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過八旬的林老漢上世紀90年代和兒子一起買房,辛辛苦苦交了20多年房貸,房子卻被兒子完全霸占。除了與兒子一家合住的一層,另外兩層被兒子出租賺錢,收入卻一分錢都不給自己。而林老漢因名字仍在房產上,儘管收入沒有分文,卻什麼福利都申請不了,連看病都成問題。
走投無路的林老漢15日帶著妻子到布碌崙亞裔社團聯合總會求助。已經81歲的他表示,90年代來美後,他和兒子一起在布碌崙買了一套三家庭樓房。20多年來,他每月和兒子一起分擔房貸,房契上也有他和兒子的名字。他與老伴以及兒子一家住其中的一家庭,另外兩家庭出租。然而,一直以來房租都是兒子直接收走,從未分給二老。
林老漢說,退休後,一分錢收入都沒有,但出租房子的收入,兒子一分錢不給,向他要也沒用。而因為名下有這棟市值上百萬元的房屋,他根本無法申請醫療補助(Medicaid)等低收入耆老福利,現在連看病吃藥都成問題。他曾經和兒子商量,想把屬於自己的一半房產直接賣給兒子,拿著賣房的錢和老伴去度過相對安逸的晚年。但地產中介對該房屋估價144萬元,但兒子卻最多只肯出20萬元。
面對不孝子的蠻橫,氣不過的林老漢無奈想找律師起訴兒子,告其霸占房屋、不贍養老人,並詢問是否可把屬於自己的一半房產出售他人。但接待諮詢的黎保利律師樓案件經理宋大維指出,美國法律並未規定子女必須贍養父母,而且房產名義上還是林老漢的,兒子也一直讓其居住,稱不上「霸占」。
不過,宋大維表示,因為房產名下有林老漢的名字,出租的兩家庭房屋他也屬房東之一,因此兒子單方面與房客簽租約收租,他能以房東不知情為由給租戶發信驅逐,指出租約有問題、不讓其居住,藉此來讓房客反過來告其兒子毀約,迫使兒子與自己談判租金分享之事。理論上林老漢是可以出售屬於自己的一半房產,但估計很難有人願意買產權情況如此複雜的房產。他建議林老漢作為當年房貸的還款人之一,可向銀行諮詢是否能將屬於自己的一半房產做「反向貸款」(Reverse Mortgage),好拿到錢救急、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