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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布鲁诺?

 看见就非常 2015-06-28


已有 2228 次阅读 2014-8-12 16:06 |个人分类:历史杂谈|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记得我大宋年间,某地有疫。一医无法诊断,自己也感染上了。临终前嘱妻解剖自己遗体,以确诊。妻乃剖其尸。时人大哗,送官治罪,判剐,立决。

 

但想不起是什么书了,也无法查证。望博学诸君,有以教我。

 

谢谢 1楼庄博友给出正史依据。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984-819010.html  此文来自科学网李小文博客,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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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小文  2014-8-14 00:12

难说。布鲁诺显然不如伽利略有大智慧。既然说过了,尽到责任就行了,口头上认认错,地球该转照转。“众不可户说”,是教训,“不争论”是经验。教廷争取到了时间,所以才有300年后自己改正错误、主动给伽利略平反的机会,也不傻。
[4]蔡小宁  2014-8-13 20:28

烧死布鲁诺真愚昧。
[3]张能立  2014-8-13 14:25

经济行为与自然语言有关系吗?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9840-819248.html
[2]李小文  2014-8-12 18:45

谢谢!
[1]庄世宇  2014-8-12 17:10

《南史。宋书》记载:时沛郡相县唐赐往比村硃起母彭家饮酒还,因得病,吐蛊虫十余枚。临死语妻张,死后刳腹出病。后张手自破视,五藏悉糜碎。郡县以张忍行刳剖,赐子副又不禁驻,事起赦前,法不能决。律伤死人,四岁刑;妻伤夫,五岁刑;子不孝父母,弃市,并非科例。三公郎刘勰议:“赐妻痛往遵言,兒识谢及理,考事原心,非存忍害,谓宜哀矜。”觊之议曰:“法移路尸,犹为不道,况在妻子,而忍行凡人所不行。不宜曲通小情,当以大理为断,谓副为不孝,张同不道。”诏如觊之议。加左军将军,出为吴郡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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