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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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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通建总〔2010〕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抄送:机关各部室,存档。

附件1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三月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安全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整体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基金,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安全设施及防护费用的落实。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5、认真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做到有责任制、有目标、有考核办法、有考核结果、有奖励措施。

6、在事故调查组的指示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改革与发展规划,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布置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制定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完善保障措施,改善生产条件。

4、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5、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6、督促本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三)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书记是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者,对本企业政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协助公司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

3、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和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

4、严格党、团组织生活、制定党团教育计划,坚持正常的“三会一谈”制度,教育党团员在安全生产上起先锋模范作用。

5、关心职工福利,抓好啊职工生活卫生,丰富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6、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实际,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表扬好人好事,纠正不良倾向。

7、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组织工人积极开展劳动竞赛,保证生产任务的安全完成。

四、分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范、规定,随时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领导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

4、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

6、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参与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做好重伤以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在制定年度和季度性施工计划时,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Ⅰ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4、领导和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组织编制和审查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7、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六)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拟定公司年度经济计划指标的同时,提出安全生产措施及要求。

2、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严格审核合同中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指标。

3、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严禁私招乱雇和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

4、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时,同时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



(七)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八)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

2、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情况,维护职工合法权利。

3、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参于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劳动竞赛、岗位技术竞赛和各种安全活动。

5、组织有关部门研究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信访工作。



(九)安全项目管理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的全面管理。

2、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季节拟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并贯彻实施。

3、组织特殊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审定。

4、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机械设备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6、负责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基层领导、安技干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8、负责企业安全评估的相关工作,做好主管局的安全目标考核的准备工作。

9、负责做好管理体系中相关程序内、外审的各项工作。

10、制定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联络各分公司项目管理部门监督贯彻。

11、对公司所有项目实行A、B、C类项目考核,对重点项目部要跟踪检查并指导,及时掌握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落实动态管理的预控措施。

(十)工程技术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2、参与Ⅰ类工程、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核。负责Ⅱ类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

3、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4、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5、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6、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7、参加伤亡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十一)人力资源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备具备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管理人员;

4、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5、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十二)财会、审计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审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十三)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及时传达、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文件和规定;

2、协助有关部门安排好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月、百日安无事故活动;

3、及时督促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证三高季节防暑降温物品供应,协助公司领导做好防暑降温各项工作;

4、协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重点对易燃、易爆、防火、防尘、防毒等教育;

5、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归档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十四)市场管理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

2、编制年、季、月经济技术计划指标时,同时编制安全管理目标和监督措施,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3、在签订的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项目联营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生产内容和具体措施。

4、负责对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严禁私招乱雇和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5、检查经济技术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时,同时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十五)公司党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的党组织是党监督企业规范运作的核心力量,对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监督责任。其职责:

1、监督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经常研、重点部属、认真检查和总结。

2、协助行政、工会搞好劳动保护、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能力培植全体员工浓厚的安全思想和意识,为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夯实思想基础。

3、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以“遵章守纪,反三违”为内容,组织基层单位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





(十六)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督、检查企业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规范企业用工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利。

2、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发挥班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作用,履行安全生产“群众监督”职能。

3、配合行政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开展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并经常性组织基层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自我防护知识教育。通过劳动竞赛、安全知识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拟订安全生产倡议书等形式,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4、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做好伤残职工的安抚工作。



(十七)安全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负责审查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技干部、机管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5、参加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好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目标考核和安全许可证的年检、换证工作。

8、贯彻落实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涉及本部门的管理工作。

9、制定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联络各分公司项目管理部门监督贯彻。

10、对全公司所有项目实行A、B、C类项目考核,对重点项目部要跟踪检查并指导。

11、协同分公司对边缘性较强的项目部的经济往来、材料采购、资金的流向实行全过程监控管理。

12、进行项目统计,建立项目台帐,保持前后方的统一性,及时掌握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落实动态管理的预控措施。

(十八)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企业推行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三个体系标准过程中,把安全管理体系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能力。

3、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4、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

6、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7、参加工伤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十九)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及时传达、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文件和规定。

2、建立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积极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控制能力及安全管理决策水平。

3、抓好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和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发生违章或事故,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4、协助有关部门安排好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月、安全周等活动,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5、督促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编制下达年度生产计划及各项经济指标的同时,必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在与下属单位签订经济承包合同时,协助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检查生产进度、考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同时应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绩效作为重要的检查、考核内容。

3、加强企业的资质管理,严禁将资质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对提供劳务的分包商应进行资质审核,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册,择优选用,同时确立双方的安全责任。



(二十一)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确保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搞好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把安全技术培训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定期做好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的年审、换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4、做好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因公致残和患职业病的职工及落实相关的待遇,并协助领导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5、监督做好施工人员的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参与调查,做好理赔工作。



(二十二)财会审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国家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和其他劳保用品费用,专款专用,分类记帐。

2、对公司审定的安技计划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支付。

3、负责拨给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所需宣传费用。

4、按照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做好安全生产罚款的收取(扣除)和奖金的发放。年终分配应按合同的内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分配系数调整,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

5、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二十三)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结合单位的实际,完善、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动态,提出下步工作重点;组织制定、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情况,按计划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做好专款专用。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彻底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渡期的安全,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4、按规定聘用有资格、业务熟练、工作认真负责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

5、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上的先进经验、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和推广。把安全竞赛、考核与评比先进、经济分配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6、组织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对外培人员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二十四)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督促执行。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性较强项目施工方案时,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主持重点和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4、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7、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二十五)分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范、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辖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制订本辖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目标计划,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制定本辖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监督检查本辖区项目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本辖区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6、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十六)分公司安全设备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及法规,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文件。

2、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把关,并监督执行;

3、对新开、复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及安全设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的奖惩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措施;

6、审核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保障项目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7、组织本辖区施工项目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有记录、有评比,及时上报有关统计表。

8、发生重伤、重伤以上事故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上报,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并拟订落实整改措施。



(二十七)分公司技术质量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

2、负责审核Ⅱ类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负责本辖区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建议的审核和技术核定。

5、参与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编制,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参与工伤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二十八)分公司财务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



1、保证和监督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的贯彻实施。

2、负责对本辖区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按标准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本辖区专款专用。

4、协助安全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二十九)分公司经营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质量/环境方针。

2、组织对Ⅱ类工程项目投票草案安全管理的评审。

3、参与工程安全合同文本草案和合同变更/修订的评审。



(三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设备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在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进行安全目标考核和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4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

5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6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积极支持专职人员工作,在生产同安全发生矛盾时,首先确保安全。

7认真学习各项标准,争创文明工地,不断提高施工作业环境卫生及职工安全健康水平。



(三十一)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设备负主要领导责任。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施工管理、组织计划和技术工作全过程。把安全措施的形成、论证、交底、检查、验收作为项目法施工的一项具体内容。

3合理调配人员,做到定岗位、定责职、持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设备,须经专门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现场布置合理有序,符合有关规定。

4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和掌握各自的操作规程,严肃劳动纪律及时查处违章违纪现象。

5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不盲目组织施工。

6协调环境体系和职工卫生安全健康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7每周不少于一次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下发整改指令书,并落实专人整改。

8对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十二)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在编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都要把安全技术工作纳入首要考虑因素。从机械设备的选型、架设方案的确定,人员组合、工艺流程等各个环节都要有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的问题要组织技术力量攻克难关。

3负责提出环境保护及改善劳动条件的意见,并制定实施环境管理和卫生健康体系运行的措施计划。

4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技术鉴定,做到可行有效,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定期实施安全技术培训。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隐患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的鉴定和安全技术改进措施。



