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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2014年6月) 食品安全

 民生图书馆178 2015-06-12

  【食品抽检信息】

 

  本期公布的抽检食品共2691批次,其中合格食品2588批次,占96.2%;不合格食品103批次,占3.8%。各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按规定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种养殖环节5月份开展了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等畜禽违禁药物、水产品违禁药物的监测工作,累计监测种植业产品42644份,合格率99.6%;畜禽产品119242份,合格率100%;水产品2205份,合格率98.2%。

 

  生产环节5月份组织开展了肉制品、饮料等13个食品专项抽检工作,共计抽取样品846批次,实物质量合格837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8.9%。

 

  流通环节5月份组织开展了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27个食品专项的抽检工作,共计抽取样品1766批次,实物质量合格1674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4.8%。

 

  餐饮服务环节5月份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用油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79批次,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97.5%。

 

  【监管动态】

 

  种养殖环节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农药经营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违禁物质、生鲜乳违禁物质、打击制售食用病死猪肉及制品等六个专题,深入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打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5月份,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650人次,检查各类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1559家次,立案查处24起,涉案金额4.3万元。二是强化端午、六一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针对“5.23”洪涝灾害可能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狠抓“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级畜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狠抓动物疫病防控,认真监督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及时赶赴救灾一线,现场指导灾后消毒、防疫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疫病疫情的发生和扩散。加强技术宣传培训,科学指导农业生产,防范农业投入品滥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组织农业执法部门开展蔬菜生产禁限用农药销售和使用专项检查行动。

 

  生产环节为确保端午节、六一儿童节节日期间食品供应安全,对应节食品粽子、儿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8人次,对145家应节食品和儿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立案查处2宗,捣毁1个食品生产窝点。

 

  流通环节针对乳制品、粮食加工品、桶装水、散装熟食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食品消费品,以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000多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企业约1.5万家次,积极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有序。

 

  餐饮服务环节出动执法人员9614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339家次,查处案件76宗,罚没金额约53.59万元。一是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评审工作。开展第十三批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评审工作,62间餐饮服务单位被评定为食品安全A级单位。二是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5月份,审核通过花都区梯面镇为广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240家餐饮服务单位达到市级示范单位的标准,授予“广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三是开展学校食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5月份,我市新增79间学校食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今年共新增459间。目前全市已有1546间学校食堂安装了食品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四是开展技工院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随机抽查天河、白云两区多家技工学校食堂,重点检查食堂的设施设备、加工制作、餐具洗消和保洁、食品留样以及索证索票等方面的情况,要求存在问题的食堂立即落实整改,完善相应设施设备的维护,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到位,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经贸部门近期加大执法力度,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食盐流通市场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全市食盐市场专项清查行动,重点查处销售私假盐违法行为,共检查食品批发、农贸市场42个,食盐经营店档546家,立案查处销售私假食盐案件2宗。二是联合市公安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盐地下窝点专项行动,捣毁假盐生产及仓储窝点3个,查获假冒“粤盐”牌加碘精制盐8.14吨、原料盐16.6吨,现场抓获制假人员7人。三是从6月份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盐专项打假行动,以农贸市场、学校、工厂集体食堂、酒楼食肆、小食店、小餐馆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盐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食盐正常市场秩序。

 

  部门联合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我市近期桶装饮用水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情况,市食安办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开展了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桶装饮用水生产销售的卫生监管。生产环节监管部门组织对全市109家获证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广州市裕龙山泉水有限公司、增城雾岭山饮用水厂和花都区大布泉桶装水厂三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通过召开企业质量分析会、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多种手段,督促不合格企业查找原因、认真整改;针对天气逐渐炎热饮用水行业进入生产旺季的实际情况,要求企业质量安全主任加强自查,强化人员管理,注重生产环境清洁卫生,按标准规范生产,保障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流通环节监管部门组织对全市桶装饮用水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73人次,检查桶装饮用水经营主体1404户次,对50批次桶装饮用水开展质量监测,立案14宗,受理、处理消费纠纷和投诉21件。餐饮环节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组织6个巡查督导小组对全市餐饮单位桶装饮用水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查处采购、使用、经营不合格桶装饮用水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桶装饮用水采购渠道正规、来源可溯、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部门联合调查:网传“广州厨师爆料餐饮业潜规则”内容不实。3月中旬,一自称餐馆业大厨的网民在自己的微博上 “爆料”,称所谓行政管理部门在检查餐馆食肆时存在“潜规则”和餐馆使用“地沟油”情况,一时引起众多网民关注。经公安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调查,证实网上传闻不实,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该网民发表的所谓“潜规则”并非亲身经历,只是哗众取宠。该网民现已自行将微博信息删除。公安部门就此事成立专门小组进行核查。经核查,网民张某曾在广州市海珠区某美食店工作过两个月,任烧味部主管。其在某论坛上看到一篇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帖子,于是将该帖标题修改,称所谓“匿名厨师偷拍厨房内幕”等,然后在其微博转发。张某表示,其发表此篇微博完全是利用自己的厨师身份哗众取宠,目的只是为增加微博的人气,其发表的情况并非亲身经历,微博内容也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完全出自网上转载。张某表示,在其工作过的多家餐馆、食肆使用食材都没有质量问题,也没有发现使用“地沟油”的情况。张某现已主动将微博信息删除。此外,广州警方会同海珠区食药监局对张某曾工作过的海珠区某美食店进行调查,并未发现该店使用“地沟油”及可能涉及其他刑事犯罪的情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餐饮环节食用油脂专项整治统一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餐饮单位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制作食品或从非法渠道采购食用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建立了餐饮环节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执法机制,相互通报食品安全案件线索,合力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5月份专项检查中,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2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4车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共408间,发现部分餐饮单位存在采购食用油脂索证索票不齐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已依法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典型案例】

