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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

 随心所欲530 2015-07-06
特别羡慕会说方言的人,因为我自己没有会说的方言。
我小时候在银川长大。
我的家人们,除了爷爷和外公在我出生时已经过世。其他的成员,各说各的方言:外婆说安徽话,奶奶说天津话,我爸和姑姑们说山东话,我妈和舅舅们说上海话或安徽话。自我有记忆起,他们都固执在自己的方言中难以自拔,因此全家人彼此交流只能勉强用声调极不统一的蹩脚的普通话。
我在这样的一个标准混乱的“语言环境”中长大,一辈子都没有自己的方言,不负责的长辈们不仅全然没有愧疚,且,到现在为止,他们中的很多人都管我叫“维维”,且没有任何一位解释过这个二声的“wei”发音渊源是哪儿。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多时候并不是那么确定,银川究竟是不是故乡,因为我的家人们常年一副随时拔腿要走的样子,他们管他们操着的口音的那个地方叫做“故乡”,他们管去他们方言的那个地方叫“回家”,他们不太顾及我是唯一的银川人,在我们一个成员不多也不少的家庭中,关于故乡的认知和对方言的忠诚一样,始终四分五裂各执一词。
 
我特别喜欢一个戏剧叫做《宝岛一村》,重复看了好几年。每次看都像第一次看一样哭的相当透彻。除了对那段历史说不太清的眷恋之外,剧中一帮蜗居在眷村的居民固执地向往着“回去”的劲头跟我小时候对长辈的记忆颇有几分相似。
 
抛开这些割裂的背景。
我非常爱我小时候记忆中的银川,就像我在《再见,少年》里写的那样“那时候夏天好像特别长,在回忆里,一直有特别好的阳光跟镶金边的云朵。空气里有种植物到盛年时释放的气息,特别欢喜,特别奔放,特别大方,特别容易让人产生错觉,仿佛果真是生如夏花。”
 
但是这种爱,是飘荡了许多年之后才渐渐发现的。
 
我离开银川的时候,十四岁,好像还没怎么样,转眼,已四十出头。
我离开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
那时候,所有少年之后的人都在奋力的离开。我只不过比多数人离开的略微早了一些而已。
谁成想,一离开,就离开了几十年。
 
一个四十岁的人,连一门方言都不会,是可耻的。
幸好像我这么可耻的人,不止我一个。
 
我在《再见,少年》中写了一个这样的人。
这是唯一一次,我的小说在写作之初,就有一个明确的原型,这个人物在小说里叫“杨震宇”。
 
杨震宇的原型是我的初中班主任。
当我们班主任那年,他二十四五岁,我们十三四岁。
“杨震宇”是一个心气很高的年轻人,当年他在银川一中任教,教了我们两年之后,他就去了海口,说是做地产去了。我上大三那年跟几个同学去找过他一次,他已经转战到了湛江,开一个贸易公司,具体贸易什么,我们也没搞清楚。
然后就十几年没他的消息。
等再次有他的消息,就是听说他过世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好像他身在福建。
 
去年我写这篇小说写的太过投入,一定要从事宗教活动方能释怀之时,托人打听“杨震宇”的八字,才知道他出生地是牡丹江。
这样一个人,生于东北,长在西北,蜕变于海南,告别在东南,四十几年十几个地方,没有一门拿手的方言,倒是也情有可原。
 
想起方文山写的歌词
“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想起这个歌词,因为歌名叫《牡丹江》。
 
 
 
“杨震宇”是那个这辈子第一次让我感到知己之感的大人。
 
当年我以“留级生”之姿混迹在他的班上时,已决心坐好一辈子低眉顺眼混日子的准备。
 
关于留级这事儿,再多说两句。
 
遇见“杨震宇”之前我正在经历一个特别倒霉的年份。那年我十三岁,暗恋了我们学校的学生会主席。我初二,他高三。
现在想想,我小时候真是个“官迷”,那个人除了是“学生会主席”之外根本没有别的显著优点:身高有限,然而因为非常傲慢所以特别显个儿。相貌比平平还偏下,才刚高三就急吼吼地长了一嘴胡子,长就长吧,还当回事地修葺,每天把自己弄的跟鲁迅似的撅着黑乎乎的上唇缘招摇过市,把包括我在内的很多无知少女唬的五没三道。
 
