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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理

 天汉南竹 2015-06-11

出入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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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又称中国侨民
常住外国人:是指在我国居留时间为一年以上并持有我国居留证的外国人。
维护国家主权:维护国家主权事公安机关在出入境中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
国籍冲突:国籍冲突是指某个人同时具有一个以上的国籍或不具有任何国籍的状态,在法律上这种状态也被成为国际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由公安部分别签发。
照会或声明页:一般在封二或扉页上。由本国外交部门代表本国政府照会各国政府,声明持证人是发证国公民,希望各国政府给与便利和帮助。
护照的补发:中国公民在国外遗失护照的,应当向在国的有关部门挂失和登报,向我驻当地使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补发。
外国护照,我国司法机关可以扣留,但不能收缴和吊销
《南森护照》又称难民身份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事内陆居民前往港澳台并与返回内陆持有的证件。
签证种类:(1)签证可分为外交签证 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
(2)根据时间长短:长期和短期:长期签证的概念是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上。短期签证在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内,申请短期签证的时间相对较短。
签证的样式:粘贴式 盖印式
礼遇签证:发给国家领导人、前政府重要官员或身份较高的知名人等,以表示对他们的尊敬
落地签证的概念和特点:落地签证,在我国称为口岸签证。即一国为方便外国人入境,允许其他在一定条件下直接抵达口岸,在口岸办理签证的做法
申根签证:是指签署“申根协议”的欧洲国家所发出的签证。如果你持有申根协议国家任何一国的申根签证,你可以进入任何一个申根过而不需要另外的签证
边民:是指居住在与外国接壤的我国边境地区的常住居民
入境要素:进入国政府同意:外国人入境必须不再进入国禁止入境人员范围之内,经申请获得进入国主管机关签发的签证,从外开放或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进入过的口岸检查和司法与行政管辖。
按照护照、证件项目,录入计算机实施插空
在合格的护照或证件或出、入境登记卡上加盖验讫章
外交豁免:是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对所在国家的司法、行政即民事方面某些强制措施的免除。包括对诉讼、逮捕、搜查和征用的免除
简:
一;准许携带枪支的人员有:
(1)外国驻华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及其人员
(2)外国体育代表团(队)携带比赛用的枪支
(3)外国将通运输工具携带的自卫枪支及保卫人员携带的枪支
二:出入境边防检查的主要内容
(1)护照证件检查
(2)行李物品和货物检查
(3)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检查、监护与管理
三:出入境边防检查的概念
是国家通过设立在对外开放口岸的边防检察机关依法对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机其携带、载运的行李物品、货物等实施检查、监督的一项行政管理活动
四:不准入境制度的概念
不准入境制度是一国根据本国的法律规定,为了维护本国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禁止某些人员进入本国而采取的一种入境限制制度。
五:出境条件
持有访问签证、旅游签证过境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离境,处境是影响边防检查站缴验有效签证。只有居住证的外国人出入境后不再返回中古国,出境时应当向边防检查站缴销居留证件
六:不准出入境的情形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役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或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护照作用
(1)国家主权的体现形式
(2)证明持证人的国际和身份
(3)是持证人行驶出入境自由权的许可
(4)是持证人获得外交保护的有效凭证
(5)是持证人到国外旅行、居留的必备证件
八:护照的概念
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告所使用的身份证,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外交保护和领事服务的重要依据。
盖顶已涵盖了3层意思:1.护照是主权国家的主管机关颁发,而不能有任何其他部门、其他团体颁发;2.户长只发给本国公民,而不是随意发给外国公民的;3.护照只是出入本国过境、出入他国国境和在国外居留、旅行的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而不是出入本国和入出他国国境的通行证。
论述 案例
一.中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
(1)血统主义和出生地注意结合的原则
体现于《国际法》第四五六条关于出生国籍的规定
(2)不承认双重国籍
所谓不承认双重国籍,就是不承认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同时具有外国国籍,也不承认有外国国籍的人同时具有中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该条款的意义在于明确表明一个中国公民在其合法退出或丧失中国国籍前,不能具有其他国家的国籍。同时也表明,一个定居在外国的中国人有合法取得了外国国籍后即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不承认双重国籍对减少国籍冲突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3)尽量减少无国籍原则
《国籍法》第六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的,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此外,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并不自动取得外国国籍和丧失中国国籍,而有关的外国人也不因此而丧失其原有国籍,取得中国国籍。
案例:
我国《国籍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只有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后取得外国国籍的,才能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没有自动退出中国国籍或不符合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件,就不能认该公民失去了中国国籍。
目前,非法吃用外国护照的人,大都是出入境后在国外或境外改变身份,根本不在国外居住,更谈不上定居。因此,这些人持用外国护照,是违反我国《国籍法》的。根据我国《国籍法》,其所持有的外国护照在我国应视为无效证件,可将护照还给本人,按中国人办理有关出入境手续。如公安机关发现我签证机关在护照上做了签证,应将签证注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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