 

  市公安部门集中开展打击“毒豆芽”行动。

 

  4月16日,南沙区公安分局根据前期缜密侦查,联合南沙区质监局等部门,在南沙区黄阁镇清河路一出租屋成功捣毁一 “毒豆芽”生产作坊,缴获“毒豆芽”豆苗成品、半成品2500斤,并搜查出大量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于食品生产的“无根剂”、“AB粉”等有毒、有害非法添加物。4月26日,南沙区公安分局将涉案的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其对生产、销售“毒豆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5月21、22日,番禺区公安分局经过近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联合区食安办、区质监局连续作战,集中开展打击“毒豆芽”收网行动,在番禺区大石、石基两地成功捣毁“毒豆芽”生产窝点5个,查扣“毒豆芽”成品、半成品9800多公斤,查缴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于食品生产的“无根剂”、“A、B粉”等非法添加物一大批,抓获涉案人员10名。目前,张某潭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6名涉案人员因涉案情节轻微,经教育后释放,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科普小知识】

 

  1.蜂产品、散装熟肉制品中的氯霉素、硝基呋喃等兽药残留指标。氯霉素是一种由委内瑞拉链丝菌产生的广谱抗生素,属抑菌剂。由于氯霉素对很多不同种类的微生物均起作用且价钱低廉,在养殖业中时有违规使用的现象,从而造成动物源性食品的残留。长期食用含有氯霉素残留的食品,将导致人体再生障碍性贫血症,并可导致人体体内菌群失调,产生耐药性。硝基呋喃是一类合成抗菌药物,曾经被广泛用于畜类和水产养殖鱼类,目前属于禁用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可能来自违规使用这类抗菌药物。硝基呋喃类抗生药在体内代谢迅速,但其代谢物与体内的蛋白质结合后相当稳定。硝基呋喃代谢物对人体有致癌致畸的副作用,能减少精子的数量和胚胎的成活率。

 

  2.酒类酒精度、总酯、总糖。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偷工减料或故意标高酒精度,以降低生产成本,获得较高利润。总酯是白酒产品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其含量的多少与白酒的品质高低有关,若总酯含量太低则酒味淡泊。总酯不合格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对发酵时间、发酵温度控制不严,造成酯含量偏低。葡萄酒总糖是决定葡萄酒口感的重要因素。根据含糖量可以将葡萄酒分为干葡萄酒、半干葡萄酒、半甜葡萄酒和甜葡萄酒。葡萄酒总糖实测值与标示值不符,这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好导致总糖不合格,或是企业对产品的类型没有区分清楚。

 

  【消费提示】

 

  1.查看标识标注。注意产品外包装标识标注是否齐全。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储存条件、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2.检查包装密封是否完整。完好的包装是食品质量稳定、不被污染的重要保证,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尽量选购包装完好的食品,如发现包装缺失、破损、漏气均不要购买。

 

  3.购买后尽快食用。食品包装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食用完毕。尤其在南方春季潮湿、夏季炎热,细菌繁殖速度也加快。一些需加热食用的食品,最好以烹煮的方式高温加热后再食用。微波炉轻微加热是不足以消灭细菌、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的。

 

  4.注意食品的贮存条件。部分含乳食品需要冷藏贮存,购买该类食品时,尽量选择有冷藏专柜贮存销售的地方购买。

 

  5.购买散装熟食时,除了要注意以上几点外,还应养成良好习惯,自觉保持销售环境和器具的洁净,不要用手或其它异物触碰食品,夹子用完放回专门摆放的地方,更不要对着食品讲话或打喷嚏。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信息

 

  表1.1  生产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信息

表1.2  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信息

表1.3  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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