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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凤搞垮荣国府给家族企业带来哪些启示?

 廿氏春秋 2015-07-03

荣国府是名副其实的家族企业。封建时代实行财产私有制,家企不分,财产混同,荣国府的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者均由家族成员担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家族公共事务和家族成员开销。


荣国府也是一等的家族企业。祖上贾演、贾源两兄弟系开国功臣,分别被封一等爵位宁国公、荣国公,敕建宁、荣二府,三代世袭,地位显赫,声望极隆,可谓贵比王侯,富甲一方。靠着祖荫的大片土地所获得的地租收入,以“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的商业形象,实力稳居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之首。


宁荣二府穷奢极欲,爱炫富讲排场,花钱如流水,这从斥巨资举办秦可卿葬礼、贾母过寿、元妃省亲等重大家族活动中可窥牖知户,也能从刘姥姥进大观园吃的一道加工程序奢靡复杂的超级无敌小茄子上可见一斑。仅就服侍公子小姐的丫环童仆来看,侍候一位小主的全天候服务人员少的有数人,多的竟达十数人。丫环也分等级,大丫环的月工资是二两银子,小丫环一两银子,别小看了这一二两银子,贾府一个丫环的收入能支持当时一个普通庄户人家的吃穿用度。然而,“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如此钟鸣鼎食之家,传承三代之后,于貌似繁盛之时轰然倒塌。


荣国府的衰败,虽有时代背景和外部因素,但内部治理失范乃是根本原因。正如第七十四回探春在王熙凤带人搜检大观园时所说:“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我们勉强参照现代企业治理理念,从经理人制度安排角度,探讨荣府的衰败能给家族企业带来何种镜鉴。


如何选择合格的经理人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其实这在古代家族企业中也存在这个问题。以荣国府为例,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应当是贾母、贾政,但贾母年事已高,贾政在朝为官且不善理家,不可能事无巨细亲力亲为,要有一个总管(经理人)来操持家业。那么选谁来做这个首席执行官呢?这又牵涉到两个问题:


首先是经理人的出处。用亲还是任贤?经理人可以由家族成员担任,也可以外聘,这两种模式在现代家族企业中都有不少成功的范例。但囿于文化基因和血统观念,家族企业一般倾向于优先在家族内部选择经理人。其实,古人云“举贤不避亲,任能不避仇”,如果亲而能贤,固是最好,如若不然,则宁舍亲而就贤。此中道理不必赘言,选贤任能是家族企业实现经营目的的必然要求,而家族企业经营有方,家族才能发达兴旺。


当然,中国古代社会因财产私有制和嫡长子继承制,小农经济下的宗族观念、血缘纽带极强,兼之交通不便,市场经济不发达,没有形成职业经理人市场,因此绝大部分的家族企业经理人都只能在家族内部遴选产生。即使找不到最合适的人选,也只能瘸子里面选将军,在家族成员中找一个差不多的将就对付使用。这是王熙凤得以成为荣国府CEO的背景原因。


其次是经理人的选拔标准:德才之辩。德才兼备自是上选,但二者不可兼得时,德、才何者居先?这个问题并无标准答案。但对非雄才大略的企业主而言,无德之才不可久恃;而有德之人,即使才能有所欠缺,也可通过培训体系,提高其职业素质,此方为长久之计。这也符合“道胜于术”的古训。


到了贾赦、贾政这一代,荣国府选择王熙凤作为经理人不是偶然的。贾赦、贾政在朝为官,贾赦贪婪好色,贾政勤政爱国,二人均不可能理财持家;贾赦之妻邢夫人为续弦,贾政之妻王夫人为原配正室,且贾母偏爱贾政和宝玉,以贾政一脉为贾府第一继承人,因此,荣国府内部事务总管应是王夫人。而王夫人好佛喜清静,不愿多管事,贾赦之子贾琏颇有乃父之风,贪杯好色不成气候,贾政之子贾宝玉年少且不通俗务。在此情形下,精明能干爱管事又有魄力的贾琏之妻王熙凤成为荣府首席执行官,也属水到渠成,自然而然。