(三十三)施工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2加强现场管理,建立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3负责制定审查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并负责实施。

4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

5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等技术文件。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6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7会同劳动、教育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三十四)质量检验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质量问题负安全责任,对安全设施进行质量检查鉴定。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企业标准,贯彻公司质量、环境方针和目标,实施项目部质量环境目标和创优活动。

3参与处理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

4负责项目部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

(三十五)安全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组织项目部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指导职工安全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向分公司领导汇报安全情况。

4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5进行工伤事故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贯彻执行设备管理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7开展红旗设备竞赛活动,定期组织检查,提高设备完好率。

8编制特种设备年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9检查、督促、指导并审核项目部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的运行实施。

10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11制订并实现项目部安全、环境和职业卫生健康管理目标。

(三十六)后勤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按食品卫生法规定采购货源,做好食品的卫生工作。

3定期组织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做到持健康证上岗作业。

4做好食堂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及时做好食堂餐具的消毒清洁工作。

5认真做好人员的进出管理工作,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进行规劝,对不予配合的人员,有权制止进入施工现场。

6认真做好防盗防窃工作,发现疑人疑事立即报告。

7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消防器材齐全,确保施工的安全用火,定期向领导汇报消防和保卫情况。

8做好工地药箱的保管、使用和更新工作。



(三十七)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国家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和其他劳保用品费用,专款专用,分类记帐。

2负责拨给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所需宣传费用。

3按照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做好安全生产罚款的收取(扣除)和奖金的发放。年终分配应按合同内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分配系数调整,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

4熟悉掌握劳动保护用品、保健仪器及防暑降温费用标准,及时定量组织发放。



(三十八)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督促班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对施工现场塔设的脚手架井架和机电设备及临时线路等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立即停止其作业,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6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三十九)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

3深入现场,检查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制止违章。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的安全措施。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职工,特别是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7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协助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执行。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必须的防护用品。



(四十)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严格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的安全工作。

2参与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的鉴定工作。

3同材料员对采购的材料设备设施等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四十一)机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机管员对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使用负责。

2负责机械设备的购置、调试安装、拆卸、大修、检查、封存、报废的申报工作,负责机电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

3熟悉各种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用机电设备运行及操作情况实施不间断地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4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和持证上岗制度,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窜岗乱位行为。

5经常组织机组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组织开展“红旗设备”竞赛活动,督促机组人员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和运行记录工作。

6发生机械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四十二)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材料员对现场使用的防护器材(用品)及起重用吊具、绳索等的进货质量负责。

2采购的支撑及脚手材料(脚手杆、脚手板、扣件、绑扎材料)及直梯、折梯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3采购“三宝一器”及各种安全附件、仪表、压力容器等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使用说明书》(或技术鉴定书)、《使用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运输、储存和保管。

4特种设备(如吊篮、升降平台等)的采购应会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把关。

5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在指定商店(由指定厂家生产。两证齐全)购买。

6随货同行的产品质量文件(技术资料)入库时一并交由保管员保存。

7供应商进行分析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8配合安全部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



(四十三)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仓库管理制度,对保管的安全防护器材、物资做到帐、物、卡相符。

2购置入库的“三宝一器”、安全附件、仪表必须三证俱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发放时做好登记。

3严格按照物品储存要求(储存环境、温度、湿度、防火及有害物质隔离等)妥善保管,定期检查。

4回收的用品应做好标志,不得混放。

5对使用的灭火器材,应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和换药时间,及时做好登记统计。



(四十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直接对施工中的安全卫生健康与环境保护实施监控和管理,确保职工施工中的安全卫生健康。

3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班中检查工作。

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工长报告。

(四十五)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

4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注意爱护保养好操作用具和施工设备,保护环境,文明施工。对施工中易产生的不利环境卫生的因素做到防范在先,操作在后。

5对不安全作业要敢于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6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

7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四十六)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落实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单位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报告总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5、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四十七)分包单位现场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总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4、不违章指挥。

5、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四十八)分包单位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发生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四十九)分包单位安全员职责



1、协助本单位现场负责人做好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2、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检查各种防护设施,纠正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3、参加本单位承担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会同有关人员及时对现场各种设备及防护装置和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5、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新工人“三级”教育的有关事项。

6、发生工伤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十)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1、电工岗位责任制



1、值班电工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布设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并符合“低规”要求;完成临时用电安装后的调试工作。

2、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作业完毕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并做好记录。

4、电工作业在任何场合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配戴。

5、岗前应检查攀登设施、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作业时应相互配合加强工作责任心。

6电气检修断电、挂牌、值岗,严禁带电作业。值班电工应坚守岗位,班前班后做好送断电工作,不间断地对现场机电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

7、对临电的安装质量负责,服从安全员的管理,对用电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8、严禁擅自更改临电设施,对发现的不合理部分应事先提出改进方案,报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机械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1、岗前三检查:

①、检查机械零件、部件是否完整齐全。

②、检查电气线路,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③、检查“十字作业”是否做好,并进行试运转。

2、岗位三做到:

①、坚守岗位,集中思想,精心操作。

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③、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必要时关机检修,确保机械和人身安全。

3岗后五不走:

①、工作任务未完成不走。

②、保养清洁工作未完成不走。

③、原始记录不填好不走。

④、电源不切断、箱锁未锁不走。

⑤、应加盖防雨设施的设备未加盖不走

附:十字作业是指: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



3、管道工岗位责任制



1、施工前必须熟悉图纸,了解工艺流程,严格按图纸、工艺、标准进行施工。

2、对管材的规格、型号、材质应严格检查,按设计图纸进行配料,如需代用,须经技术人员和设计部门批准。

3、管径较大的零件安装必须有起吊工负责。

4、在地沟、容器内作业,要有安全防护设施,并有专人监护。

5、热煨的先砂要正确,清砂要实心密实、清砂要干净,煨弯时,人员不得站在堵头方向,以防堵头射出伤人。

6、熟悉规范要求,把好质量关,项项工程达全优。

7、爱护工具、节约用料。



4、油漆工岗位责任制



1、服从领导的分配和管理。

2、认真搞好油漆质量,不偷工减料,按国家验收规范进行油漆工程验收,操作要细心,不得影响其他工程质量。

3、对同一构件的油漆要求色泽一致,不得有花斑等其它疵点。

4、无论是“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工程的材料都不许浪费,做到节约有奖,浪费罚款。

5、在进行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严格做到安全生产。

5、电焊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反对、杜绝一切违反、违章作业现象。

2、施工前必须熟悉图纸,了解工艺流程,严格按图纸、工艺、标准进行施工。

3、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进行无证作业,定期进行复审。

4、班前班后,检查工具、设备,正确穿戴防护工作服,戴好防护布置及手套、脚盖,和电焊工配合的工作人员也应戴好防护目镜和穿好工作服及戴好防护手套。

5、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班组长,积极参与整改。

6、熟悉规范要求,把好质量关。



6、司机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任务。

3、升降塔身、装拆附着装置作业时,集中思想,按照指挥号令,谨慎开机操作,如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机检查,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4、配合钳工、机修工完成机械部分的装拆作业和安装后的调试,做好润滑保养工作。

5、每天工作完毕,负责收管好工具和另配件。

6、班前做好检查,班后做好保养



7、钳工(机修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持“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2、按照施工程序和计划完成机械部分的装、拆和安装后调试工作。

3、对机械部分的安装质量负责,服从质检的管理,对安装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4、配合电工安装调试所有限位、保险装置和整机安装后的调试。

