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传大书法家林散之先生一生淡泊名利,其弟子云:“林老厌绝名利,惟以书画自娱。”又云,“凡谈名利者,林老必鄙之。”先生亦自云:“笑把浮名让世人。”余观《林散之书法选集》,见其《临熹平残石》书后,自作一绝云: 伏案惊心六十秋,未能名世竟残休。 情犹不死手中笔,三指悬钩当苦求。 临熹平残石竟,书此自感,散耳。 诗言志,诗中可见真情。是诗写于1972年5月24日,其时先生已七十有五,仍以“未能名世”而痛心疾首,则先生求名之心跃然纸上矣。虽“未能名世”,然“情犹不死”,即仍为“名世”而力争。先生七十三岁时,因洗澡被开水锅烫伤,经医生抢救,尚存三指头可以执笔,其余皆残,故自称“残叟”;因“情犹不死”,乃以“三指”执笔,艰难苦求。“苦求”者何?“名世”也。何谓其无名利之心欤? 求名而淡名者,未之有也。散之先生一生淡泊于官,淡泊于势,淡泊于财,惟于书名、诗名孜孜以求,斯所以能成一代草圣。若于书名亦淡泊,则无今之林散之耳。 先生“笑把浮名让世人”,是将“实名”自留之也。刘禹锡云:“名由实生,故久而愈大。”散之先生名由实生,愈久愈大,是可知已。 后生当知:有所不为方可有所为,淡于彼方能得于此,求于彼必淡于此,人生不可全求,亦不可全不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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