王熙凤的确颇具管理才能,她以一己之力,把整个荣国府打理得井井有条,并时常被借调到宁国府主理重大项目,皆能得心应手,维持了荣宁二府的正常运转和表面繁荣。然而王熙凤才具卓著,怎奈德行太亏,看重眼前而缺乏远见,这给贾府的衰败埋下了伏笔。


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性


因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所有者无法全面、直接、及时了解企业运营的具体情况,而商业信息纷繁复杂,市场机会稍纵即逝,为了取得良好的企业效益,所有者有必要给予经理人充分授权,以使得经理人能够抓住战机,做出判断,及时决策,有效实施。甚至特殊的情境下,“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


另一方面,因为经济人的自利属性,通常而言每个人都有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冲动,使得经营者(经理人)与企业所有者之间会产生利益冲突。因此,在授权的同时,应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为经理人的行为设置边界,以使其行为后果不致于损害企业和股东的利益。


然而荣国府既没有监事会,也没有独立董事,缺乏外部市场监管,甚至也不曾召开像样的股东会、董事会,对经理层缺乏基本的制约机制。在经营层内部,因等级森严,慑于王熙凤的淫威,也不可能有下级管理人员对她这个事实上的CEO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意见或越级投诉。这就导致王熙凤得以瞒上欺下,只需要把老祖宗贾母的马屁拍好,把地位高的家族代表贾政、王夫人等周旋好,就可以一手遮天、肆意妄为。


《红楼梦》里描写,王熙凤的敛财手段包括:拖延发放丫环仆从工资,放高利贷以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发包工程给亲眷以收受贿赂;假借家族声势左右案件审判、收受钱财、害死人命等等。此外,王熙凤善妒,逼死贾琏私纳的二房尤二姐;而为实现这一目的,又挑唆与尤二姐有婚约的落魄公子张华起诉贾琏,闹得满城风雨。当时王熙凤自以为得计的这些手段,其中有不少成为贾府日后惨遭抄家的罪证。


由于对经理人无原则信任,家族所有者代表贾母、贾政等人都做甩手掌柜,又缺少必要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导致王熙凤一系列损害家族企业利益的行为得以瞒天过海,不断上演。而为了逢迎上意,王熙凤又报喜不报忧,使所有者对家族企业的连年亏空一无所知,仍然继续铺张浪费、奢华无度,加速了荣国府的衰败。


《红楼梦》第106回写道,宁荣二府被抄家时,由于顾念贾门前勋且元妃新丧,朝廷格外开恩,未将贾政一家的财产列入抄没清单。在抄家后,面临重重危机,多年对家族收支情况一无所知的贾政,终于行使了一把大股东的知情权,找来账簿查看。这一看不当紧,才发现:“所入不敷所出,又加连年宫里花用,帐上多有在外浮借的。再查东省地租,近年所交不及祖上一半,如今用度比祖上加了十倍。贾政不看则已,看了急得跺脚道:‘这还了得!我打量琏儿管事,在家自有把持,岂知好几年头里,已经寅年用了卯年的,还是这样装好看,竟把世职俸禄当作不打紧的事,有什么不败的呢?我如今要省俭起来,已是迟了。’想到这里,背着手踱来踱去,竟无方法。”如是,怎不让人心生感慨:“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从文章简要的分析可以看出,家族企业应注重人才储备,以避免在需用经理人时,来不及全面考察,只能临时抱佛脚;同时,选贤任能应不论亲疏,奉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考查标准。此外,在充分授权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和约束机制。最后,从普遍人性来看,激励的效用要大于约束,家族企业还应当善用激励措施,考虑经理人的实际需求,通过对经理人进行股权激励、设置合理可预期的晋升通道、给予精神奖励以及真诚的慰籍关怀,使之产生归属感和荣誉感,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和喜悦,共担企业风险和责任。若缺乏同富贵共患难的经理人制度安排,家族企业欲要远行,其可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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