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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言道者多,行道者少;习法者多,得法者少

 采真堂 201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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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即笔法这一法度,书写任何一个单一点画,都须遵循不逾,篆、隶、楷、行、草,无不如此。


晚近一些书家,往往有方笔、圆笔之别,并谆谆训诲之曰:方笔如何如何写;圆笔又如何如何写。甚至某些享大名大的书家也作此论。这都是体察不能深入,认识不到境界,以至是门外的论辩而已。


点画的方峻、圆秀,仅仅是形的不同,具体到“八法”上,仍是八个动作,一个不能少,惟是每一动作有所不同。潘伯鹰言:“方笔、圆笔只是笔画形态上有不同,而在用笔方法上并无二致。从学书的实验上说,方笔、圆笔都是一法的运用”(《中国书法简论》)。


沈尹默书毛泽东词《沁园春.雪》(赠周恩来总理)
刊于《中国书法》杂志1990年第一期


沈尹默则更精切:“一点、一横、一竖等笔画,不管写时如何变,用笔都有一个基本方法。比如,颜真卿的一横的头是圆的,一点是圆的,一捺像一把圆形的刀;而禇遂良的一横头是方的,一点也带角,一捺像一把长方形的刀。他们的字外形有很大不同,但用笔的基本方法还是一样的”(《沈尹默论书从稿》)。毕竟沈、潘都是优入圣域的书家。惟有如此真知书法者,才能有如此确切不易的见道之言。


潘所说的“一法”,沈所说的“基本方法”,就是毛笔书写单一点画的法度,即“八法”,就是每一单一点画都必须以精到细密的八个动作来书写,来完成。但是汉唐书法的“八法”一事,真是衰绝得太久了。到了沈尹默论书的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已成绝响。



潘伯鹰作品


1942年十一月十八日,为避日寇僻居重庆的沈尹默为潘伯鹰题写《张廉卿先生草稿跋》,慨叹:“昔人有言,古之善书者,鲜有解笔法者,观诸元明以来流传墨迹,斯语益信”。他在另外的题跋中又言:“即所谓书家者流,亦几忘笔法为何事矣”,“元代除赵松雪、鲜于伯机外,能明通书法而严格遵守之者,实寥寥无己”。这话说得非常之沉重。


沈尹默的意见,元明清三代,解决笔法者,仅三数人而已,更遑论他所处的那个“民国”。但是,已经没有人听得懂沈尹默书论的真义。因为,宋元明清,以至民国,大谈书法如何如何的,尽是不解书法起码法度即“笔法为何事”的“书家”、“大书家”。想了解书法的,想学习书法的,摆在面前的,听到看到的都是不知书法为何事的梦中说梦,沈尹默的真知灼见,早已淹没在翻卷浮荡滔滔滚滚一派泡沫躁杂的轰鸣中,近百年来,人们习惯了全肯定单向度直线型严封闭的话语态势。异端的声音,总是摒斥净尽。



钱钟书常谓“论诗必须诗人,知此中甘苦者,方能不中不远,否则附庸风雅,开口便错”(《石语》)。书法也有同样的道理,必须以己能印体他法,方可有获;且复化他法为己能,方可有进。像始平公、张猛龙碑额,那种具方峻、雄厚、飞动之势的点画,非“八法”精能,书写点画的八个小动作完满周到,全幅笔毛收束坚紧细劲,是无论如何都写不出来的。有人写不出锋棱备具的方峻之笔,就倡言方峻的点画是刀凿而出于刻手,这是连北碑、右军都读不懂的“不了事汉”,却要放言高论,贻误他人,搅惑书壇。方峻的点画如曹全、礼器、集王圣教、始平公、张猛龙、九成宫,形态已属不易,质感更非刀凿所能致。刻手只能得其表,无法得其质得其神。


汉唐时代,刻工只能依书家写上石的字迹原样雕凿,不能走作,越是高级的碑刻越是如此,刻工只是工匠,书家往往是朝堂大臣,起码也是仕宦之身,与刻工是不同等级的人物,刻工没有权力也绝不敢去更动写手落在石上的墨迹。我们看汉唐的一些碑刻,写手写错了字,刻工仍是照刻不改,很可以说明这一问题。《礼器》、禇书《圣教》,都有改动之字,改笔也照刻。(当然,碑的写、刻、拓,也是极为复杂的事。此仅就事论事,不及其他。)始平公、九成宫,这些碑刻中的点画之角,方峻中呈浑圆之象,长横处廓上下两条线,极富弹性之张力,写到始知其难。就汉字本身而言,方峻之形,视觉效果更强烈,更挺拔,更醒人眼目。


攻吴王夫差鉴(点击放大) 春秋战国 北京图书馆藏拓


从篆的普遍的圆进步到隶楷普遍的方,除了写手自身审美要求以外,醒人眼目恐怕是更重要的社会因素。而就毛笔的操作言,方峻之笔绝不比圆笔容易,不是一个简单化的“铺毫”就可以解决。宋以后的书家几乎所有的人能得笔之圆而不能得笔之方。方峻而具雄厚,不是单薄的扁平的“方”,而是如礼器、曹全、始平公、九成宫那种点画有质感有立体感的“方”,操作起来更难。


王右军有“雄强”之称,正是由于他将隶书的方峻(点画之‘方’,非结体之‘方’)整洁引入楷行,令当时的楷、行、草脱离了王珣伯远帖,八法不能完全,中锋难达坚紧,因此点画松浮,墨是浮在纸上而不能透入深层,总之点画不完整,乏劲爽气,不美,那一派的靡弱气性,而是以点画的坚紧瘦劲方峻雄厚顿显雄强之意态而标格自新,令人神旺,此其所以为书圣。兰亭“因”、“固”两字外廓的方折,圣教序“罪”字的方折,体貌精神与汉隶、北碑的方峻毫无二致。后人一生学之,终未能得其仿佛。


《孔羡碑》


依照“八法”(笔法)原则书写点画,最后落成为墨迹,此书迹之形,以“肉”称。何以将墨迹之形称为“肉”,这是因为,依照正确的笔法,合以坚紧的中锋,写出的点画,都不是平板的,僵死的,破碎的,而是如同人的完整肢体一般显现鲜活的生命力。这种有生命的点画,沉静,丰厚,有光彩,富质感,无限幽深玄远的静谧之中荡漾着飞动的华彩。这种虽然写在平面之上却能呈现强烈浮雕感的态势,一如人的肢体,“人妙通灵”。


当然,点画能修炼到有骨有肉,富含活力,精华内蕴,绝非寻常笔墨即可见到。“言道者多,行道者少;习法者多,得法者少”,证之书法,亦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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