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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要注意什么?

 庸庸学馆 2015-07-21

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要注意什么?

近日,一位省直单位的处长向纪顾问问询,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要注意什么?

纪顾问:2010年7月11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报告对象包括党、政、事业单位、国企等部门的副处级以上干部,需要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及配偶、子女的出入境和从业及职务情况,本人、家庭及子女的房产、投资、奖金、有价证券等理财产品情况,配偶、子女投资、经营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2013年12月,中组部印发通知规定,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2014年12月,中组部发出通知,自2015年1月起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拟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一律进行个人事项报告的核查核实。“中央要求对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的核查比例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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