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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摄影爱好者千万别让境外间谍利用

 qmlick 2015-06-05


  近日,3名普通摄影爱好者因被境外间谍机构利用刺探我国军用机场情报,用手机拍摄涉军照片,行车记录仪跟拍军车,搜集多份军事报刊及军事报告,被江苏省国家安全厅成功破获并依法逮捕。

  国家摄影和微摄(手机APP)紧急通知所有会员,并提醒广大摄影爱好者,在日常拍摄创作的过程中千万不要被境外间谍机构所利用,千万不要做有损于国家安全的事情。希望广大会员和摄影爱好者在创作的过程中一定要远离国家法律规定的、禁止出入拍摄的禁区,尤其是所有军事禁区、科研基地等等。


  间谍使用的望远拍照器材


  国家摄影已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方式,紧急通知并提醒110多万会员。作为目前摄影领域最活跃的移动互联网手机图片社交平台,因图片传播速度太快太广,微摄除公开告知用户以外,还加强了图片的社交管理。国家摄影和微摄提醒广大会员和摄影爱好者:要提高警惕,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防范、制止、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通过国内网络聊天室、军事论坛、兼职招聘网站等途径,大肆向我国普通民众渗透,千方百计物色可以利用的人员,利诱其搜集报送我国党政军内部资料、重要军事目标的动态情报,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间谍使用的定向窃听器材


  江苏省国家安全厅新闻发言人指出,此次通报的3起间谍案件再次警示大家,刺探、窃密、间谍等活动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身边发生。广大公民只有提高法治意识,增强国家安全观念,不为金钱所利诱,不被贪欲所控制,坚守底线,才能远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布下的“陷阱”,才能维护好国家安全和自身利益。

  2014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为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提供了新的法律保障。上述发言人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我们每一位公民一起努力。国家安全机关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各种渗透、策反和破坏活动将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同时欢迎广大公民提供有关间谍嫌疑的线索,共同筑牢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

  该发言人也提醒广大群众,如果因不明情况,被诱骗落入境外间谍机关的圈套,一定要及时终止违法行为。如果受到对方威胁,不要恐慌,更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应迅速向当地的国家安全机关说明情况,如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不予追究;如有重大立功表现,还可予以奖励。

  江苏省国家安全厅还公开了举报电话:(025)86636881。

  【案件回放】


  间谍使用的窃听、偷拍器材


  案例一:

  吴某1985年出生,湖北孝感人,初中文化。在苏州打工期间,他曾在国内各大兼职、招聘网站发布求职简历。

  2013年7月,吴某被境外间谍嫌疑人员网上勾联策反,开始对我军用机场、部队驻地和训练场等军事目标开展预警观测情报的搜集,先后将120多张图片及相关描述文字材料经过压缩加密后报送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并获取间谍活动经费3800元。

  经鉴定,吴某报送的情资中有机密级文件5份,秘密级文件6份,对我军事安全造成严重危害。2014年6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扑克牌伪装的地图


  案例二:

  手机拍摄涉军照片,行车记录仪跟拍军车

  1991年出生的顾某同样也是在某招聘网站求职过程中被境外间谍嫌疑人员网上勾联策反。国家安全机关现已查明,从2013年10月至案发前,顾某先后29次前往驻苏某部队军事目标区进行观测性情报搜集,并通过手机拍摄了大量动态性涉军照片。

  此外,顾某还专门购置了行车记录仪,多次赴军事目标区附近尾随跟拍军车,标注军车训练线路图。顾某共向境外报送我涉军照片93张,标注地图33张、卫星地图25张,走访报告29份,先后获取间谍活动经费3.44万余元。

  经鉴定,其报送的情资中有机密级文件1份,秘密级文件3份。今年2月,顾某被苏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执行逮捕。


  间谍使用的窃听器材


  案例三:

  “老记者”搜集多份军事报刊及军事报告

  1962年出生的赵某系连云港市某县文广体局聘用人员,曾担任某县广电局记者及通讯员近30年。2012年,他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3年执行。

  2013年10月,赵某被境外间谍嫌疑人员网上勾联策反后,通过向我党政机关内部关系人索要以及在当地县委文件分发室窃取等方式,短短半年内搜集并报送了我大量涉密内部期刊、文件资料。

  同时,赵某积极向我军事院校渗透,搜集报送多份军事报刊及军事报告,先后获取间谍活动经费7.45万元。经鉴定,其报送的情资中有秘密级文件11份。2015年1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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