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为大家解读了关于香港保险的理赔和缴费问题后,很多小伙伴在看完后都纷纷留言,表示除了这两个问题外,还对香港保险相关的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尤其是内陆居民赴港投保,香港的法律是否会予以保护这个问题。那么下面,对于小伙伴们的疑惑,本文将统一在下文中进行详细科普。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内陆居民赴港期间向香港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早在2010年,广东省保监局就做出明确表示:如果内陆投保人自行出境,并自愿购买香港保险,那么这些保单就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根据香港法例第41 章保险公司条例,任何在香港获授权之保险公司,在香港推介人寿保险均属合法,不论销售对象是香港本地人士,外国人士或中国内陆人士。 香港保险公司通常都有设立签约认证中心,内陆居民赴港投保时,必须亲自前往办理(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可有监护人带上资料代为办理)。客户在办理香港保险购置手续时,在保险公司签约认证中心,都会三方见证,并进行录音录像,作为客户赴港投保的记录。此外,内陆居民的港澳通行证、甚至是过关记录(过关小票)等,都将作为投保凭证保存下来。所有这些在香港境内签署的投保文件,都是受到香港法律认可和保护的。 有人会问,既然内陆居民赴港投保能受到法律保护,为何还会出现一些香港保险被判违法的现象出现。关于这个问题,也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无论是香港法律还是内陆法律,都保护内陆居民在香港境内购买的香港保险。而境内,则是一个充分必要条件。换言之,如果不是在香港境内签署购买的香港保想,则是不合法的。一些香港保险公司营销人员到内陆销售、签单,并通过伪造入境记录让保单生效,这样的保单属于“地下保单”,是违法的。因此必须记住,购买香港保险,必须亲自到香港购买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原创不易,编辑很辛苦,转载请注明【香港保险那些事】,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厚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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