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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中村拆迁将有变迁史 设村史馆建地标建筑

 wps0321 2015-07-21

郑州城中村拆迁将有变迁史 设村史馆建地标建筑

 来源:郑州晚报
简述: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拆迁改造村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通知》,我市将启动拆迁改造村庄变迁史编写工作,所有拆迁改造村庄都要规划建设或设置村史馆,村史内容包括地理环境、政治经济、文……

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拆迁改造村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通知》,我市将启动拆迁改造村庄变迁史编写工作,所有拆迁改造村庄都要规划建设或设置村史馆,村史内容包括地理环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历史性的重要事件、重要人物。

 分类做好实物保护

《通知》要求,要分类做好实物保护工作,对村庄现有已经确定等级的文物保护单位依法予以保护。对现存未定级的古民宅、古祠堂、古戏台、古牌坊、古桥、古道、古渠、古堰坝、古井泉、古街巷、古会馆、古城堡、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实物,要逐一甄别,符合条件的,抓紧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具备或者暂时不具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条件,但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实物,要提出明确保护意见和措施。全面做好资料留存工作,村庄在拆迁改造前和改造过程中要做好历史记忆的保留工作。利用文字、图画、影像、测绘、卫星图片等技术手段,对村庄变迁过程予以记录留存。

鼓励建具地域风格的标志性建筑

与此同时,多种途径做好传承工作,所有拆迁改造村庄都要规划建设或设置村史馆。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遗存集中保护街区或园区。鼓励各村挖掘传统艺术、地方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村庄改造时规划、设计、建造具有地域风格的公共设施和标志性建筑。对于村庄名称、村庄遗址等文化符号,可采取社区、道路、广场、车站、公用设施命名的形式予以保护传承。鼓励采取其他各种方式开展村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拆迁改造村庄要编写村庄变迁史

另外,市政府决定启动拆迁改造村庄变迁史编写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组织落实,制订具体编写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编写督导工作,各拆迁改造村自行组织人员编写。

村史一般是以村庄为单位记述其发展演变情况的史体文,内容包括地理环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历史性的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通俗点讲有人、有事就有了历史。现在要编写的村史,内容比较略简,偏重于“变迁”二字,即是以村(社区)为单位,以村落形成及村名由来、地理环境、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乡土民情、古今人物等为内容,分时期按大类记述,重点反映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村庄变迁前后的巨大变化及目前的崭新面貌。

[编辑:孙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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