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政有为不为如贪
中央人民政府网
2015-07-15 15:24
清代大学问家纪晓岚的著述《阅微草堂笔记》中有这样一则故事,一名县令死后去见阎王,称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水,不收一文钱,自认无愧。不料,阎王却训斥他:“不要钱即为好官,植木于堂,杯水不饮,不更胜公乎?”官员辩解:“其虽无功,亦无罪。”阎王又言:“公一生处处求自全,某狱某狱,避嫌疑而不言,非负民乎?某事某事,畏烦重而不举,非负国乎? 三载考绩之谓何?无功即有罪矣。” “为官避事平生耻”。从古至今,为官不为者皆为世人所鄙夷。 比如,唐朝的王及善,“才行庸猥,风神钝浊”,当了右相后碌碌无为,惟独不许下属官吏所骑的毛驴进入衙门,终日忙于驱赶,人称“ 驱驴宰相”;北宋宰相王圭,每次上殿面君只说“取圣旨”,听取皇帝指示后就说“领圣旨”,回到府邸后对部下说“已得圣旨”,时人谓之“三旨相公”。 为官就要有所作为、勇于担当。如果在其位不谋其政,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宁可不干事,确保不出事”的思想,对该负责的不负责、该担当的不担当,为官不为,那群众选你有啥用?为啥要拥护你? 当官就是为群众办事的,理应在其位谋其政。“勤政有为,不为如贪”。为官不为者,拿着公帑、占着职位不管事不干事,其实是一种变相的、隐性的、潜在的腐败,既损害群众的利益,又影响社会发展,是不负责任、缺少“官德”的表现。对此,我们除了从思想上对其进行教育之外,还要严肃追责问责,实现把权力关在制度笼子里的有所作为,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和社会向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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