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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担当意识 当好单位纪检组长

 玉树 临风 2015-07-03

    今年以来,从“三转”工作落实到“两个

责任”明确,再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加快反腐败国家立法,纪检监察工作正在进行重大转变,纪检监察工作者所肩负的职责也随之发生深刻变化。作为其中一员,必须深刻理解中央的决策部署,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强化担当意识,力争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

一、  深刻理解中央的决策部署

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下大力气解决消极腐败问题。但是,过去有些地方和部门的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看成纪委的事,没有当成自己的分内之事,往往是开个会、讲个话了事,而单位纪委(纪检组) 又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出现了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清、落实不够、追究不力,制约和影响了反腐败的成效。

在这样的形势下,中央着眼长远,从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入手,明确和落实“两个责任”,在纪委系统进行“三转”,既使反腐败斗争真正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又使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从大量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从而根本上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有效地进行下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这就从制度法律的层面为持续深入做好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每一个纪检监察部门,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任务将会进一步具体明确,单位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必将得到真正有效发挥。

二、准确认识纪检组工作职责

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离开纪委的监督,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就难以落实。如果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特别是出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不仅要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还要追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纪检组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责任是监督、执纪、问责。有人把纪检组长具体职责概括为四点:一是监督检查职责。监督、检查驻在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政府决策情况;监督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执行纪律的情况。二是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研究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协同有关部门考察驻在部门干部、党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情况。三是受理群众举报和查办案件职责。群众举报部门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或存在其他重要问题,纪检组可直接向区纪委领导反映。经区纪委领导批准,纪检组可对部门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协助纪委调查。四是承担上级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随着“两个责任”和“三转”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单位纪检组的工作职责将会更加具体明确,纪检组长应该准确理解纪检组长的岗位意义,牢记肩负的工作职责,忠于职守,有效抓好岗位工作。

三、勇于担当,履行好纪检组长岗位职责

当前,我们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入手,勇于担当,抓好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转职能,明确职责。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要集中力量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现在,单位纪检组工作职责还没有新的、更具体的明确,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梳理好自己的职责。当前要抓住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在执行纪律上发力,认真清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坚决反对和惩治腐败。特别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纪律案件的监督检查。

二是转方式,聚焦主业。聚焦主业,做到三个突出:突出主责,将思想和精力集中到纪检监察主业上来;突出查处,单位纪检组不是办案,而是查问题,处理问题,对有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约谈,防止问题发展;突出监督,重点对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较大风险的,通过检查指导等方式,抓早抓小,及时提醒,提高自律意识。我局自9月以来,每月突出一个要点,分阶段对上班纪律、财经纪律、作风效绩等进行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或民主测评,逐步突出单位纪检组的职责作用。

三是转作风,正己在先。正人先正己。过去的工作模式造成自身在思想意识、精神状态上存在许多与当前工作不相适宜的地方,工作中缺少创新精神,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习惯于用老观念、老套路来思考、对待和处理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对监督对象的思想沟通和具体交流较少,纪检监察工作基本以传达文件,学习教育为主,工作浮在面上,因而很难到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肃查处,而没有这些“严”,就很难胜任当前岗位职责的要求。转职能、转方式,关键还在转自身的作风。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首先把自己的作风转变到一个新的高度,以作风的转变推进职能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切实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做出一个纪检组长应有的贡献。(作者:市文广新局纪检组组长 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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