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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案例

 平常心1959 2015-07-10
作者: 来自:网络 发布于:2014/2/10 14:16:37 点击量:120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案例

一、资金内部控制    
二、采购内部控制
三、存货内部控制
四、销售内部控制
五、工程项目内部控制
六、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七、无形资产内部控制
八、投资内部控制
九、成本费用内部控制
十、担保内部控制
十一、合同协议内部控制
十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的控制
十三、衍生工具内部控制
十四、企业并购内部控制
十五、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十六、内部报告相关控制

 

一、资金内部控制    


(一)某公司出纳贪污公司款项案。 
A事务所在对G公司进行审计时,在对货币资金项目审计中执行如下的审计程序,到达现场前将询证函交予给出纳李某,由其到银行函证后带回,在现场审计时交给审计助理。同时提供银行对账单。对于未达账项,该公司系由出纳李某编制未达账项调整表。审计人员对于重要的未达账项进行检查。 
几年之中A事务所一直在这样进行审计,该公司出纳也一直由李某担任,并配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后一次偶然事件中,李某临时调任,由其妻子接任出纳,在与银行对账时发现差额较大。在检查对账单时发现,该对账单系伪造的。进一步调查中,该公司发现,李某竟然贪污公款100多万元,用来开公司。几年来李某一直通过伪造银行公章在询证函上加盖确认章,对于银行对账单也同样进行伪造。且李某贪污一直隐瞒家人,其妻子父母也均不知晓。 
结果:A事务所被辞聘,公司向李某追回贪污款60余万元,由于李某的父亲是该公司的老员工老技术骨干,李某的妻子也在该公司工作,因此公司仅决定向李某一家追回剩余的贪污款项,并未向李某提起诉讼。 
但银行由于李某伪造银行公章,对李某提起诉讼,李某因此锒铛入狱。 
思考:问题何在?风险何在? 
1.传统思维,会认为A所的审计程序执行过程不当,未严格进行函证的控制。 
2.新准则下,问题应当如何考虑?
 1)未合理进行风险评估。
李某同时担任出纳及未达账项调整的工作,属于不相容岗位。导致风险加大。 
李某连续担任出纳多年,没有及时轮岗,增加了舞弊的机会。 
李某调任,而由其妻子接任,从本质角度来讲,依然不能属于合理的轮岗。 
2)未能根据评估的风险来进行相应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没有对由于内部控制缺陷而可能导致的舞弊进行特殊考虑,设计并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 
3)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执行过程不当,未严格进行函证的控制。 
进一步:G公司对李某的“网开一面”行为,给今后舞弊留下的后患。因此,对于后任事务所而言,在审计中对于舞弊仍要给予特别的考虑和重视。

(二)杰克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案例 
杰克公司的前身是一家国有企业,始建于1978年。1998年转制为杰克公司,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工艺技术和一定的管理经验,有许多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经过多年的不间断改造、完善,提高了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并引进了先进的生产设备。公司具有较强的新产品开发能力,主要生产5大系列28个品种120多种规格的低压和高压、低速和高速、异步和同步电动机。公司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2002年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年创产值2 800万元,实现利润360万元。企业现有员工600多人,30%以上具有初、中级技术资格,配备管理人员118人,专职检验人员86人,建立了技术含量较高的员工队伍。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已经影响到公司的发展。 
该公司出纳员李敏,给人印象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待人热情、工作中积极肯干,不论分内分外的事,她都主动去做,受到领导的器重、同事的信任。而事实上,李敏在其工作的一年半期间,先后利用22张现金支票编造各种理由提取现金98.96万元,均未记入现金日记账,构成贪污罪。
其具体手段如下:
1)隐匿3笔结汇收入和7笔会计开好的收汇转账单(记账联),共计10笔销售收入98.96万元,将其提现的金额与其隐匿的收入相抵,使32笔收支业务均未在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余额调节表中反映;
2)由于公司财务印鉴和行政印鉴合并,统一由行政人员保管,李敏利用行政人员疏于监督开具现金支票;
3)伪造银行对账单,将提现的整数金额改成带尾数的金额,并将提现的银行代码“11”改成托收的代码“88”。杰克公司在清理逾期未收汇时曾经发现有3笔结汇收入未在银行日记账和余额调节表中反映,但当时由于人手较少未能对此进行专项清查。 
李敏之所以能在一年半的时间内作案22次,贪污巨款98.96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缺乏一套相互牵制的、有效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从而使李敏截留收入贪污得心应手,猖狂作案。 
【案例分析】 
1.从本案例中可知,杰克公司内部控制疲软、内控监督机制失灵是李敏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杰克公司存在以下几个管理上的漏洞: 
(1)出纳兼与银行对账,提供了在编制余额调节表时擅自报销32笔支付现金业务的机会。 
(2)印鉴管理失控。财务印鉴与行政印鉴合并使用并由行政人员掌管,出纳在加盖印鉴时未能得到有力的监控。 
(3)未建立支票购入、使用、注销的登记制度。 
(4)对账单由出纳从银行取得,提供了伪造对账单的可能。 
(5)凭证保管不善,会计已开好的7笔收汇转账单(记账联)被李敏隐匿,造成此收入无法记入银行存款日记账中。 
(6)发现问题追查不及时。在清理逾期未收汇时发现了3笔结汇收入未在银行日记账和余额调节表中反映,但由于人手较少未能对此进行专项清查。 
2.杰克公司在内控监督方面的补救措施有: 
(1)复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是否正确,有无遗漏或收支抵销等情况; 
(2)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全面、正确地进行账务处理,使收支业务尽早入账,不得压单; 
(3)记账与出纳业务的职责相分离,对现金的账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查看库存的现金有无超出限额,有无挪用、贪污情况,保管措施如何; 
(4)出纳与获取对账单职责相分离; 
(5)监督出纳移交工作的整个过程,查看移交清单是否完整,对于遗留问题应限期查明,不留后遗症。 
这个案例说明,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是企业财产安全的保证,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则是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的保障。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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