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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干部提拔前要廉政考试 2次不合格不能提拨

 问天瀚海 2015-07-13

市纪委副书记余向阳(右一),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秦(右二)等巡视考场。

原标题:领导干部提拔前要廉政考试两次考试不合格将不能提拨

新快报讯 记者占文平 通讯员穗人社宣报道 昨日,在广州市政府培训中心,广州市人社局18名拟提拔处科级干部进行了一场特殊的考试——考题为党纪政纪法规、国家和省、市廉政制度法规等。据了解,对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在该局尚属首次。

根据该局党委今年5月出台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办法(试行)》,局机关和参公单位拟提拔的处级以下干部、事业单位拟提拔的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以及局机关处级干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处级干部,均须进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前者为拟提任人选廉考,后者为年度常规廉考。二者成绩均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其中,任前廉考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将暂缓任用,本人可在考试后3个月至6个月内申请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提交有干部人事任免权的党组织研究任用;不合格的,取消本次提拔资格。

市人社局表示,接下来,该局将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作为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固定下来,使之全面落实、开展有序、运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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