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痴呆与认知障碍诊治指南:轻度认知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痴呆与认知障碍学组写作组中国阿尔茨海默病协会(ADC) 近年来,关于轻度认知障碍(mild cognitive impairment,MCI)的概念、标准、诊断和治疗方面相 关研究不断进展,为指南制定提供了依据。本指南 旨在结合临床实践,对MCI的临床分型、诊断流程、 预防和治疗等方面进行推荐。 本指南中文献证据级别和推荐强度标准:(1) 证据来源:专家通过检索Medline、Coehrane Library、 ScienceDireet、OVID和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获取 1998--2010年间的痴呆相关干预性临床试验、系统 综述、荟萃分析(Meta)分析、个案报道等结论。其 中,包括对痴呆或认知功能损害不同干预措施的效 果、安全性及其耐受性的研究报道。(2)证据纳入 和分级标准:为了便于读者了解某一研究结果对临 床实践中指导价值和意义,根据研究的证据力度标 为不同的等级(I、Ⅱ、Ⅲ和Ⅳ级),并依据证据级别 确定证据“推荐级别”(A、B、C级和专家共识),具 体如下:①证据级别:I级:有力的前瞻性、随机、对 照的临床研究,人群具有代表性,结果评价明确可 靠;或者基于以上资料的系统性综述。具体满足以 下条件:(a)随机、盲法;(b)主要观察指标明确;(c) 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明确;(d)脱失率低,不会造成 结果的偏倚;(e)明确描述人群基线期的特征,而且 基线期的特征在治疗组和对照组匹配。Ⅱ级:前瞻 性的、匹配的队列研究,人群具有代表性,结果评价 明确可靠,符合以上I级证据中a—e点;或者一个 随机、对照研究,人群具有代表性,但不符合a—e中 的某一条件。Ⅲ级:其他对照研究(包括描述明确 的自然病程对照研究或自身对照研究),人群具有 代表性。Ⅳ级:非对照研究,病例分析,个案报道,专 家意见。②推荐强度标准:A级(结果确定):至少1 个有说服力的I级证据,或者至少2个结论一致的、 有说服力的Ⅱ级证据。B级(结果很可能):至少1 个有说服力的Ⅱ级证据,或大量的Ⅲ级证据。C级 DOI:10.3760/cma.j.issn.0376-2491.2010.41.003 基金项日: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2006BAl02801) 通信作者:贾建平,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科。北京 100053,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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