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博文曾提到提到缺海外移民建国名将,建义补上罗芳伯先生(老邪多年前讲南海主权博文中曾简略提及)。
罗芳伯,广东 梅州市(客家)人也。幼习武,后至婆罗洲,执保镖业。因生意兴隆,1770年成立保镖公司“兰芳公司”,1777年因客户拥戴,成立“兰芳大统制共和国”,对诸酋长国尽保护之责。领土主权极盛时达全婆罗洲岛,首都在西婆罗洲坤甸。兰芳之名,明为尊师(师陈兰伯,被尊为共和国开国大统制,罗芳伯谦称第二任,实隐祖国南方之义)。共和国大统制行尧舜禅让之礼,传12世,共108年。到1885年兵败于荷兰。但当时荷兰犹惧中国干涉,不敢侵犯我主权,故只立傀儡大统制,直至1912年确认中国当权者忙于内斗,已无人记得此事,才谎称兰芳共和国傀儡大统制献土,正式成为荷属殖民地。
不甘心为荷属臣民之华人,大都移民马来半岛。其中一位迁徙者的后人最终更成为了东南亚的显赫人物,他就是被誉为「新加坡国父」的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先生。
当然,从外交上来说,这个世界上最早建立的共和国(早于美、法),地位有些尴尬。荷兰认其为中国藩属,但中国(时为清政府)并未承认其属国地位,理由似乎有些荒谬:罗芳伯的户口仍在梅县,而恭请称藩的呈文上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公章。其百年史的考证研究,除梁启超在首倡中华民族的概念时(~1905)下了些功夫外,很少有人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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