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气象预警及违规渔船查处。
1、 上网演示开启避碰的实际作用。
2、 舟山台网上气象信息平台。
3、 演示渔船实时动态轨迹。
4、 明确告知报有9级阵风3米浪的时间段,必须进港避风避浪,如有船在外由渔政部门调查处理,违规者罚款。
二、 渔船海上突发事件处理基本原则。
1、 根据中国渔船安全分析报告1999-2008年数据,
海上突发事件直接原因主要是碰撞,占60.1%,
人员落水是导致渔民死亡的主要原因,人员落水占渔民死亡原因的46%,一般人穿着常规服装并保持静止,1℃海水中只能耐受7分钟,5℃海水中只能耐受1小时,10℃海水中存活3小时。实际上由于低温导致遇难者膨体麻木推动活动能力或由于恐惧盲目挣扎,大多数人早于极限时间提前溺亡。
不规范作业是导致渔民伤残的主因。起网机事故占全部伤残人数的15.8%,摔倒、网具缠绕、缆击、设备砸伤、挤压、输送带和烧伤等生产过程不规范操作的事故占58%,两项合计占73.8%。
2、 海上突发事件主要分海上交通突发事件、渔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治安突发事件三类。
海上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基本原则:报警83438190、110、脱离危险、自救互救、固定证据、接受指令行事及返港休整。
渔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基本原则:报告83438190、渔业公司、码头业主、自救互救、接受指令接受救助、返港无缝衔接。
治安突发事件处置基本原则:报警、脱离危险、固定证据、接受指令行事及返港。
预防措施:开启北斗避碰;卫星电话开通;动态编组结对;消防救生灯光声号齐全有效;自觉接收气象信息。
三、 渔船船员新老证书对接过渡措施。
另附表格。
本镇新旧职务船员证书换证考证参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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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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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规定渔船规格 |
配备驾驶人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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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航区200总吨以下(大船) |
四等船长1名 四等大副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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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航区30总吨以下(小船) |
五等船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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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渔船规格 |
配备驾驶人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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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24-35.9米 |
二级船长1名 二级船副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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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12-23.9米 |
三级船长1名 助理船副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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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米以下的船 或功率小于50千瓦的船 |
驾驶与轮机岗位合一的,配1名机驾长,分设的配2名机驾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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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驾驶人员换证及升级对照表 |
旧证书等级职务 |
新证书等级职务 |
适用船的长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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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船副 |
36米以上的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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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船长 |
24-36米长的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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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船副 |
四等船长 |
三级船长 |
12-24米长的船 |
四等大副 (经相应培训) |
助理船副 |
五等船长和五等轮机长 (需经相应培训考试) |
机驾长 |
12米以下的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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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员升级次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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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船副 |
三级船长或二级船副 |
二级船长或一级船副 |
轮机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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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规定渔船功率 |
配备驾驶人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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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航区250千瓦以下(大船) |
四等轮机长1名 四等大管轮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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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航区45千瓦以下(小船) |
五等轮机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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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渔船功率 |
配备驾驶人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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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50千瓦 |
三级轮机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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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米以下的船 或功率小于50千瓦的船 |
驾驶与轮机岗位合一的,配1名机驾长,分设的配2名机驾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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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轮机人员换证及升级对照表 |
旧证书等级职务 |
新证书等级职务 |
适用船的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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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轮机长 |
250-450千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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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管轮 |
四等轮机长 |
三级轮机长 |
50-250千瓦 |
四等大管轮 (经相应培训) |
助理管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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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船长和五等轮机长 (需经相应培训考试) |
机驾长 |
12米以下的船 或功率小于50千瓦的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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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人员升级次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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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管轮 |
三级轮机长或二级管轮 |
二级轮机长或一级管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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