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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朝法律品质七字诀

 songsgt 2015-06-06

宋光明

#光明点睛#法制史的学习,可采取诸葛孔明“通关大略,不求甚解”的治学方法,不必面面俱到,而是把握考点的关键环节,以最短时间收获最多分数。而通观大略学习方法的基本思路,就是要求考生把握住历朝历代的法律品质,然后注重记忆法制史中的各种“第一次”、“最后一次”、“标志事件”、“特色制度”等最易考到的知识点。

而就中国历朝历代的法律品质而言,无非就是强调道德教化、针对不同身份采用不同刑罚的儒家观点与强调严刑峻法、皇帝是至高无上的法外之人,其余诸人诸事一断于法的法家观点,两者之间掐架的过程。然儒家与法家单独均不足以成事,二者此消彼长、互相融合,最终形成中华法系儒表法里的基本特色。

为帮助考生把握中国历朝法律品质,宋老师特总结历朝法律品质七字诀。七字诀的具体解释,考生可以听厚大司考官网宋老师强化阶段的免费课程。

周:儒家理想社会,强调道德教化优先于刑罚。

文王慎罚德配天,敬天敬祖又保民,亲亲尊尊周公礼,出礼入刑不平等。

春秋战国:道德式微,儒家衰落,法家兴起。

春秋书鼎成文法,法律公开头两次,法经系统第一部,盗贼网捕杂与具。

秦:纯法家一统天下,诸事一断于法。

商鞅变法郡县制,以法治国用重刑,鼓励告奸搞连坐,陈胜群盗乱天下。

汉: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法家制度填充儒家伦理。

汉承秦制儒家化,德主刑辅用春秋,亲亲首匿汉宣帝,文景肉刑不彻底。

魏晋南北朝:过渡阶段,继续在法家制度下填充儒家伦理。

承继汉律儒家化,北魏官当魏八议,晋律五服来制罪,北齐名例现十条。

唐:礼律合一,法家与儒家完美融合,达到中华法系的最高境界。

唐律疏议天下传,其实照抄贞观律,礼律合一科条简,儒家经典来解释。

宋:仁慈温和,教化先于法律。

宋祖仁慈定刑统,律令合编首次印,建隆编敕神宗破,笞杖徒流都折杖。

明:先刑法后教化,残酷无情,严刑峻法。

明刑弼教大明律,重重轻轻共七篇,从重从新真重典,空前普及明大诰。

清:清承明制,明刑弼教,大兴文字狱。清末修律标志中国法的现代化开始。

大清律例集大成,修律过渡改现行,废除凌迟民无刑,新律第一同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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