的十二条


前言:消防新规经过一两年的酝酿终于发行正式版并实施,之前有过很多电子版,各个版本还都有所不同,大有“最终不改版/最终不改版2/打死也不改版1”之风。好在我们现在已经拿到真正的最终不改版——正式出版物,仔细一看,果然还是有很多与之前电子版不同之处。今天,就以商业综合体消防设计相关的条文为范围,仔细对比一番供大家设计参考,如有不妥之处,请回复本文批评指正。

一、关于防火分区面积大小:



二、关于中庭防火分隔形式:



1.防火分隔形式选择一:耐火极限3小时防火卷帘



2.防火分隔形式选择二:采用防火玻璃及甲级防火门分隔



防火玻璃隔断剖面示意:



实际案例:



三、关于兼安全疏散功能的有顶步行街



上述内容要义中基本都好理解,其中关于步行街任意一点到室外安全点不大于60m,二层及以上任一商铺疏散门到最近安全出口直线距离不大于37.5m的有必要进行图示:



举例说明,近期某商业综合体,其内部有步行街且两侧商铺疏散楼梯通过该步行街疏散,原设计在西端头仅一层设5米宽消防通道,二层及以上各层设商铺。但消防部门要求该部位一层及以上均空出13米间距,取消各层商铺变为平台,且端头开窗面积不小于外墙面积的一半:







四、关于相邻防火分区安全出口借用问题



其实2014版防火规范图示有很多错误(本来赶在新规出版之前就先出版图示也是一件奇奇怪怪的事情),所以请大家千万不要迷信新规的图示图集。譬如针对本条文的图示就与规范条文解释相违背,这里做了些修改:





五、关于公共建筑使用剪刀梯问题



我们近期设计的某商业综合体项目已经遇到消防认定不可使用剪刀梯的情况。同期审查的另一家商业项目,开业在即,砸楼板增建18部楼梯且尚未通过消防评审。所以,以后剪刀梯这条路子基本就走不通了,除非当地消防和审图均明确认可。

六、关于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



七、关于房间内任意一点到房间疏散门的最大直线距离



关于营业厅内疏散距离,曾经遇到过审图按88版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营业厅疏散距离,不过该规范2014版已经废除与消防规范冲突的条文: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5.5.17的条文解释里规定上述条文使用场所还包括开敞式办公区、会议报告厅、宴会厅、观演建筑的序厅等,另外条文解释里还规定了当设自动喷淋时疏散门到安全出口距离也可增加25%,即10x1.25=12.5m。具体如下图所示:





八、关于电影院的疏散人数计算
注:本条对规范解读有误,特此声明。2015-5-22 20:32
感谢“静水沉鱼2011”热心指正,详见本文评论。




九、关于防火卷帘的设置要求



以超市为例:



十、关于消防登高场地及扑救面裙房的新要求



仍以近期商业综合体项目为例,修改前:



修改后:



十一、关于防火救援窗的要求



十二、关于消防电梯的要求


( 转发自Tjadri.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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