我陷入人生首次暗恋,每两天就给“鲁迅”写一封情书,之所以不是每天而是每两天是我需要一天时间想想还能写什么新鲜的。“鲁迅”每两天的黄昏后在学校门口挂着《中学生守则》的大玻璃框底下等着我偷偷摸摸把写好的信塞给他。
 
“鲁迅”回回都板着脸,一副清者自清的模样,但信照样收。
 
我在每天都忙着给暗恋对象“鲁迅”写情书的那个学期,荒废学业,期末考试3门以上不及格,面临补考或直接留级。
 
那年夏天我妈不知去了哪里,反正家里没什么有责任有威仪的大人,我懒得补考,于初中二年级留级。
 
就在我获知留级结果的那个下午,“鲁迅”获知了他高考落榜的结果。我在那个双重失魂落魄的下午收到了他写给我的一封长达13页的长信。那之前整整一年,我都一直盼着他给我回信。然而他一旦回了,回在一个不对的时机,我又忽然有点瞧不起他,因为他身上最闪烁的那个“骄傲”,因落榜,因给我回信,陨落了。
信的内容是什么我早忘了,可我清楚的记得他的字写的非常之好看。
 
我一辈子特别在意男生的两件事,一是手长的美,一是字写的好看。
 
话说,上个月在他国玩耍,逛累了独自在一个咖啡店歇息,旁边一个当地人文艺中年正拿纸质的本子奋笔疾书,那陌生人字写的极好,我忍不住出声赞叹,他以为我跟他搭讪,随即滔滔不绝,不到5分钟都快告诉我年收入了。
我赶紧走了。
 
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有两个软肋:一,希望别人看到自己的长处;二,希望别人看到的那个长处和自己以为的长处是同一个长处。
简称:“知己”。
 
 
“杨震宇”是我人生中的首位知己,在我少小时,他是第一个给我很多刷存在感机会的大人。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他正在板书,讲到一个什么情节,他忽然头都不回地问我:“秋微,《呼啸山庄》里的那个男主角名字叫什么来着?”
好死不死的,我还真知道。
“希克力。老师,那个男主角叫希克力。”
 
从此他经常头都不回地问我很多问题。
好死不死的,我大部分都答得出。
或是,应该这样说,为了能不辱使命地回答出他有可能头都不回就问出的问题,我自动地增加了成倍的阅读量,看起来特别奋发图强。
 
我的家长们,也搞不清楚我在干嘛,反正,一个女孩儿,纵使是有“留级”这种人生污点的女孩儿,每天捧着书看,总是好的,或起码是安全的。
在回答了“杨震宇”无数次头都不回的提问之后,我开始话变得特别的密。
我的人生,打从一个“相信我能回答的出他的问题”的人那儿,改变了。
 
是的 ,由衷的、包含“知己之感”的赞美,能有助一个人敲开任何心门,开始各种缘分。“知己之感”会对一个人发生多大变化,无法估量。
 
我现在一天说的话,比我14岁之前一年说的话,还多。
 
倒也难说这一定就是好。
一切的变化都是双刃剑,“苦”和“福”在很多时候都是时光的一体两面。
 
有一回在家族聚会上看见我一个久未见面的表妹。
比我小一岁,比我胖二十多斤。
因为过得安稳,所以行动说话都比我慢半拍。
我表妹夫跟我表妹差不多提醒,微胖,笑圆了一张脸,讨论孩子上哪个幼儿园的问题,他们家一家三口身上都散发着一种气味,聚会结束很久我才想出一个准确的词,那个气味,应当被叫做是“烟火气”。
 
