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听众王先生向《交广双声道》节目反映,今年5月7号上午9点,他开车时被一辆福特轿车追尾,当时双方说好到大明路的快速处理中心处理事故。但是王先生去了快速理赔中心,对方车主却没有去。现在交警队通知他也不来。这让王先生有些无奈。 节目中,我们试图联系这辆福特轿车的车主王先生,但对方手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面对不来处理事故的“老赖”行为,2014年3月,省高院、省公安厅和省保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完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实施,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后,若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或保险理赔服务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这么做:
节目后,我们联系了处理此次事故的南京江宁交警大队东山中队的刘警官,刘警官表示,他也多次拨打福特轿车车主的电话,但对方一直拒绝接听,也一直没有出面。 对于这样的行为,刘警官将开具《事故处理通知书》,要求福特驾驶员在3日内前来处理此事。3天后,如果福特驾驶员还没出现,这时,投诉人王先生可以找对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并获赔偿。 刘警官表示,目前他已经上报给江宁交警大队事故科,如果不处理事故,福特车将不能过户、不能通过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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