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之前,人对时间都像是没有概念的,觉得反正有大把的青春用来挥霍,而一旦过了二十岁,每过一年,内心都像被什么东西震了一下,突然间领悟到自己无端端又长了一岁。而现在的我,就被自己即将到来的二十五岁攻得猝不及防。
既来之则安之,只好选择跟自己的二十四岁告别,并在心里给自己办了个告别仪式,向自己的二十四岁承诺:我会接过你的接力棒,帮你照顾好二十五岁的你。二十四岁的自己反问我,如何照顾?是啊,该如何照顾呢。
记得听汪涵讲过,大意是说,他有时会留着一幅字画故意不去取,等着哪天闲得无聊,突然间想起来,也不失为另一种乐趣。美好的事情,一次性做完,你只能体会到一次美好,但如果分好几次做完,不是反而能体验到好几次美好吗?慢慢来,不一定会快,但会让美好的心境以慢动作的形式在你的内心深处反映。二十五岁的自己,得学会用不患得患失来照顾自己。
二十四岁这个人可贵在于,至少没有病态到蔑视科学的地步,而且在他人生的后半程,懵懵懂懂地知道人得学会看不惯自己,得会自省,对别人得学会宽容。胡适说,宽容比自由更重要。因为没有宽容,就没有自由。教会的不宽容,剥夺了布鲁诺的人身自由,思想自由。往小点说,个人若不宽容,对别人是种伤害,而对自己,徒增多几把困住内心自由的枷锁而已。所以,二十五岁的我,得学会用宽容来照顾自己。
二十四岁这个人,在他长达一年的人生中,不曾在身体和智识上好好待自己。他从来没有给时间自己好好想明白一个道理,好的身体,从来都是你面对外在环境的第一道屏障,而智识能让你面对内心波澜时,处变不惊。除了在他二十一岁那年,疯狂地看过一百多本书,一百多部电影跟几部美剧之外,在那之前与那之后,在这方面,他都没有任何值得吹嘘的斩获。想起这个事实,能把他一跳。现在越来越觉得,人都不是一点一点把事情想明白的,其实都是顿悟。
二十四岁这个人,在这方面开始懵懵懂懂悟到点东西。他希望自己是个坐在书桌前身体壮实,脑子里装得满满都是智识,然后能一不小心往外冒一大桶的人。这个人的另一个重大毛病就是好吹嘘,希望二十五岁的他,能以不止于吹嘘,并通过在身体和智识上的提升来照顾自己。
二十五岁,对于寿命只有五十的人来说,相当于年过半百了。这话对于那些即将二十五的人来说,是不是太过不吉利了。我内心其实是悲观的,因为,我总觉得,人是说来就来的,说没就没的,你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来到人间,因为那是你爸妈的体力决定的。你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离开人世,但总要离开的,说句不吉利的,人一出门,有一万种可能能让你致死,但每一次平安的到家都能让我乐观一点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