有时候想,如果我没有遇见“杨震宇”和之后的很多“知己”,可能我这辈子也能长出一张圆脸,然后有个同样圆脸的丈夫陪伴着,两个人撅着渐渐高过胸的肚子共同侍奉一个圆脸的孩子,乐呵呵地把屎把尿,通身上学弥散着“烟火气”,放松,过生活。
 
我四十岁了,我的人生的多数时候,只有烟火,没有烟火气。
 
当然,这不是悔恨。
也不是抱怨。
这是心平气和的陈述。
 
没有哪样生活更好。
安于自己的选择就是好的。
 
我于人生之十四岁,遇见了一个“知己”,那年,在我回答过他无数问题之后,他有一天没想明白似地把我叫去他办公室,递给我一本三毛写的杂文,对我说:“说不定有一天,你也会成为一个这样的人。”
 
我没有成为三毛,只是,从那一天起,我失去了成为一个圆脸女人的可能。
 
因着这样的知己、鼓励、或说是怂恿。
我在十四岁那年离开我少年时代的故乡。
然后,就一直在走。
 
和我一样不停在走着的,还有我的老师“杨震宇”。
他在他人生45岁那年,走不动了。
用人间成语,叫做“撒手人寰”。
 
他的离开冲撞出我很多的思考。
其中之一就是,如果回不去的是故乡,那么走下去的目的是哪里?
 
我至今没有找到答案。
因为没有找到,所以我看起来一副还很努力的样子,以这样的年纪,自欺欺人,勤奋的像个少年。
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继续赶路,是因为我早已迷失在自己的勤奋里。
 
生存被我抖搂的很忙。
忙的底里,一片苍白。
 
在我奔忙苍白的时光中,熟能生巧,最擅长的就是孤独。
我不能说它有什么好,比方它没让我获得圆脸女人的一个基本的放松,坊间称之为“幸福”。
当然我也不能说它有什么不好。
不论一个女人或是男人,脸是否顺利的圆过,殊途同归,早晚都要步入孤独。我只不过比大部分人提前了些个罢了。
 
人对两个方面的事情容易表现的满不在乎,一个是自己特别有把握的,一个是自己完全没把握的。
 
因此上,长久以来,我对“孤独”表现的满不在乎,我对“故乡”表现的满不在乎。
一个是我特别有把握的。
一个是我特别没把握的。
 
这也不是出于鱼与熊掌想要兼得的贪恋。
只是对过往的许多琐碎的脆弱,不再有耐心遮掩。
我就是一个以热闹之姿饱尝孤独的人。
我就是一个以获得之姿饱尝失去的人。
 
有时候,远远地看宣传中的自己,那个被放在很多地方的句子,我的老友戴军说的恭维话,说我是“21世纪的张爱玲。”
 
哈哈,P嘞,21世纪怎么可能有什么张爱玲。
 
再说,就算张爱玲客死他乡,但,起码,她始终知道自己故土在何方。
 
当然,很多事也都可以辨正的。
比方说写到这,又想,算了。
就算张爱玲始终知道自己故土在何方,还不是难逃命中注定的客死他乡。
 
活到今天,如果说我当真自以为有什么优点,那么就是不论什么发生,我都能想方设法看到这个发生的“好”。
 
这是在茫茫无际的孤独的行路中被逼迫出来的技能。
如果孤独令一个人保持一定的清明。
孤独也值了。
 
在《再见,少年》的末尾,引用了我终身的导师Akapa先生的名言:
“永恒的存在,是因为无常的存在。”
 
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套用这个句式,是不是可以说:
“故乡的存在,是因为远方的存在。”
 
我爱银川,在我离开它很远很久之后,带着一种近乡情怯的孤独,内心渐渐生出一种无法分享的爱,在那个爱里,天高云淡阳光灿烂,我自己在青山之下依然是少年。
 
一个人,一辈子,唯有真的懂了孤独,才有可能接近爱。
一个人,一辈子,唯一真的去了远方,才有可能接近故乡。
 
时光不再,时光不再。
纵使时光不再,但愿你的爱从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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