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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长卖官10年贪了120万

 超越梦想之上 2015-06-26

环保局长卖官10年贪了120万

2015-06-25 07:39 南京晨报

环保局“一把手”公然卖官引发坍塌性腐败,获刑7年6个月;小科长违规为他人办病退受贿50万元……昨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会议对外公布了6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共接受举报线索13940件,有119人因举报有功获得奖励。

【案例一】

原淮安市环保局长受贿卖官

致坍塌性腐败被判刑7年半

张汝华原系淮安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员。2013年12月25日,淮安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经查,张汝华在担任淮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张某等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20万余元,欧元2000元,金条2根。去年8月14日,淮安中院以张汝华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

犯罪特点:

淮安市环保系统之所以会发生坍塌性腐败,“一把手”张汝华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查办的26名环保人员中,有7名干部曾向张汝华行贿买官,这些人在提拔后对污染企业大开方便之门,收取巨额贿赂后再向张汝华行贿买官,并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据查,张汝华受贿起于2003年止于2013年,贯穿于其在环保局任局长的十年时间里,涉及行贿人员20余人,涉嫌受贿100多次,涉案金额120万余元。因其卖官多为现金交易,并和相关行贿人员形成了利益链,做到“诚信为本”,这就有效杜绝了内部检举的可能,让犯罪事实变得更为隐蔽。

【案例二】

小科长违规为他人办病退

受贿50万元左右获刑10年半

胡滨,原任扬州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长。2014年1月10日,江都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经查,胡滨利用担任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长的职务便利,于2010年至2013年,在办理职工病退业务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贿赂人民币48.8万元及美元4000元。2014年6月10日,江都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犯罪特点:

胡滨2007年开始任养老保险科科长,起初他只是接受吃请和礼物、礼品,最后沦落为与“掮客”勾结,大肆受贿。在受贿过程中,胡滨与职业掮客在办理病退过程中形成了一条黑色利益链。掮客在社会上招揽生意,打听有意办理病退的人员,然后明码标价收取“费用”;胡滨负责初审通过和在体检、复检及评审过程中协助造假,打通关系,确保病退最终审核通过。据统计,胡滨在位期间共为上百人办理了病退,给社保基金造成了极大损失。

通讯员 省检轩 记者 钱鸣

(原标题:环保局长受贿卖官10年贪了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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