5、协助负责人进行塔吊的自检、测试工作。

6、服从安全设备员的指挥,做好设备的维修工作。

7、平时多检查保养设备,做到防患于未然。



8、起重工(指挥、司索、信号)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持“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2、在吊装过程中负责绑扎、持钩和吊装指挥。

3、正确使用工、索具,使用前必须对所有工、索具作全面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4、必须掌握主要结构件的重量、吊点位置和吊装作业的程序。

5、作业后应将起重用工具、卡环、吊索等清洁保养后妥善保管。



9、瓦工安全生产职责



1、上岗前应做好防护检查,严格做到无帽不进场,无带不登高,防护不到位不作业。

2、严格按程序操作,严禁将废弃物乱扔。

3、各种工具、材料摆放整齐,机械操作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踊跃提出合理化建议。

5、认真学习并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



10、木工安全生产职责



1、进木工房后必须先检查安全防护设施。

2、木工房内严禁吸烟,配齐防火设施。

3、材料堆放整齐,木花锯屑班班清。

4、吊运模板时应整齐,绑扎牢固。

5、拆模时严禁乱丢乱扔,应及时清运,集中堆放,并防止钉子戳脚伤人。

6、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踊跃提出合理化建议。

7、认真学习并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



11、架子工安全生产职责



1、作业前认真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可靠;熟悉掌握架体设计方案及要求说明,检验脚手材料、配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架体基础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2、搭设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技术交底规程要求、工艺流程、精度标准进行搭设。相互分工明确,杆件传递科学安全。架体可根据施工需要分段报请技术人员验收。

3、在用的脚手架应做好日常维护。发现有松动、弯曲、倾斜、损坏时应及时进行处理,遇有雷雨、大风前后均要进行可靠性检查。钢管脚手架其架体高于周围建筑物时还要做防雷接地装置,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规定要求。

4、脚手材料吊运应捆扎牢固。悬空作业其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冬季施工应及时清除霜雪。

5、架体拆除应按程序进行,拆除区域内采取隔离措施,使用的工具应随时装入工具袋。

6、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踊跃提出合理化建议。

7、认真学习并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



12、钢筋工安全生产职责



1、钢筋拉伸必须严格控制拉矩及拉伸长度,锚具、锚桩应牢固,拉伸区域应设警界。

2、钢筋吊运应捆扎整齐牢固,钢筋加工应设防护棚,岗前应检查机具,对焊工应持证上岗。

3、对焊机四周不得堆有可燃物体,切断机周围的废料应及时清理。

4、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踊跃提出合理化建议。

5、认真学习并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



13、施工电梯司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钻研技术,掌握施工电梯的工作原理、构造性能,熟悉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发生故障采取何种安全补救措施。

2、班前严格检查电梯运转部分、滑道和提升机机械使用状况;检查平衡铁与电梯之间钢丝绳连接及钢丝绳磨损情况;检查齿轮与齿条的啮合间隙;检查电梯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3、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开车,严禁超负荷运行,梯笼内荷载应均布,防止偏载。

4、遇有7级以上大风、大雾、雷雨、低温或安全装置失灵一律停止开车。

5、应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运行记录。

6、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踊跃提出合理化建议。

7、认真学习并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



14、炊事员安全生产职责



1、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2、注意个人卫生,不留指甲。常洗澡、勤洗衣服、勤理发,操作前应洗手消毒。

3、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做到生熟分开,防止污染,不买不做不吃腐烂变质食物,以防食物中毒。

4、及时做好食堂卫生,定期消毒,做到无蝇无鼠,饮食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

5、进入工地(如送饭菜、食品、茶水等),应遵守现场管理规定。

15、普工安全生产职责



1、服从领导的分配和管理。

2、积极配合其他工种完成各项任务,对违返安全规程的指挥有权拒绝。

3、工作时严格按各项规程操作,现场行走或运送土方时注意观察,做到“四不伤害”。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打夯作为辅助工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5、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报告。

6、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踊跃提出合理化建议。

7、认真学习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



16、混凝土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钻研技术,掌握混凝土的凝固原理,熟悉振捣技术。

2、站在椤上倒料时必须注意安全,不得用力过猛。

3、用车了倒料时,应有挡车措施,不得撒把。

4、浇灌混凝土时,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梆上操作。

5、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6、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或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7、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踊跃提出合理化建议。

8、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踊跃提出合理化建议。

9、认真学习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



17、抹灰工安全生产职责



1、高空作业其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冬季施工应及时清除霜雪。

2、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衡牢固,脚手架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3、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4、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平衡,边用边运。

5、安装要稳拿稳放,等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6、使用磨石面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附件2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



目录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活动制度………………………………………3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考核制度…………………………………4

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5

4、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5

5、安全设备、设施验收制度…………………………………………6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

7、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8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9

9、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0

10、临时用工管理制度………………………………………………11

1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制度………………………………12

1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3

13、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14

14、消防管理制度……………………………………………………14

1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5

16、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16

17、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20

18、分承包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1

19、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度…………………………………………22

20、意外伤害保险制度………………………………………………23

21、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4

22、机械设备管理制度……………………………………………25

23、环境管理制度……………………………………………29

2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7

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37

⑵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7

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8

⑷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39

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9

⑹消防管理制度………………………………………………………41

⑺安全保卫制度………………………………………………………41

⑻食堂管理制度………………………………………………………42

⑼宿舍管理制度………………………………………………………42

⑽门卫管理制度………………………………………………………43

⑾厕所浴室管理制度…………………………………………………43

⑿施工用电管理制度…………………………………………………44

⒀仓库管理制度………………………………………………………44

⒁安全生产奖罚细则…………………………………………………44

⒂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49

⒃脚手架验收制度……………………………………………………49

⒄施工设备验收制度…………………………………………………50

⒅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制度………………………………………50

⒆十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51

⒇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53

















(一)安全生产领导组活动制度



1、集团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集团公司、分公司(实体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1)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集团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项目管理部),履行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指导、协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监督检查。

(2)分公司(实体公司)设安全生产领导组,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设备科),履行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2、公司每季度、分公司每月、项目部每旬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组会议,必要时(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时,上级要求时,特殊季节前等)增加次数。

3、、每次开会小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向组长请假。

4、领导组活动由组长主持,并做好记录。主要内容为:分析研究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薄弱环节、采取的对策、安全设施措施费的投入等。

5、年终做好安全生产评比工作,奖优罚劣。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考核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分解:

⑴公司年初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到分公司;分公司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时分解到各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各施工班组。

⑵各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确保本单位每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2、考核内容和方法:

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以当年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和施工现场达标抽查为重点,同时考核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⑵目标考核采取单位自查自评和上级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按考核评分表进行打分,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价。其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管理考核,可参考当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历次检查评定结果进行综合评分。

⑶现场打分按考核评分表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良,低于70分为不合格。

⑷公司对分公司的目标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分公司对下属项目部的考核每年不少于两次。项目部对班组的考核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综合考评在91分以上为优,90分以下为合格。

⑸考核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

3、奖罚办法:

按《公司奖惩条例》执行。





(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企业法人代表、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企业法人代表、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应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本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本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本企业内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的妥善处理负责。

3、分管领导应及时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问题,落实各项措施,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及时组织整改,研制应急预案。

4、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资料和调查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伤亡事故的,由集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单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分公司主任﹙或副主任﹚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6、、结构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环境及地下管件极其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过程。

(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它土石大爆破工程等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施工单位根据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完善,并由公司总工程师、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7、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查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当施工条件或施工组织发生变化,需要更改或补充安技措施方案时,需经编制者同意,并经上述程序审批后,方可变更。



