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称,酮康唑口服制剂因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即日起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文号。随着消息的传播,引发市民对于伤肝类药品的关注。 重庆西南医院药剂科何菊英教授说,药物口服后,会首先经肝肠循环系统进入肝脏,转化后再输送到全身各个器官。因此,肝脏中药物的浓度明显高于其它器官。产生药物性肝损伤的机理比较复杂,和患者机体状况、个体差异、遗传因素、肝脏功能及药物本身等有关。 “有些药物具有蓄积作用,长期服用就可能出现慢性肝损伤症状。”何菊英表示,一些药物本身就有一定的肝毒性,无法避免用药的时候,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慎重选择使用,并定期监测肝功能。必要时建议医师更换药品。 据悉,药物造成的肝损伤常出现在用药数日或数周甚至数月后,有的患者仅仅表现为轻微肝功能异常,有的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出现表现,需及时就诊。”此外,一些药物引起的肝损伤停药后就可缓解。 西南医院药剂科罗列了13类常见的伤肝药物: 1.抗菌药物:头孢类(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四环素类、红霉素类、磺胺类、异烟肼、利福平、酮康唑、伏立康唑等。 2.抗寄生虫药:氯喹、伯氨喹、哌嗪、左旋咪唑、阿苯达唑等。 3.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尼美舒利、酮洛芬、吡罗昔康、塞来昔布等。 4.抗痛风药:秋水仙碱、别嘌醇等。 5.抗癫痫药:苯妥英钠、卡马西平、丙戌酸钠等。 6.镇静催眠药:苯巴比妥、地西泮、硝西泮、劳拉西泮、艾司唑仑等。 7.抗精神病药:氯丙嗪、奋乃静、氟哌啶醇、舒必利、利培酮等。 8.心脑血管药:奎尼丁、胺碘酮、尼莫地平、阿替洛尔、特拉唑嗪、缬沙坦、洛伐他汀、辛伐他汀等。 9.消化道用药:雷尼替丁、奥美拉唑、埃索美拉唑、西沙必利等。 10.利尿药:氢氯噻嗪、氨苯蝶啶、乙酰唑胺等。 11.激素、抗甲状腺及降糖药:泼尼松、甲泼尼龙、丙酸睾酮、雌二醇、炔雌醇、己烯雌酚、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格列喹酮、格列吡嗪等。 12.抗肿瘤药:环磷酰胺、尼莫司汀、甲氨蝶呤、紫杉醇、多西他赛、长春地辛等。 13.中草药:雷公藤多苷、小金丸、壮骨关节丸、消咳片、鳖甲煎丸双黄连口服液、大黄蛰虫丸、痔血胶囊、骨康、癃闭舒、含土茯苓汤剂、含何首乌汤剂、含藏红花汤剂、含全蝎汤剂、含僵蚕汤剂、含白附子汤剂等。(摘编自《重庆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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