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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决议

 无声一笑 2015-06-29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决议

         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我市轨道交通第一轮建设规划自2009年底实施,经过5年紧张有序的建设,第1、2号线分别于2014年7月1日和12月28日建成通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当前,无锡发展正处于负重爬坡的关键阶段,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推进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对于进一步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加快形成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态势、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对于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对于发挥政府投资在关键时刻的关键作用、提振企业和社会信心、促进无锡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均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会议指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具有投资规模大、拉动能力强、节能减排作用好、社会效益显著等特点,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抓住我市第二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准并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复的重大机遇,坚持“以人为本,便捷出行”的理念,按照“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扎实推进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各项工作,确保3号线一期(苏庙——机场)工程2016年一季度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通车。与此同时,要积极推进4号线一期(刘潭——贡湖大道)工程及1号线南延线(长广溪——南泉)项目前期工作,2017年启动4号线一期工程建设。
  会议强调,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重大民生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目标责任和保障措施,协调解决规划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开辟3、4号线建设审批事项“绿色通道”,加快相关手续的办理进度;统筹做好与工程相关的征地拆迁、交通组织、文物保护等各项工作。要注重建设、运营资金的筹措和管理,积极探索适合我市轨道交通发展的筹融资途径,保证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使用安全。要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积极创新建设、监管模式,全力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强化工程建设和运营的控本节支,确保轨道交通建设依法依规、安全稳定、勤俭节约、优质高效地推进,切实把轨道交通3号线、4号线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工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城市空间结构变化,完善城市轨道交通总体线网规划,抓紧启动第三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研究和报批工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后续发展预留空间、提供保障;要加快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研究和建设工作,着力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度融合,统筹公共交通资源和发展时序,充分发挥公共交通一体化效能,为全面优化城市交通格局、不断提升城市能级奠定基础。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实施《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步伐。尤其是相关区政府和街道要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市轨道办和市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国土、城管、市政园林、文物、人防、电力、电信、交通、公安等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市各新闻媒体要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全市人民特别是沿线单位和市民要顾全大局、克服困难,全力支持轨道交通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将高度关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展,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督促本决议的贯彻执行。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在中共无锡市委的领导下,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为进一步发展我市轨道交通事业,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无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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