(五)安全设备、设施验收制度



1、采购的防护用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项目经理应对供应商评价和选择,采购文件的审批和特殊物资的验证进行把关。

2、安全技术部门对购买的防护用品的质量、规格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项目工程师或安全员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检查验收,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设备使用前,各项目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大型设备报当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安全防护装置失灵、不全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机械设备,项目部一律不得使用。

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临时用电,洞口,临边的防护设施,在搭设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由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负责进行安装验收,对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必须采取整改措施。

6、项目部在布置生产的同时,应同时布置安全工作,并随时检查验收落实执行情况。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安全检查的方法:

安全生产检查采取经常性的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司每年抽查1-2次,分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施工班组每班必查,现场安全员必须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落实“三定”措施整改。每年“安全月”、“三高”期间、台风汛期前后等进行突击性检查。

2、检查内容:

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②脚手架;③“三宝”使用及“四口五临边”防护;④施工用电;⑤施工机具;⑥防火措施;⑦场容场貌及生活卫生;⑧环境保护。

3、评分标准

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良,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不足70分为不合格。

4、各管理层次安全检查要贯彻边查边改边落实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规定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必要时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对纠正和整改措施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跟踪复查,复查合格后销案,并作好记录。

5、分公司每季度组织的安全达标检查评定结果必须于本季度末上报公司备案,作为年终评比先进和奖惩的依据。





(七)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该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项目经理接受分公司经理的交底,项目其他人员接受项目经理的交底。

2、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方项目经理必须向分包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

3、施工前,项目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的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向有关班组长进行安全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4、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工种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有针对性。

6、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7、被交底人应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检查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8、各项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



(八)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规定,本企业的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等操作工属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3、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权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上岗独立作业,学员必须在有证师傅指导下方可操作。

4、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严禁窜岗乱位,严禁将设备借给无证人员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具体由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办理,到期不复审者的作无证论处。

6、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保管,取得操作证的工人,一律持操作证复印件上岗。

7、特种作业证不许涂改、伪造或转让。



(九)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全公司各级岗位人员都必须经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制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保存教育培训实施记录、证书。

3、公司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项目经理和安全科长每年须参加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掌握了解劳动保护知识和安全技术法规。

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经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掌握和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隐患并随时排除。

5、新工人上岗前需经三级安全教育,使他们懂得本行业的特点,掌握和了解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规定,操作规程、规范,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变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均不少于15学时,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6、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及起重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每年除不少于20学时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

7、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本岗位安全职责及事故应急处理等教育。

8、根据季节、施工进度等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增强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

9、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十)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1、因施工生产的需要,招收民工、临时工时,应经分公司或项目部(队)的经营管理部门会同安技人员、项目经理对招用的民工、临时工的劳资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考核、符合录用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经公证后报分公司备案。

2、民工、临时工要求务工应具备的条件:身体健康、出示身份证和原籍村、派出所出具的务工证明及计生情况证明,遵纪守法,服从统一调配安排。

3、民工、临时工为施工生产提供技术和劳务,可根据被招收人员特长安排,禁止以普代技,不得单独承包工程。

4、招用单位必须为民工、临时工创造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安全设施。由于招用单位提供的安全设施缺陷造成民工、临时工伤亡,招用单位应负主要负责。

5、、招用的民工、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和本工种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被录用的民工、临时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听从调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劳动纪律。

6、招用的民工、临时工经培训后,尚需向民工、临时工带队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民工带队人对所带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使他们熟悉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常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十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

2、每项工程都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当地主管部门有标准的按当地标准执行),内容包括:

⑴安全生产组织及网络体系

⑵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⑶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⑷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交底

⑸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⑹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⑺安全检查记录

⑻伤亡事故档案

⑼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⑽总、分包工程安全文书资料

⑾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⑿奖罚资料

⒀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原始资料、验收记录

3、安全生产资料必须整理规范。装订整齐,Ⅰ类项目安全资料必须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后十天内交分公司统一存档。

4、分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资料分项造册专橱摆放,便查寻,不得丢失。

5、资料的管理按《文件控制程序》Q/TZO-B02-2007执行。





(十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凡在市区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砖砌围墙进行围栏,临街、人流密集区域施工及高层建筑施工,必须实施全封闭式;围栏必须坚固安全,整洁美观,高度不低于1.8m,其中沿街不得低于2.5m。

2、工地醒目处必须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应按安全标志平面图设置各种警示标志,标志齐全整洁醒目。

4、各施工现场实行“门前三包”,不违章占道,不在街巷、路边堆放杂物。保护好周围的绿化和公共设施。

5、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处理,排水畅通,无积水;材料、构件归类插牌堆放整齐有序。

6、施工垃圾应设封闭式垃圾站,集中分检、回收,及时清运,场容场貌清洁卫生。

7、施工作业区要与办公生活区明显隔离,区内保持清洁卫生。

8、施工现场应制定不扰民措施,夜间施工须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9、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杜绝违法乱纪事件的发生。



(十三)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要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生熟分离,无苍蝇、老鼠。炊事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公用碗筷要勤消毒,食品存放生熟分开,不食用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工地宿舍要保持整洁,工人讲究个人卫生。

3、施工现场要设置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负责打扫,不准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4、炊事员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换晒被褥,搞好个人卫生。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卫生保健箱,备齐各种常用药,并有兼职卫生员。



(十四)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将防火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工作。

2、各级必须建立健全防火领导组和防火责任制,在各自岗位上做好防火工作。兼职和义务消防员应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年轻同志担任,并应掌握、熟悉有关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的使用以及常见火灾的补救方法。

3、各单位的办公、生产、生活区,尤其是施工现场的工棚、仓库、宿舍、配电房等,应配齐配足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并指定专人使用和经常性维护保养。

4、易燃易爆材料应设专门仓库存放,并有专人保管。易燃易爆材料的库房或堆放区域,应在规定的安全距离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警时,都应当迅速准确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十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调查组未到前,现场应派专人看护,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物件,因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并作书面记录,有条件可摄影或录像。

2、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参加调查、处理人员应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应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伤亡事故。“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4、伤亡事故的处理工作应在90日内结案,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材料,应书面向劳动部门申述延期理由,经同意后方可延长,但不得超过180日。

5、轻伤事故由所属项目部负责人组织调查处理,查清原因、查明责任与经过,采取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并按月统计上报。

6、对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制止事故蔓延扩大以及在事故抢救中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7、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对责任人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8、分公司、项目部应按照公司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防止事故发生以及事故发生后能做到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十六)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奖励

1.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者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⑴、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充足、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⑵、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⑶、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做出贡献的。

⑷、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⑸、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得有关人员。

⑹、对创省级“文明工地”、“标化工地”、“标化样板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2、在公司安全大检查中,对综合评比第一名奖2000元,第二名奖1200元,第三名奖600元。

3、每创一项省级文明工地(含样板工地)的奖分公司(直属项目部)5000元。获得国家级文明工地(含样板工地)的每项奖50000元。

二、处罚

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罚责任单位2000~50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10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

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罚1000元。

4.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挪用费用的10%处罚。

5.分公司未同项目部订立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罚分公司经理2000元。

6.安全管理混乱,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在经济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及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的,每缺1项罚款50元。

7.未按规定对新工人、换岗工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发现1人处罚10元。

8.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需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而未编制的,每缺1项罚100元,未按规定审批的罚50元。

9.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不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细的,罚责任人50元。

