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区)林业局: 从今年6月开始,我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扩大至60个县(市、区)。在国家和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支持下,林区作业道路、生物防火林带、村级防火应急设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设备和村庄绿化等5项林业公益事业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为及时掌握各地村级林业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挖掘典型,省厅决定开展村级林业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经省批准纳入今年全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60个县(市、区)(名单附后)。凡在试点实施过程中,将林区作业道路、生物防火林带、村级防火应急设备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设备和村庄绿化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均纳入统计范围。 二、统计时间 2010年进展情况分两次统计。第一次统计数据截至10月31日,各有关县(市、区)林业局于11月5日前将材料上报至设区市林业局(林改办),设区市审核后于11月10日前上报省厅林业改革发展处;第二次统计数据截至12月31日,各有关县(市、区)林业局于2011年元月5日前将材料上报至设区市林业局(林改办),设区市审核后于2011年元月10日前上报省厅林业改革发展处。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它作为加快村级林业公益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及时加强与县农综办等部门的协调,准确掌握所辖范围“一事一议”工作进展情况,挖掘和培育典型,发现存在的问题,上报的资料应当客观、准确和全面。
附件:1、2010年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市、区)名单 2、2010年村级林业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建设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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