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定电压1kV~3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成品检验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1kV~3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的出厂检验。 2 标准依据 GB/T12706.1-2008 《额定电压1kV到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和3kV电缆》 3 检验项目 3.1 检验项目见表1。 3.2 成品电缆标志 成品电缆护套表面上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规格及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成品电缆的标志应符合GB6995.3的规定。 4 检验规则 4.1 产品由质量管理处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每个出厂包装件上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4.2 产品按第3条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 4.3 产品按以下试验频度进行抽样试验。 4.3.1 结构尺寸检查应在每批同一型号及规格中的一根制造长度电缆上进行,其数量应不超过交货批长度数量的10%。 4.3.2 交货批中电缆总长度超过2km,可根据表2确定抽样的试样数。 4.3.3 如果第一次试验结果不符合第3条规定抽检的任一项要求,应在同一批电缆中再取双倍试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试验,仍不合格时,应100%试验。 5 包装 5.1 电缆应妥善包装在符合JB/T 8137规定要求的电缆盘上交货。 5.2 每圈或每盘导线上应附有标签标明: 制造厂名称; 型号及规格; 额定电压; 长度; 重量; 制造日期:年 月 ; 产品编号或认证标志; 电缆盘正确旋转方向等。 5.3 电缆端头应可靠密封,伸出盘外的电缆端头应钉保护罩,伸出的长度应不小于300mm。 5.4 重量不超过80kg的短段电缆允许成圈包装。 表1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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