10未能完成公司下达的创优工作任务,每少1项省级文明工地,罚所在分公司(直属项目部)4000元;每少1项市级文明工地,罚所在分公司(直属项目部)1500元。

11.在公司安全大检查中综合评比最后一名的项目部处罚2000元。

12.未按规定及时报送各种报表、资料的每次罚款100元。

13.发生伤亡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安全项目管理部报告,凡隐瞒不报所造成的后果由分公司承担。

⑴、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产生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但未书面形式上报,罚分公司1-3万元,罚分公司经理2000元,分管安全副经理300元;

⑵、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经分公司及时处理未产生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并用书面形式在第一时间向安全项目管理部作了报告,罚分公司5000元,分公司经理1000元,分管安全副经理200元;

⑶、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用书面形式向安全项目管理部作了报告,但因分公司处理不善对公司安全许可证年审造成不利影响,罚分公司3-5万元,分公司经理5000元,分管安全副经理1000元;

⑷、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及时向公司安全项目管理部报告,且因处理不善对公司安全许可证年审造成不利影响,罚分公司10-30万元,分公司经理1万元,分管安全副经理2000元。

14.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被责令停工整改或被通报批评的罚责任单位2000元,罚责任人200元。

15.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罚款20-200元。

16.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均罚款20元;一次发现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分包队伍等同。

17.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18.爬井架、脚手架、乘坐非乘人电梯吊篮上下,坐在上料平台、脚手架、四口防护等栏杆上者,罚款50元。

19.在仓库、木工车间内使用电炉或吸烟者,罚款50-100元。

20.按规定需配备灭火器而未配备的,发现1处罚款100元,药效过期的罚款50元,未有专人负责的罚款20元。

21.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少1块罚款100元。

22.脚手架不按规范搭设,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23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临边无防护罚款100元。

24.模板工程无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罚款200元。

25.四口”、“五临边”防护不严或没有防护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主要通道不搭设防护棚的,罚款50元。

26.施工用电不采用TN-S系统供电的和未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以及未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的,每项罚款50元。

2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范敷设的,未按规定使用标准开关箱、临近高压线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的,罚款100元。

28.提升记得架梯、限位保险装置、钢丝绳、吊篮防护门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款50元。

29.塔机、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装结束后未经验收、检测和办理验收手续而擅自使用的,罚款1000元。

30.塔机的保险、险位装置金属结构、电器不符合要求,每种项罚款100元。

31.施工机具无安全装置,传动部位无防护的,每项罚款50元。

32.不同类气瓶、瓶与瓶之间及气瓶距明火达不到安全距离的,罚款50元。



(十七)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1、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和《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苏建价[2005]349号)文件要求,公司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工程造价的2%比例提取,专款专用。

2、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专款专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安全教育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3)现场作业人员劳保物品支出;

(4)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各单位应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5、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6、安全防护用具及设备设施的采购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应及时报废。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购买者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7、企业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将安全费用的提取、管理、支出纳入监督检查内容,以便监督其正确使用。



(十八)分承包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分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各单位在与分承包方签订合同前,必须对其资格进行认真审核,严禁与不具备施工资格的队伍签订合同。

2、独立承担分包任务的承包队必须有严密的安全保障体系,遵守发包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措施。

3、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分承包的全体人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未经考试合格和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4、分承包方安全机构负责人应在入场前到发包单位安全机构注册,接受发包单位的指导,参加发包单位的统一活动。

5、各单位必须和分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奖罚办法,并在年底前兑现。

6、各单位使用分包队伍时,如分包方班组与本单位有混岗时,要一视同仁,统一管理,并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及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7、对于分承包队中的特种作业工种,如架子工、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必须按规定特有效的操作证到发包单位接受审核后方能上岗,接受发包单位的年审考核。

8、进入施工现场的分承包队,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需要调换人员的,分承包队领导要事先提出调换计划,经发包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换,重新入场的人员按第3条规定规定执行,未经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顶替人员,一经发现要对承包队领导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进行处罚,并将增换人员立即清退出场,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分承包队主要领导的责任。

9、分承包领导对其职工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坚持每天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并签发安全底书。领导不得违章指挥,工人不得违章操作,所有人员应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十九)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司、分公司安全设备科、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2、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分别由公司总工程师、分公司主任工程师、项目工程师负责审批。

3、根据本企业经营范围对重大事故、爆炸与火灾,油品、化学品泄漏、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食物中毒、坍塌等应拟订应急预案。

4、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竣工日期;

②项目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③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含具体负责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④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⑤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线等。

5、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应真实、有效。

6、各单位必须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传达,,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按预案的要求组织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二十)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公司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2、意外伤害保险的对象范围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到工程所在地的保险机构,办理保险手续。

3、保险期限应函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办理保险顺延手续。项目部办理投保后,应将保险合同、票据复印件报所在的分公司备案。

4、意外伤害保险费应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具体的工程项目部支付,不得向职工个人摊牌。

5、在保险期内,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事故单位应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付保险金。



(二十一)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各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要求,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禁止将劳动保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3、各单位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防护用品产品,采购这类物资必须由负责生产的经理把关,包括对供应商评价和选择、采购文件的审批和特殊物资的验证等进行把关。

4、安全技术部门对购买的防护用品的质量和规格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按照防护用品贮存要求(不得贮存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处所,更不可和硬物放一起)妥善保管,定期检查,发放时做好登记。

6、项目部应教育本单位职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检查。

7、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检查,发放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购措施解决。

8、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

植物技条纺织帽不超过两年。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帽不超过三年半。

根据以上规定对到期的安全帽要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以后每年抽验一次,抽验不合格的即报废。

9、安全带使用2年后抽验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kgf)拉力拉5min,无破断后方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80kg重量做自由坠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频繁使用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安全带的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时应提前报废。

10、对使用中的安全网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及时清理网上落物污染,当受到较大冲击后应及时更换。

11、电气作业使用的绝缘鞋每半年应做一次耐压和机械强度检验。使用前出要检查是否完好,如发现破损或超过了试验有将效期,应禁止使用。

12、对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除定期进行检查外,还要经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保护器的接线和内部元器件不得任意更换,不准任意调整动作电流整定值。



(二十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械设备管理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都要建立设备管理责任制。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法规、规定,加强对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及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改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

3、各分公司(实体公司)要建立设备管理机构,负责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4、根据建筑市场专业化分工日趋明显的情况,为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增加设备投资效益,集团公司将设备资源进行了重组,成立了起重设备专业公司,集团公司直属设备由起重设备公司负责采购、使用、管理。机械设备台帐报公司安全项目管理部备案。

项目部采购的施工机械设备由项目部负责使用、管理,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并报分公司。

5、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分公司/项目部在用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分公司对项目部施工设备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在用施工设备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机管员/安全员应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日常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

(二)机械设备购置(租赁)

1、各分公司(实体公司)根据工程实际需求新增设备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必须从技术参数、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

2、供货厂家应在当年度的合格分承包方中选择,若有新的供货厂家,需由购置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厂方进行考察、评价,确认合格后报单位领导批准实施。

3、在与厂方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对设备的质量标准、供货方式、供货时间、交货地点、安装测试、保修索赔、价格结算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作详细的规定。

4、机械设备到货后,由购置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开箱验收。内容包括机械设备的质量状况、随机附件、易损配件、专业工具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5、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6、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或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三)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1、塔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所有拆装人员必须具有拆装证,严禁无证越级拆装。

2、拆装塔机、施工升降机及其他具有特殊工艺或采用关键技术的机械作业必须编制拆装方案,并经分公司主任(付主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拆装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规程操作,做好各项记录,在安装完毕后进行自检。

4、安装自检合格后必须由当地有权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验收合格的设备严禁使用。检测报告复印件报分公司。

