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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案】一经贸企业假账逃税逾百万

 fzchenwl 2015-06-18

案情简介:近期,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税局稽查局以举报信息为线索,查实某经贸有限公司通过设立“两套账”方式,隐匿收入1523.2万多元。该局依法对其作出补征税费164.1万多元,加收滞纳金28.5万多元,并处罚款162.4万多元的处罚决定。因案涉及税款数额较大,该企业偷逃税款行为已涉嫌犯罪,目前将该案及相关人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延边地税局稽查局接到某经贸有限公司涉嫌偷逃税款的举报线索后,迅速组织检查人员,召开案情分析会。检查人员分析涉案公司基本情况、历年来税款缴纳及发票领用等情况后发现,该公司是商业企业,既有自营业务,也有出租柜台的租赁业务。从征管资料中显示的企业纳税情况分析,该企业租赁业务纳税额度较少,纳税金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相符,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存在核算收入不真实嫌疑。

  

根据案头分析确定的疑点,该局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制订了检查预案,确定了对该企业实施税收检查的范围和重点,以及实施检查的步骤和方法。检查人员对某经贸公司2007年1月1日~2012年7月31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实施税收检查。检查人员没有就账查账,而是按照已经掌握的基础资料,细心核对企业账上收入,逐一记录在此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账目疑点信息。同时,检查人员带着问题,开展了外围调查,一一走访了承租该企业柜台的业户,详细了解柜台租赁价格、租赁时间等信息,掌握了该企业物业所在地段出租柜台的租赁标准,并取得了部分承租业户实际支付给该公司的租赁费详细数据,取得了“第一手”涉税证据资料。面对检查人员提供的证据信息,无法自圆其说的该企业负责人承认通过设立“两套账”的方式隐瞒企业租赁费收入,偷逃税款的违法事实。

  

税务分析:经查,某经贸有限公司2007年1月~2012年7月期间共有收入1523.2万多元未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管理费用中馈赠部分和股东分红部分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9.9万多元。同时,该企业取得柜台租赁收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也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企业违法事实,延边地税局稽查局补征了相关税费,并对该公司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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