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大家,推动法律生态圈的建立,「我的律师网」全面改版、更名为「问律·中国」。「我的律师网」微信公众号也正式更名为「问律」。
因为《广告法》说了:“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从此商业广告上再也不会出现萌娃奶声奶气的童音了……还有那个芒果台,《爸爸去哪儿》中的萌娃还能不能用来拍广告,要不要重新考虑一下? 呃,你说会不会因此中止《爸爸去哪儿》这个节目了呢?哎呀,萌娃控的童鞋请控制好情绪! 姑娘,看来你注定要成为江湖上的一个传说啊……
还记的这个大块头大口喝酒的场景吗?其实小明很想知道请这个美丽的大块头来拍这么一则广告得花多少钱。 也就是说,什么在三尺台上创意无限啊,在××平米练舞房挥洒汗水啊以及什么玩转全场之类的暗示喝啤酒就像打鸡血一样的广告内容以后可能就是违法的了……好忧伤…… 好了,回归正题,谁能告诉我奥尼尔拍这则广告的广告费是多少?
说到虚假广告,我不得不吐槽一些极其像虚假广告的广告词,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根本停不下来”!曾几何时,单纯的小明为了尝试根本停不下来的感觉是怎样的,嚼了两颗那个什么迈的就这样上了公交,然后,公交还没到站,味道就没了!就!没!了!当时小明就生气了,说好的根本停不下来呢? 人家美女嚼一颗能从上海骑车到内蒙古,我嚼两颗,坐公交连黄埔区都还没出呢味道怎么就没了?有没有考虑过一颗善良的心就这么被欺骗后的感受啊?久到离谱到底是怎样的感受啊? 看来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是没有落实好,你说这算不算虚构使用效果啊? 但是,新《广告法》的实施在广告界其实也不是哀鸿一片,某些广告还是很具有前瞻性的!你比如—— 脑白金! 我不知道这一对大爷大妈在广告界具有多大的商业意义,但是在法律界,绝对是具有前瞻性!因为《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泥侃侃泥侃侃,我以前只以为他们省了一笔代言人的广告费,看来我还是too young too simple了! 小明掐指一算,估计很快会有大量的动漫形象进军广告界,我只能说,大爷大妈,你赢了!相比别人的广告要改头换面,你们的广告只要在显著地方加一句“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就完事了,多简单! 看来今年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后以前的很多广告都会变成违法广告,好了,童鞋们,考验你们的战斗力的时候到了!大家来找茬,看看还有哪些广告是违法的? 找到这些不法广告可以向工商局或者其他部门,比如城管投诉哦!当然,我是不会告诉你们如果这些部门怠于履行职责的话你们可以找我们检察机关要求监督,督促他们履职。
|
|
来自: 昵称16821447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