(四)机械设备使用、维修和保养

1、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按集团公司《机械设备和检测仪器使用维护规程》QB/TZQ-D02-2000执行。

2、施工设备的操作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无证人员不得上岗操作设备。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以确保操作安全。

4、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季节变化时要执行换季保养。新机械和经过大修理的机械,在使用初期要执行走合期保养。

大型机械设备要实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作好技术记录。

5、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失修、失保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生产。

6、按照机械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施工生产实际,编制机械设备的修理计划,并纳入本单位的年(季)度生产计划,严格执行。

(五)机械设备改造、更新、报废

1、大型机械设备的改造、更新,必须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并报单位领导审批。直属设备由起重设备公司负责。

2、施工设备的报废由购置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确认,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报废,报废的设备整机不得转卖或继续使用,报废设备应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3、新置的以及经过大修理、改造、和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1、凡因操作不当、检修不良、管理不善、指挥失误或因其他原因引起机械非正常损坏,造成机械及附件的设备性能降低,使用寿命缩短,均为机械设备事故。

2、事故的分类:

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1000-5000元的或停产2-5天的。

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20000元或停产10天以内者。

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或停产10天以内者。

3、发生一般事故10天内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项目管理部,发生大事故、重大事故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项目管理部。

4、机械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使用,保护现场,报告机械管理人员和单位领导,如涉及人身安全或有扩大事故的损失情况应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抢救。

5、机械设备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会同有关人员前往现场,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现状、过程、损失情况、计算损失价值和修复天数,确定事故的性质、等级。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项目管理部。

6、由于机械设备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照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的环境法律法规,减少生产、办公、生活对周围环境产生的污染,从而更好地保护环境,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一)办公区域环境管理制度

1、为维护公司、分公司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和员工健康卫生,特制订本制度。

2、办公场所采光必须良好,空气能够充分流通,在特定的季节里有设备或措施保持适宜的温度。

3、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荣誉室及走道、楼梯等)内均须保持整洁,确保窗明几净,不得堆积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

4、严禁随地吐痰,贴有禁烟标志的区域禁止吸烟。

5、提倡节约用水,生活废水应由专用管道引送与市政管网相连。

6、清洗物品时使用无磷洗涤剂,严禁将茶叶残渣及其他污染物倒入下水道。

7、办公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如因装璜施工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现噪声污染时,应尽量安排在正常上班以外时间进行。

8、办公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在垃圾筒(箱)上贴有明显标记。

9、提高节电意识,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下班时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

10、加强消防意识,各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使用汽油、柴油、液化气、电器等易燃、易爆品时应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二)采购管理制度

1、物资采购:

(1)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把好物资进场检验关,着重检验物资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技术指标、包装储存是否符合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挖掘机、推土机、打夯机、打桩机、电钻、电锤、空压机、切割机、混凝土振动棒等主要施工设备,主要检验噪声的排放,以及设备使用燃料的管线密封性是否符合要求。

(3)对砂、石、水泥等建材,主要查看产品包装、运输是否合格,要制定方案控制该物资进场使用时粉尘的排放。

(4)对油漆、油料、化学材料等物资,主要检验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是否稳定,产品的使用说明、包装运输是否详尽规范,物资储存是否有特殊要求,要制定方案确保该物资进场使用中不得泄漏。

(5)采购其他物资时,均要求对设备或材料的耗能性能作比较选择,原则上首先选购节能低耗、环保少污的产品。

(6)材料采购时要求供方提供符合环境要求的有关证明。

2、劳务采购:

(1)把好劳务输入关,按劳务分包相关规定执行。

(2)检查相关的证明。如资质、单位诚信度等。

(3)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施工噪声管理制度

1、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布局作业机械,妥善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

建筑施工作业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向对该项目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为环保部门)提出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施工进度和安排;建筑施工场所和作业机械;施工期限;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拟采用的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环保联络员姓名和联系电话。禁止在施工现场生产混凝土。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施工现场生产的,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报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在现场生产混凝土。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产生强烈噪声的设备(如柴油发电机等),若因条件所限,确需使用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后,方可使用。

对确因技术条件所限,通过治理排放的噪声仍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应采取限制施工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在环保部门主持下,与受影响居民协商解决。在城市建成区内,必须遵照法定的施工时间,禁止进行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符合条件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经建设部门预审后向环保部门申请,经批准取得《施工噪声许可证》后,可施工。有下列情况的,可连续施工作业: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一般为地下室和顶层封顶部份,以及大型裙楼的转换层;较大型桩的冲孔、钻孔桩成型;因道路阻塞原因,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白天无法清运的;其他特殊情况。

高考期间及重大节假日,。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日常检查危险废物定义: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1)宣传节水意识,人走关闭水龙头,杜绝常流水;

(2)尽量采用再生水浇水、降尘、冲洗车辆及冲地;

(3)水龙头、阀门、水管漏水应及时修理;

(4)清洗餐具等用品尽量避免流水冲洗。

(5)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

(6)采用节能型灯管;

(7)宣传节电意识,杜绝常明灯,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

(8)采用环保低能耗办公、施工设备。

3、施工方案中施工材料使用控制计划应包括:

(1)预算用量及预定节约指数;

(2)制定符合工程情况的材料消耗计划;

(3)对应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即对材料采购、运输贮存及发放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

(4)对应制定施工过程中材料使用的管理控制措施及技术处理方案;

(5)确定责任及督促检查的部门人员;

(6)严格对各道工序加以控制(包括交底、检查及验收)。

4、能源、资源的运行控制:

(1)工程施工前项目工程师必须根据所管理控制内容、目标对相应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工程施工中质检员应随时检查计划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必要时报项目工程师进行研究分析及调查。

(3)计划措施结束后由主任工程师或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七)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污水有雨水、生产污水、生活污水。

2、施工及生活区域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设置,保证向市政雨水管排放未经污染的雨水。

3、生产污水管理:

(1)项目部必须建立与市政管网相连接的污水管网。

(2)凡需要向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排污申请登记注册的,应在工程开工前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项目部负责办理。

(3)对含有泥沙的污水要分类处理。对含有泥沙残渣的污水,可在污水的出口处设立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并定期对沉淀物进行清理。

(4)严禁将油漆、油料等倒入管网。

4、生活废水管理:

(1)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废水的排放。

(2)食堂、餐厅应设置废油桶,严禁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清洗餐具使用无磷洗涤剂,污水出口处设立隔油池或沉淀池并及时清理。

(3)生活洗涤不得使用含磷产品。

(4)施工现场临时厕所,应设置相配套的化粪池。

(5)生活废水应由专用管道引送与市政管网连接。严禁在生活污水管线中倾倒化学品及其他污染物。

(八)施工扬尘管理制度

1、施工垃圾应分类堆放,专人负责,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在建筑施工时,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2、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应采用室内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3、现场临时道路及频繁活动区域面层必要时应铺设细石、焦渣、沥青、砂浆、混凝土等,防止道路扬尘,有条件时,可采取临时绿化达到降尘美化环境的效果。

4、在居民稠密区、风景旅游区、疗养区及文物保护区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或设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5、在市区工程施工时,应尽量采用商品砼;在现场搅拌时,应搭设防护棚。同时可实行三级沉淀,二级排放。

6、现场使用的锅炉等设备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

7、对可能产生较大扬尘的活动,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进行技术交底或编制作业指导书。

8、施工场地应保持清洁卫生,随时洒水防尘。



(二十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1、项目部根据分公司制定的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订年月达标计划,并将目标分解到人。

