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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长江告“盼长江”侵权索赔160万

 凡尘过客160 2015-07-01

潘长江告“盼长江”侵权索赔160万


http://www./2015-07-01 04:47:08来源:北京晨报
原标题:潘长江告“盼长江”侵权索赔160万

  因认为其代言的广告被厂家超期宣传,侵害自己的肖像权。演员潘长江一纸诉状将安徽佰年诚君公司、四川盼长江酒厂等五家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60万元。6月30日,该案于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潘长江诉称,原告系中国喜剧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拥有一定知名度。2010年3月,原告与被告安徽省佰年诚君经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平面广告代言合同》,期限至2012年2月29日。期满后该公司未再续订合同,但却组织被告四川盼长江酒业有限公司常年、大量生产带有潘长江肖像的多系列瓶装酒。

  潘长江认为,该瓶装酒以其姓名的谐音“盼长江”命名,酒瓶、外包装盒、佰年诚君公司官网上均印制了其肖像。而被告盼长江酒业公司系“盼长江”酒的经销商,其通过其余三被告公司设立的网站,在互联网上做广泛宣传,招商代理、销售。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五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并致歉,同时共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60万元。

  对于潘长江一方的诉求,佰年诚君公司表示自己延期使用潘长江照片也是经过其认可的,因此该公司认为并未侵权。

  此外,佰年诚君公司还认为潘长江并未履行合同中拍摄一次平面广告的约定,给销售造成了严重的困难。

  6月30日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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