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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章”放权 “瘦身”更要“健身”

 庸庸学馆 2015-07-17

“减章”放权

“瘦身”更要“健身”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刘晶瑶

针对媒体反映全国劳模评选盖章多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表示,今后推荐企业负责人为全国劳模将简化程序,取消不必要的部门盖章,将8个章减少为1个章。

劳模之所以受到表彰,靠的是长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工作、默默无闻奉献的精神。可即便是不怕辛劳的他们,面对劳模评选时要盖的一个又一个章也有“犯怵”的时候。

海南省歌舞团董事长彭煜翔今年被评为全国劳模,但他差点因盖章错失这份荣誉。在截止日期最后一刻盖齐所有章后,他当场哭了,“要把8个部门的大章盖下来,差不多要盖二十来个章”。有些部门领导出差或开会,工作人员就置之不理,“看都不看,就说领导不在,把表放这里,等领导回来再说”。在评选全国劳模这样级别的荣誉面前,尚有办事人员如此拖沓,弄小权不为人民服务,普通百姓“人在证途”的尴尬由此可见一斑。

人社部出台措施,简化劳模评选程序,强化监督,可以说是针对这一领域的弊病下准了药。就全国劳模评选而言,之所以设定复杂的评选程序,用意在于层层把关,防止“带病”当选,但由于时代变化,很多原来必需的证明现在已经不再需要,同时在互联网信息融合时代,许多信息的核实,通过计算机就可以一键搞定,无须再让候选人上下奔波。从这个意义上讲,将劳模评选由8个章减为1个章的程序简化,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落实转变政府职能、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具体行动。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章减少了,并不意味着标准就降低了。全国劳模评选是涉及为全国劳动者树立楷模的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在减少不必要的证明、说明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做法,适当延长公示时间、畅通举报渠道、严肃公示纪律、严格执行公示结果,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按照评选要求推荐人选的,严肃追究有关推荐单位及负责人责任,做到“盖章必有责,有责必追究”。

从劳模不再“跑章”可以看出政府在简政放权方面做出的努力。希望此次劳模盖章“瘦身”能为其他评比表彰事项带来有益启示,也希望政府部门在“瘦身”后更要“健身”,从注重事前审批向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和提供优质服务转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受益感。(刘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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