2、考核内容以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及施工现场达标抽查为重点。

3、考核办法采用由项目经理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班组进行考核及平时不定期的检查相结合。

4、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89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5、考核的结果作为个人评优及安全奖罚的主要依据。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机管员、电工等人员每旬不少于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地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不利环境因素,并做好记录。

2、对井架、脚手架由安全员、机修负责人、架子工负责每星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3、对电器设备、机械设备,每星期由机械负责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

4、消防器材每一个月检查一次,对失效的药物及时更换。

5、安全员每天进行巡查,班组长在班中进行检查。

6、对查出的安全(环境)隐患和问题实行“四定”措施,即定人、定时、定措施和定复查人,使环境因素、安全隐患得到及时解决和消除。

7、对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工作)检查情况做好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先进、处罚违章,推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经理和安全科长每年不少于40学时,参加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掌握劳动保护知识和安全技术法规。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应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掌握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

3、新进工地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并建立档案。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按规定年审。

5、特殊关键工序作业人员,项目部项目工程师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教育。

6、变换工种,项目部相关人员要对其进行变换工种教育。

7、不同季节(包括雨季、台风、大雪等季节),项目部要对职工进行分阶段教育,确保整个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8、遇节假日,项目部要进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

9、项目部要加强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订阅安全方面的报刊杂志,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画廊,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竞赛活动。

10、各班组安全生产培训由班组长主持,由班组兼职安全员或指定技术熟练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机具设备使用等教育培训。

1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形式有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等。

四、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

1、班组活动每天进行一次,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每周进行讲评。

2、组织班组成员学习项目部及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违章行为。?3、做好对新工人、变换工种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4、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书面记录。?5、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爆破物品等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五、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建设单位应配合工程总承包对工程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在施工方案确定前邀集设计、施工、房管、市政、共用、供电、邮电、人防等有关单位进行协同检查,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单位应将文明施工环境卫生设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工地卫生制度及文明施工制度并由项目经理(负责人)组织实施。

3、施工单位在同操作人员明确任务、安排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施工单位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警戒措施。

4、施工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噪声,要加强对建筑材料、土方、混凝土、石灰膏、砂浆等在生产和运输中造成扬洒滴漏的管理,对施工中产生的泥浆等必须经过沉淀后再排放。

5、建设工地四周围栏高度不小于1.8m,沿街不小于2.4m,无缺损,并做到整洁、美观、围栏应用砖墙、夹板或瓦楞等材料。砌筑砖墙时,须用砂浆抹光并保证墙体稳固,用其他材料时,须砌筑60cm高度的底脚并抹光,不得使用竹笆、彩条布等,如临街建造多、高层建筑时,应有防护措施,防止物件坠落伤人。

6、市政工地施工可使用统一的连续的安全防护设施。

7、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畅通,无大面积积水。未经许可不得在围栏外堆放建材、垃圾等物。

8、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溢,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在清运过程中,应有防止滴漏、飞扬的措施,建筑垃圾的清运必须由法定认证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并与之签订“清运协议书”。

9、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包括工地清洁、操作落手清、场容卫生等,保持工地环境的整洁。落实各项除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生。无力自行除害措施的可委托有关除害服务机构代为处理,但须签订合同,并督促其按合同要求做好工作。

10、建设工地内应有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建立定期清扫制度,保持卫生、整洁。生活垃圾应有专用容器存放并及时清运。

11、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其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等污染环境。食堂保持整洁卫生,炊事员上岗应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岗位培训合格证。工地内应有充足的茶水供应,冬季应注意保温,茶桶必须加盖加锁,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12、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一个月内拆除临时生活设施,并将多余的建材和垃圾全部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

13、施工现场应有保健急救的措施,300人以上项目部应设保健员,300人以下的应有保健急救药箱。

六、消防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使职责明确到人,并按规定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建立防火档案。

2、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制定教育计划和管理办法。

3、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油漆间、木工间),必须订立有关规定,设立警告牌,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建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设置动火区域并有监护措施。

5、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宿舍、食堂等处,设有常规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检查。

6、焊割作业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7、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和复审,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8、易燃易爆材料应设专门仓库存放,并有专人保管。易燃易爆材料的库房或堆放区域,应在规定的安全距离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9、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警时,都应当迅速准确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七、安全保卫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门卫室的规范化管理。

2、在职工中要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遵纪守法,杜绝发生恶性治安案件和斗殴、赌博、盗窃案等事件的发生。

3、建立职工花名册流动信息,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4、工地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联系,接受当地治安部门指导。

5、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

6、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八、食堂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二证齐全(食品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体检合格证)

2、工作人员着装“三白”干净整洁,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3、严把质量关:食品来料必须有食堂负责人验收,售出的饭菜保质保量,餐具卫生,冰箱无异味,生熟分开,盘装熟食配置纱罩,食物盛器有生熟标识。

4、每日菜肴品种,按时留样,做好留样记录。

5、财务核算,每月赢亏情况公布于众。

九、宿舍管理制度

1、入住者必须到项目部保卫室报到,凭身份证登记注册,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上岗证。

2、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保持宿舍周围及场地内干净、整齐、优美,使职工感到舒畅、清新。

3、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4、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

5、建立宿舍值日制度,搞好室内外卫生及门前三包工作。

6、宿舍科学布置,床单、枕巾干净卫生,被子叠放整齐,床铺下面不得有杂物,鞋子在固定的地方存放。

7、毛巾挂成一条线,衣服叠好整齐地放在固定的地方,餐具要遮盖。

8、室内地面干净,桌椅表面无灰尘,窗户明亮。

9、剩饭、剩菜不准乱倒,全部倒入指定器具内。

十、门卫管理制度

1、上班人员着装整洁,准时上班,与下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2、做好调换阅报栏及报刊、信件、刊物收发工作和“四簿”记录,做到及时准确,保管好“四簿”及出门证。

3、夜间、假日值班期间,经常进行值班巡逻,其他通道使用时,设门岗看守。

4、外来人员进场,验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外来车辆进场,查看送料单,登记车辆牌号,人员车辆外出携带物品及材料,凭项目经理签名的出门证放行。

5、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十一、厕所浴室管理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养成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新风尚,共同搞好公共卫生。

2、搞好公厕和浴室卫生,有专人负责,每天定时打扫。

3、公厕必须坚持每天二次清扫和二次喷药工作,确保公厕无积垢、垃圾、臭味、蚊蝇。

4、大便严禁使用废旧报杂纸和便在槽外。

5、公厕设有自动冲水箱,做到无异味。化粪池有盖子,粪便及时外运,做到清洁无异味。

6、浴室排水畅通,爱护浴室设施,淋浴完毕及时关闭水源,节约用水。

十二、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1、现场电工必须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3、定期和不定期地对电器内的熔丝、漏电保护器、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测验,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4、施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等参加的对工地用电设备、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入档备查。

5、对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等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实施等情况进行复查。

十三、仓库管理制度

1、保管的物资入库前,要对所有入库物品进行验证,做到帐、物、卡相符。

2、购置入库的“三宝一器”、安全防护用品、仪表必须三证俱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发放时做好登记。

3、严格按照物品储存要求(储存环境、温度、湿度、防火及有害物质隔离等)分类堆放,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确保物品在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变质或质量下降。

4、回收的物品应做好标志,不得混放。

5、对使用的灭火器材,应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和换药时间,及时做好登记统计。

十四、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1、为强化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奖励资金来源:工程总造价中提取1‰和罚款作为安全生产的专项奖励基金,由项目部专款专用。

4、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表彰的单位或个人,按上级文件或《公司奖惩条例》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5、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职业性危害中做出显著贡献者奖励500元。

