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商务部领导,我们是一家已成立半年的外商投资企业,欲收购另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的运营资产,要适用《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吗?需要商务部门审批吗? 回答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应按照《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令[2000]第6号)的规定进行申请。如果上述规定中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令2009年第6号)。 信息参考: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令2009年第6号)第五十二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并购境内企业,适用本规定。 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适用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相关规定,其中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办理。 外国投资者通过其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或收购境内企业的,适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相关规定,其中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办理。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其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境内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适用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其中没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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