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省
1946年4月8—10日,绥宁省首届临时参议会在牡丹江市召开,决定创建绥宁省。大会选举产生了由13位行政委员组成的绥宁省政府行政委员会,张静之当选为绥宁省政府主席、谷怀贵为副主席。成立了绥宁省参议会,李大章任参议长。4月15日,绥宁省政府在牡丹江市正式成立。省会牡丹江市。1946年9月24日,东北各省市行政联合办事处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绥宁省,改设牡丹江专区。10月17日,绥宁省政府正式撤销;18
日,牡丹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开始办公。
绥宁省所辖县市:
1946年4月辖(10县市):牡丹江市、东安市、宁安、穆棱、东宁、绥阳、鸡宁、密山、虎林、林口
1946年5月辖(10县市):牡丹江市、东安市、宁安、穆棱、东宁、绥阳、鸡宁、密山、虎林、五林
1946年6月辖(6县市):牡丹江市、宁安、穆棱、东宁、绥阳、五林
1946年8月辖(7县市):牡丹江市、宁安、穆棱、东宁、绥阳、五林、新海
1946年9月辖(7县市):牡丹江市、宁安、穆棱、东宁、绥阳、五林、新海
1946年10月辖(0县市):
中共绥宁省委
1946年4月18日,北满分局决定撤销中共牡丹江地委,成立中国共产党绥宁省委员会,隶属于北满分局领导。李大章任省委书记(10月调任东北局民运部副部长)。5月,根据东北局的决定,中共绥宁省委改为中共绥宁分省委,隶属于合江省委领导。10月18日根据东北局的决定、中共绥宁分省委撤销,成立中共牡丹江地区委员会,隶属于东北局直接领导。
绥宁军区
1946年
4月23日,东北民主联军总部决定,将牡丹江军区改称绥宁军区。李荆璞任军区司令员、李大章任政治委员,刘贤权任副司令员兼参谋长。6月,绥宁军区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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