6、在抢救事故中使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奖励100~500元。

7、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的奖励100~500元。

8、在安全生产中坚持原则,敢说、敢管、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奖励50~200元。

9、安全管理混乱,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在经济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及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的每缺一项罚款50元。

10、项目部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罚款500元。

1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换岗工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发现一人罚款10元。

12、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需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而未编制的每缺一项罚款100元,未按规定审批的罚款50元。

1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不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细的罚款20~50元。

14、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或虽有检查但无记录的罚款20~100元。

15、对查出的问题无整改措施,未做到定人、定时整改及无反馈信息的罚款20~100元。

16、特殊工种无证上岗,发现一人罚款500元,机械操作工无证上岗发现一人罚款50元。

17、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即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不合格的,除责令停工整顿外,视情节罚款500~2000元。

18、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罚款200元。

19、凡是按分公司的管理目标创市级以上(含市级)文明工地的未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的罚款2000-5000元。

20、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三鞋(硬底易滑鞋、高跟鞋、拖鞋)、打赤脚者罚款5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戴安全帽不系带子罚款10元。

21、高空(2m以上)危险作业下面无防护不系安全带者罚款50元。

22、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损毁或拆除安全设施而发生事故的罚款100-500元。

23、爬井架、脚手架、乘坐非乘人电梯吊篮上下,坐在上料平台、脚手架、四口防护等栏杆上者罚款50元。

24、在仓库、木工车间内使用电炉或吸烟者罚款10元。

25、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者罚款10元。

26、施工现场道路不畅通,积水严重,不设置围栏的罚款50~100元。

27、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分类堆放,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罚款50~100元。

28、按规定需配备灭火器而未配备的发现一处罚款50元,药效过期的罚款20元,未有专人负责的罚款10元。

29、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少一块罚款10元。

30、脚手架立杆基础不符合要求,每10延长米罚款20元,不超过100元。

31、卸料平台直接与脚手架相连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2、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处罚款20元,不超过100元。

33、脚手架与建筑结构拉结筋,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罚款20元,不超过100元。

34、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每处罚款50元。

35、操作层不满铺脚手架的罚款200元,每有一处探头板的罚款20元。

36、施工层不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的罚款100元。

37、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的罚款100元。

38、脚手架搭设后没有验收手续的罚款50元。

39、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罚款50元。

40、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罚款100元。

41、支拆模板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罚款50元。

42、“四口”、“五临边”防护不严或没有防护的每处罚款50元,重要通道不搭设防护棚的罚款50元。

43、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每层卸料平台无防护门,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的每处罚款20元,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元。

44、施工用电不采用TN-S系统供电的和未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以及未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的每项罚款50元。

4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范敷设,到处挂、顺地爬每处罚款20元。

46、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的罚款100元。

47、保险丝的额定电流与其负荷量不匹配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的每处罚款5元。

48、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开关无标识的每处罚款5元。

49、每一手持照明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罚款20元。

50、所有电动施工机械、机具无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无漏电保护器的每台罚款20元。

51、需做防雷保护的设施、设备,无避雷装置的罚款20元。

52、使用已淘汰的设备和脚手架罚款10000~30000元。

53、井字架(龙门架)安装后不按规定验收即投入使用的罚款100元。

54、井架、龙门架的限位保险装置每少一种或失灵的罚款50元。

55、井架、龙门架缆风绳按架设高度每少一组罚款50元,缆风绳不按规定使用钢丝绳的罚款50元。

56、附着式井架与建筑物连接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

57、钢丝绳超过使用和报废标准的罚款100元,绳卡不符合规定的罚款20元。

58、摇臂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无保险绳的罚款20元。

59、外用电梯的安全装置每少一种或不灵敏的罚款50元。

60、塔机安装结束后未经主管部门检测合格而擅自使用的罚款1000元。

61、无安装、拆卸资质擅自装拆的罚款2000元。

62、“三保险”、“五险位”安全装置每少一种或不灵敏的罚款50元。

63、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罚款50元。

64、平刨无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每项罚款10元。

65、园盘锯无锯盘护罩,防护挡板、分料器、传动部位无防护的每项罚款10元。

66、钢筋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元。

67、电焊机一、二次侧接线桩头裸露,无防护罩,焊把线绝缘老化,一次线长度超过5m的罚款10元。

68、搅拌机的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料斗无保险挂钩,传动部位无防护的每项罚款10元。

69、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两者距明火达不到安全距离的罚款20元。

70、翻斗车行车载人或违章行车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1、未按规定搭设操作棚的罚款500~2000元。

十五、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为使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中真正起到防止事故的作用,交底应符合现场实际,并具有针对性。

2、开工前,项目工程师要按工种进行详细交底;施工过程中项目工程师进行分部分项的交底,负责施工的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向有关班组长进行安全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3、在基坑支护、施工用电、塔吊安装、搭设脚手架等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施工前,应由项目工程师对施工全体人员进行专项施工交底。

4、交底必须有书面记录,双方签字。

5、交底人应认真贯彻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6、交底人应认真执行分部分项、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项目经理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十六、脚手架验收制度

1、脚手架搭设必须按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实施。

2、脚手架基础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上部搭设。

3、搭设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的方可作业。

4、脚手架的搭设必须做到:横平竖直、连接牢固、脚底着实、层层拖牢、支撑挺直、畅通平坦、防护设施齐全可靠。

5、脚手架未经验收挂牌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6、脚手架验收必须分层、分阶段进行(基础、结构、装饰),并做好交、接使用验收手续和有关记录。

7、脚手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监护、保养、加固维修、清除垃圾杂物。

8、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必须及时整改,落实三定措施,并把检查、验收、复查情况记录在案。

十七、施工设备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安装、调试,并配齐安全可靠的防护装置。

2、塔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必须经当地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机械性能,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后,方可上机作业。

4、施工机械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

5、施工机械必须定机、定人、定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保养规程,严禁超负荷使用和带病运转及在运转中进行维修。

6、认真做好机械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在非生产期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机械设备。

7、施工机械例行保养、检测和运行、交接记录齐全。

十八、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制度

1、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必须按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实施。

2、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有质量保证资料。

3、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制作、搭设必须合理,符合标准化、定型化的要求。

4、安全防护设施的拉结、支撑、间距、搭接方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支撑和搭接。

5、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准投入使用。

6、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把检查、验收、整改、复查情况记录在案。

十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1、当工地发生轻伤事故后,由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抢救,查清原因、查明责任与经过,采取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2、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迅速采取措施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应立即直接或逐级上报。在事故调查组未到前,现场应派专人看护,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物件,因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并作书面记录,有条件可摄影或录像。

3、对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制止事故蔓延扩大以及在事故抢救中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4、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对责任人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5、工地每月5号前将上月的项目部职工伤亡事故月报上报分公司。

二十、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所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需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a)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b)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c)土方开挖工程;

d)起重吊装工程;

e)脚手架工程;

f)拆除、爆破工程;

g)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Ⅰ类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公司工程及安技部门参加审查。

3、Ⅱ类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分公司工程及安技部门参加审查。

4、分部分项工程的安技措施由项目工程师审批,施工员及安全员参加审查。

5、审查内容:

a)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安技要求(包括炸药库、油库及其他易燃材料库位置,沥青熬制锅位置,电器线路及变配电设备等);

b)安技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符合规范要求(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合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相应措施);

c)特殊工程安技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6、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查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在施工条件或施工组织发生变化,需要更改或补充安技措施方案时,需经编制者同意,并经上述程序审批后,方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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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08747604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