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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昵称25822261 2015-06-01

按照上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县纪委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改进方式方法,推动了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转职能,聚焦主业主责。一是认真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大幅度精简,由45个精简至10个,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从招标投标、拆迁等事务中脱离出来,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腾出精力履行主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并明确今后凡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没有明确要求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一律不再参加,纪检监察工作指向更加明确。二是对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实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作出部署,调整了县纪委书记分工,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再联系乡镇和部门。同时,要求乡镇和部门党组(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镇和部门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突出执纪监督主业。三是积极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责任落实,特别是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中共海兴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为促使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出台了《关于乡(镇、场)党委和县直部门党组(党委)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乡(镇、场)党委和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实施办法(试行)》两个专门文件。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信访、纠风、执法等方面的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清理。今年以来,共初核案件36件,转立案32件,党政纪处分32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

(二)转方式,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一是转变监督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作风建设。选择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问题,向其所在单位下达《效能整改通知书》,并责令整改。同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大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力度,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二是转变办案方式,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密切与法院、检察院、审计局等单位的办案协作配合,增加办案工作合力,树立法治思维,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着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当事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查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注重加强对典型案件的综合分析,查找发案单位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下达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发案单位认真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查办案件由治标向标本兼治的转变。三是转变教育方式,围绕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精神和反腐倡廉党纪条规,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剖析各级纪委查办的典型案件,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政承诺活动。

(三)转作风,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的实施方案》,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开展了多次明查暗访,查处了中午饮酒案件3件,处分3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查处公车私用案件2件,处分科级干部2人,查处违规操办婚宴案件一件,处分科级干部1人。另外,开展了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参股入股专项整治活动,对7名公职人员在企业参股入股问题进行了纠正。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评议网上代表库,为年终网上民主评议做好准备。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纪委定期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约谈制度,建立健全“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组织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权力边界,公开权力清单。开展了村官腐败专项治理行动,集中筛选一批涉及“村官腐败”的案件线索,进行重点清理,着力解决基层存在的“苍蝇式”腐败问题。

二、当前“三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愿转。少数干部受惯性思维束缚,缺乏进取意识;个别干部认为强化执纪问责会影响与地方和部门的关系,缺乏工作勇气;少数干部认为“全面开花”能够体现纪委的权威和地位,主观上不愿意退出一些不该参与的工作。

(二)能力素质不足,不会转。少数干部对“三转”精神理解不深、把握不透,不知道转什么、如何转,落实到工作中,缺乏实质性的举措和创新方法;少数干部自身能力不足,在调整充实到执纪监督一线后,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方式。

(三)沟通对接不够,不好转。少数纪委(纪检组)关起门来搞“三转”,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思想共识和外部环境;个别纪检监察部门方法过于简单,没有做好交接和督促工作,导致相关主责部门也未主动跟进,监督链条断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沟通强化合力。一是积极向党委汇报沟通,解决内转外不转问题。善于借势借力,积极主动向党委汇报上级关于“三转”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争取党委政府最大程度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凝聚推进“三转”的思想共识。二是强化对下级纪委的指导,解决明转暗不转问题。重点督促指导下级纪委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交给主责部门;调研指导下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切实把好审批关。纪委书记做到经常与下一级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强化其“三转”意识。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解决外部氛围不浓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重点开展对“三转”重要性、必要性以及本地“三转”工作措施和成效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二)创新方式方法。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小队伍行动快、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增强执纪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人员配备和力量整合上,坚持少而精,既不劳师动众、虚张声势,也不搞“摊大饼”、平均用力;既独立开展监督,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有分有合、灵活行动、收放自如。二是做到灵活机动。一方面,明确职责定位,紧抓重要时间节点,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由浅入深,由易到难,锲而不舍、弛而不息地反对“四风”;另一方面,将重心转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来,拓宽监督领域,加大监督力度,丰富监督形式,坚持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紧跟中央部署持续发力,做到出手快、出拳重、切实增强执纪监督效果。三是加大震慑力度。一方面,加快执纪检查节奏,让“探照灯”照得更亮、照得更远,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发现问题早调查早处理;另一方面,加大惩治问责力度,对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公开通报,保持高压态势。

(三)夯实基础工作一是调整内设机构。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的时间节点和调整要求,根据职能定位,做好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整合预防力量。同时,进一步认真清理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对不再参与的一律行文取消,将力量回归到主业上来。二是注重能力建设。坚持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常态化,补好知识“短板”,丰富知识储备。三是锤炼过硬作风。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担当意识,坚持原则、尽职尽责,面对腐败现象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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