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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下新村10幢危房今起撤离居民 第A6版:福州·时政 20150701期 福州晚报

 zrsjack 2015-07-01
■记者 张秀冰/文 陈建国/摄
  福州晚报讯 阳台护栏断裂,夫妻跌下3楼;排水不畅,居民楼遭水围困……近年来,福州洋下新村多幢楼房因年久失修,出现了种种状况。昨日,晋安区政府发布消息称,鉴定洋下新村有10幢住宅楼为危房,并从今日起启动居民撤离工作。
10幢楼均预制板结构
  多处墙体开裂
  据了解,晋安区茶园街道洋下新村5号楼、6号楼、11号楼、12号楼、13号楼、14号楼、15号楼、16号楼、24号楼、25号楼等10幢楼房建于上世纪70年代。其中,有6幢为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直管公房,4幢为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省电网中心调度所、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所、福州市燃料公司、福日公司等5家单位的公房(部分已房改),都是预制板结构房。
  “经过30多年的风雨侵蚀,上述10幢楼房的质量已出现严重问题,多处出现墙体裂缝、房屋倾斜、地基下陷等问题,无法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晋安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0年4月22日,有媒体刊发题为《洋下新村危房又生事故 阳台护栏断裂夫妻跌下3楼》的报道,指出洋下新村属于C级危房,而5号楼、6号楼、11号楼、12号楼属于危楼中的危楼。而从2009年起,晋安区房管局就已通知到每户,要求房东不得出租房子,承租户尽快搬离小区。然而,还是有人私自低价出租房屋。
  此外,2014年7月下旬,受台风“麦德姆”侵袭,由于地势低洼、排水不畅,洋下新村许多居民楼遭水围困,很多人困在家里3天没敢出门。
升级成D级危房无修缮价值须拆除
晋安区政府工作人员表示,2003年上述10幢楼房被鉴定为C级危房,今年6月鉴定为D级危房。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这10幢楼房都属于已无修缮价值,必须立即整体拆除的建筑。
  据介绍,福州市政府与晋安区政府对这10幢危房采取了一系列解危措施,先后采取加固、发放临时过渡补贴费引导住户搬离危房等办法。经过各部门大量宣传和劝导,现已有部分住户搬离在外过渡。洋下新村D级危房鉴定结果出来后,市政府立即部署,强调必须坚持群众安全至上的原则,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动员组织群众限期撤离危房,对到期仍拒绝撤离的住户,由晋安区政府按照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要求,组织强制撤离。
  记者了解到,参照周边地段评估价,对不同性质房屋的住户采取货币安置或实物安置。对6幢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直管公房,符合买断条件的住户可以买断公房产权进行补偿安置;不符合买断条件的,将由政府提供过渡房或公共租赁房(必须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进行安置,让租户继续承租。对4幢企业公房,已房改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直接进行补偿安置;未房改的住户,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房源予以安置,并限期做好撤离工作,或由企业与职工协商产权归属后进行补偿安置。
  据悉,洋下新村10幢危房今日起启动居民撤离工作,近日将进入签约期。整个危房撤离工作计划于7月底结束,目前已有部分租户逐步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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